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一“拾金反昧”者該如何處罰?趕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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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只想佔便宜,沒想到竟觸犯了法律,現在我真心後悔了,感謝檢察機關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以後我絕對不會再犯……”被不起訴人施某當著本村的村民們和檢察人員的面一再保證。2021年4月16日,為更好地達到不起訴決定的法律效果和宣傳效果,江蘇省啟東市檢察院的幹警們趕赴被不起訴人施某所在的村委會,公開宣佈對被不起訴人施某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施某當場認罪服法、真誠悔罪,並表示今後一定引以為戒、遵紀守法。

2021年2月,被害人顧某在金店內選購金器時,不慎將衣服口袋內的1只黃金手鐲掉落在身後地面。不久,施某進入店內,發現該黃金手鐲後迅速撿起,趁無人發現後立刻離開現場。顧某發現手鐲丟失後立即報案,啟東市公安局於當日立案偵查。偵查人員經檢視店內及公安監控,發現並確認犯罪嫌疑人施某。當晚,施某被民警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經鑑定,該黃金手鐲價值88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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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施某這樣的“拾金反昧”者該怎樣處理才能彰顯法律的最大效果?在全面審查案件罪與非罪、量刑輕重等相關證據的同時,承辦檢察官積極聽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其所在社群的意見。綜合施某主動坦白並自願認罪認罰,無前科劣跡,被害人已收到返還的贓物等情況,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對施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同時,該院檢察委員會建議檢察官赴社群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邀請公安民警、鎮村工作人員和村民代表等,在村委會共同參與見證。此舉,該院檢察長陳新建認為還有更大的普法意義。“拾金不昧是美德,‘拾金反昧’違法也失德,釋法說理和弘揚傳統美德都集中在這個小案件中,是個普法絕佳時機。”

不起訴宣佈現場,檢察官在宣佈不起訴決定的同時,也向在場人員普及了盜竊犯罪和酌定不起訴等一系列法律概念,發出弘揚“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等傳統美德的號召。“檢察機關今天的不起訴宣佈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課,撿別人東西不還,心裡那道坎過不去,法律那張網更逃不過去,誠實守信比什麼都強!”村民代表都誇檢察院這個普法“大舞臺”搭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