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斷舍離”很難?

為什麼“斷舍離”很難?

前幾天朋友說:好幾個陳舊的手機一直躺在抽屜中,好像也能開機;開啟衣櫃衣服一大堆,當穿時卻找不到喜歡的。兩年前上臺領獎的畫面仍記憶猶新,現在偶爾也會在朋友交談中炫耀幾番;諸如此類,不一而論。

那麼,我們為什麼很容易面對過去的事與不必要的東西難做到“斷舍離”呢?也許你對它的定義從根本上就有巨大誤解。

多數人認為“斷舍離”是:1)斷掉不需要的東西,2)捨去多餘的廢物,3)脫離對物品的執著,但其實這僅是一方面。

在我看來,問題的根本不是整理,收納丟掉如此簡單;

而應該從心理中對認知,選擇以及價值觀的重新梳理,並達到現實生活中的極簡;

因此完不成內心的重建就無法真正做到斷舍離。

我們不妨從兩個維度說起:1)物質,2)思想。

前者,人不扔東西有多種可能,如沒有足夠時間或不捨得,以後萬一有用怎麼辦?但是根據觀察多半隻是藉口而已,因為刷部綜藝的功夫就能順手收拾下某個空間,除剛需品外80%物品是沒有太多用途。

後者,是問題的主要根源,從物質匱乏的年代發展至現在,多數人還在接受潛移默化的“物盡其用”的思想觀念。

一件東西未徹底報廢就不等丟掉,所以大部分特徵就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想斷不斷,必受其亂。綜合而言,心理學中把這些現象統稱為思想觀念陳舊,進而產生的個人的不確定感(personal uncertainty),帶來的

所有權依賴症

個人不確定感

還是先說下它的兄弟“確定感”。實際上它是一種“情緒狀態”,為製造出確定的感覺,大腦習慣排除很多幹擾資訊,原本在某狀態下判斷失誤可能性比較大,進一步排除更多無法掌控資訊,那留下的相對安全。

譬如收拾衣服你面臨幾件很久未穿的大衣猶豫不決,搬家覺得重但又不捨得丟,這時心理就會出現兩種對話:“我要是丟掉以後要穿咋辦”“若不丟這麼重,要帶著嗎?”最後大腦排除那些無法掌控的資訊源,再做抉擇。

換言之,我們覺得對某事感覺越確定,即使嚴格意義上說並沒有判斷“錯誤”,也極有可能過度簡化(oversimplifying)事實,因為有無法直接量化的因素所在;那不確定感是什麼呢?

在心理學上稱之為

“無法容忍不確定的程度”

(the Intolerance of Uncertainty,簡稱IU),它影響著“不確定”和“擔心/焦慮”之間的相互關係。

兩者通常被用來衡量我們對不確定的容忍度,即我們會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和尋找可預測性,及在不確定的情況下會如何反應,潛在包含“強迫症”和廣泛性焦慮障礙,其形成取決於容忍的高低度。

如何理解?

低程度出發:它屬於一種消極的思維傾向,對不確定性及後果持有的一系列在災難化信念,這猶如,“我把它丟掉以後肯定會出現要用的情況”。

高程度出發:可能會視某些模糊情景感知為威脅性的,即使大部分人都認為這種情況不存在實際威脅。

因此,不確定性的“容忍水平”,在對模糊情景的解讀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反之不確定性容忍程度在對“不確定性的威脅解讀”和“不確定結果”誘發的焦慮反應上扮演重要角色。

所以,

人們在決定捨棄物品時通常會直面不確定性;

有些人不過是短暫經歷那些所謂的“風險”在腦中一閃而過,然後就會透過理性平息這種念想決策。但有些人卻無法直面問題,這種感覺造成內心不愉悅,採用逃避或擱置等方式稍後決定。

前一種人不過是知道自身偏好,但被思想層“物盡其用,浪費可恥”的觀念束縛,一旦得到空間與品位的可貴後,就會透過收拾東西提高生活的控制感。

譬如年輕時,每當電商大促我習慣囤貨購買些亂八七糟的東西。快消類還好,可各種生活類粘鉤,檯燈,看書支架多數沒用,當我意識到品質更重要之後,除發自內心想買的必需品,其他均不再關注。

