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洛陽市區計程車2021年底全換新能源車 號段顏色和標識公佈

昨日,洛陽市舉行新能源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推進會,《洛陽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加快推進新能源巡遊出租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方案》出爐。該方案明確,2021年年底前,洛陽市區4227輛巡遊計程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同時,方案給出了更換時間節點、車型選擇標準、車輛更換補貼和提前更新補償辦法、獎勵企業辦法等相關政策解釋。

定了!洛陽市區計程車2021年底全換新能源車 號段顏色和標識公佈

洛陽市選定的新能源計程車

時間節點

今年年底前,2022年年底前經營期限到期的1298臺巡遊計程車要完成更換;

2021年年底前,完成其餘2929臺巡遊計程車的更換。

車輛更換補貼和提前更新補償辦法

車輛更換補貼標準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換的,每車給予6000元的更換補貼;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更換的,每車給予5000元的更換補貼。

車輛提前更換補償標準

2020年經營期限到期的,無提前更換補償;

2021年經營期限到期的,每車給予8400元補償;

2022年經營期限到期的,每車給予16800元補償;

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對2022年年底前經營期限到期車輛給予提前更換補償。

定了!洛陽市區計程車2021年底全換新能源車 號段顏色和標識公佈

洛陽市選定的新能源計程車

也就是說,2020年12月底前,經營期限在2022年底前到期的車輛,若更換可享受“更換補貼+提前更換補償”。

比如,一輛2022年經營期限到期的計程車,若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換,可拿到“16800元+6000元”;若在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間完成更換,可拿到“16800元+5000元”。

另外,2020年經營期限到期的計程車,無提前更換補償,只根據更換新能源車輛的時間拿5000元或6000元的更換補貼。

溫馨提示

本次車輛更換補貼及提前更換補償為一次性補貼,補貼政策執行年限為2020年;

2021年補貼政策另行制定;

車輛經營期限到期後,計程車企業超過180天未更換新能源車輛投入運營的,由洛陽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收回運力指標。

計程車企業獎勵辦法

鼓勵出租汽車企業透過合併、重組等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留其中一家企業經營資質或新成立一家企業,登出其他企業經營資質,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

重組後的企業車輛數不低於200輛;

兩家企業合併或重組後可享受4個運力指標的獎勵政策,三家企業合併或重組,重組後可享受6個運力指標的獎勵政策,以此類推,最多獎勵運力指標不超過10個;

2020年9月底、2021年3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新能源計程車更換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車輛總數一定比例的運力指標獎勵。

計程車企業實行公司化經營,嚴禁車輛掛靠或變相掛靠,規範行業管理,提供優質服務。

新能源計程車車型有標準

新能源計程車(含巡遊計程車和網路預約出租車)車型選擇應滿足《河南省工業和資訊化廳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純電動出租汽車引導性應用條件的通知》中有關要求。

號段、顏色和標識專用

新能源巡遊計程車使用豫CD3XXXX專用號段;

目前,洛陽市已選定兩種車輛品牌,車體顏色為車輛輪眉線以上為藍色,輪眉線以下為鈦澤銀色,統一使用巡遊計程車車輛標識;

其他車輛不得使用巡遊計程車專用車體顏色和標識。

其他方面規定

目前洛陽市已啟動新能源巡遊出租汽車調價程式,制定新能源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標準;

洛陽市正結合充電樁建設佈局總體規劃,加快中心城區充電樁建設;

各縣(市)、吉利區人民政府參照此方案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

網約車也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為工信部公佈的國內一線品牌新能源車型,裸車單價須在巡遊計程車的1。2倍以上,車身噴塗各網約車平臺專用標識。除此之外,選用車輛品牌、享受補貼和補償等不參照方案。(洛報融媒記者 趙碩 通訊員 李斌 張毅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