特斯拉回應讓使用者籤“不轉賣承諾函” 事件 律師:條款侵犯車主處分權

騰訊汽車訊 3月16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曝光一份特斯拉“不轉賣承諾函”(下稱:承諾函),據截圖顯示,使用者一次或多次累計下單購買多臺特斯拉車輛時需要簽署該承諾函,承諾自提車後365天內(以第一次開票日期為準)不將任何車輛向任何第三方過戶轉讓或實際轉讓。

特斯拉回應讓使用者籤“不轉賣承諾函” 事件 律師:條款侵犯車主處分權

針對網傳承諾函,3月18日,特斯拉相關負責人對騰訊汽車表示,“這份協議是確認的,但有一點需要明確,購買多臺車的使用者才會籤協議,購買1臺車的使用者並不受影響。”

騰訊汽車致電特斯拉400客服諮詢,對方表示,“沒有聽說過相關承諾函,如果公司採購或5臺以上訂單,可聯絡特斯拉大客戶部門,購車、提車、過戶是消費者的權益。”

律師:該條款侵犯車主處分權

特斯拉一直採用直營模式賣車,使用者可線上完成選車、訂車,不過在購買過程中特斯拉會與消費者簽署相關購買協議,明確標明任何涉及轉賣的訂單其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承諾函與上述協議不同,特斯拉進一步明確了時間週期和違約金。針對上述承諾書消費者持不同態度,部分網友表示支援,認為“車市本該保持一個良好的交易環境,堅決打擊黃牛”;也有網友認為,這屬於“霸王條款”,“買賣自由,特斯拉管的有點多”。

關於上述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依據,北京權佑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資深律師林麗鴻對騰訊汽車表示,該車企限制購車人不得轉售所購車輛的條款不合法。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動產所有權人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購車人透過買賣合同取得車輛的所有權,有權對車輛進行轉讓的處分行為。該條款侵犯了車主處分權,涉嫌違法。

此外,承諾函提到,如違反承諾,則在7日內按每臺違約車輛的開票價格20%的金額支付違約金,否則特斯拉有權限制違約車輛的繫結賬戶變更以及超級充電等服務。

林麗鴻表示,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是約定的合同義務是未違背法律規定的,受法律保護的。若合同約定的購車人義務屬於違法義務,該義務條款就無效不受法律保護,違反該義務也就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在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委員會成員顏景輝看來,從目前看特斯拉供需出現失衡,企業推出這樣的承諾函確實有些強勢,是否有依據需要進一步考量。不過面對訂單轉賣,特斯拉有自己的考慮,第一要維護自己的品牌形象,第二要保護自己的直營模式,避免造成價格體系混亂。

一週“三連漲” 二手車商:一個月賣近60輛車

據紅星資本局報道,特斯拉相關負責人表示,“不轉賣承諾函”是針對近日出現的個人在官網一次性購買多臺特斯拉的現象而出臺的一項防範舉措。

過去一週內特斯拉車價“三連漲”,Model 3和Model Y兩款車型價格上調1-2萬元不等,全系交付週期也已長達10-20周,這讓部分使用者、黃牛和二手車商看到了商機。

騰訊汽車發現,二手車商和個人使用者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轉賣特斯拉訂單,價格在4000-10000元之間。賣家陳先生對騰訊汽車表示,“一開始賣5000元,問的人太多,現在調成9000元了。”另一位賣家表示,“全新‘二手車’,承諾全國過戶”。

特斯拉回應讓使用者籤“不轉賣承諾函” 事件 律師:條款侵犯車主處分權

值得注意的是,二手平臺上出現的“轉讓特斯拉訂單”,實際上是一次二手車交易過程。賣家(或黃牛)在特斯拉官網交1000元預定金後開始排隊等交付,臨近提車時賣家加價將訂單轉賣,成交後,賣家需要先提車上牌,再將車過戶給買家。

據陳先生描述,“收車的多數是二手車商,二手平臺買賣訂單的多數只掙訂單加價的錢,車商看到漲價再加價把車賣出去,賺的是不同環節的差價。”

二手車商徐先生對騰訊汽車表示,過去一個月已經銷售近60輛特斯拉二手車,每輛車賺6000-8000元不等。據他介紹,“有時收到轉賣訂單需要先買整車過戶到自己名下再過戶給買家,如果收訂單時恰好有買家,就可以直接過戶到買家手裡,不需要自己墊錢。”

“這種二手車交易風險很大,車價不斷上漲會出現訂單轉賣違約。”徐先生認為,“過一個月,車再漲價也沒有行情。因為車值多少錢,不是特斯拉說了算,也不是說我們說了算,是市場決定的。”

針對上述現象,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委員會成員顏景輝對騰訊汽車表示,在車輛銷售過程當中消費者今天買明天賣不違反規定,但是新能源車的訂單轉售實際上已經是屬於二次過戶,對於買車的消費者來說這車保值率肯定不如未過戶的車。新能源車保值率低,雖然特斯拉情況特殊,保值率相對高,消費者也會有這方面的風險,所以建議消費者還是要在正規渠道購買新車。

羅蘭貝格副合夥人莊景乾表示,新能源車集體漲價壓力主要來自於供應鏈上游,短期內新能源車漲價會抑制市場需求,但中長期看,新能源車漲價不會成為常態。(文/騰訊汽車 傲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