而後一種人實則真正害怕面對自己,不知道自身喜歡什麼,這些舊物品以後能否有用。

但出於損失厭惡,

我們可能會把它想成丟棄後我再付費購買豈不是浪費,這時越是迴避積累就越多,積累越多就越迴圈。

譬如我半年前去朋友家中,看孩子的玩具擺在茶几上到處都是,前段時間再次做客依然還在。當我問怎麼沒收拾時,對方卻告訴我“玩具又沒壞,丟掉太可惜”,我說“你也用不上呀”,難道要生二胎不成?對方愣了下說:“好像是,改天要進行清理一下。”

也就是說“損失厭惡”的存在,會讓我們產生更痛苦的感覺,面對損失時人們往往會認為失去後更加難受,但其實它的價值並沒有被改變,放置好像也無大用,只是你自己內心在作祟。

那當我們有此反應時,真的就能果斷做到“斷舍離”的動作嗎?顯然不是,你只是認知到它的存在,它還會把你帶到另一種選擇困難中,芝加哥大學經濟學教授Richard H。Thaler把它稱之為所有權依賴症(Ownership dependence),也有譯作

“稟賦效應”

所有權依賴症

網上有則段子這樣表述:小朋友才做選擇,成年人是“我全部都要”,我認為此話把所有權依賴症強調的淋漓盡致,具體該如何理解呢?

美國作者“丹·艾瑞里”在《怪誕行為學:可預測的非理性》中提出,當一個人擁有某(物品,觀點,人)後,會大大提高自身對所有物的判斷。近言之

一旦擁有某樣東西長時間後,

不管是寵物,衣服還是觀點,

你對它的估值會自然的比別人高。

這造成,人會對已有的東西迷戀到無法自拔,當我想扔掉它時,我會曾經想起原來擁有過、穿過,我對它很喜愛乃至於付出很多“沉沒成本”,於是捨不得放棄。

如同兩個年輕人談物件為什麼早期很容易分手,一旦相處2年後即使彼此吵架也會有人主動低頭?原因在於冷靜下來發現,似乎問題不是太大;若現在放棄之前投入的時間金錢成本不太划算。

可這種決策就一定對嗎?其實不是;

我們總把注意力放到自身會失去什麼,而非得到什麼上;

然後對損失有種強烈的恐懼,這種情緒就會成為我們做出“錯誤”的決定原因。

如同我總是注意到把“這件衣服”丟掉,那以後我想穿時就沒有了,而沒想過留著它我也不穿還佔地方,不如用更多精力賺錢然後再買,甚至丟掉還能為我節省更多整潔的空間。

諾曼·道伊奇(Norman Doidge)在《重塑大腦》中寫到:人腦中的神經元具有可塑性(neuroplasticity),我們一直不停地因外界刺激而改變裡面神經迴路的聯結,它是環境與基因互動的產物。

人的觀念產生行為,行為又回過來改變大腦結構,先天(基因)決定某個行為,這個行為又回來改變大腦。

可大多數時候,阻擋我們的並非“丟棄某件物品、觀念”問題本身,而是心中的印象面積,

你越逃避止步,它反而越固化。

從商品維度,當你去電商平臺購物時總能看到“七天不滿意可退換”的標識;若你拿不定注意是否購買某件物品,這種充分讓你能改變“觀念”的保證會讓你最終為之付費。

你可能意識不到,

一旦確認收貨看到商品而沾沾自喜時,已經把此物品當成自身的“所對待”,此時退換則成為一種損失。

起初你以為拿到商品試用範圍內不過是“嘗試”,但實際中“試用”會點燃人的內在情緒,這是當初未得到時無法品嚐到的“佔有感”。

從情感維度,亞當·斯密說過,每個人都以交換為生,活在某種程度上呈現為“商人”,社會本身也隨之成長為真正的商業社會,這一思想是非常值得敬畏。不信,你不妨思考下,每逢過節出去旅行與閨蜜、男朋友所拍照片,這些充滿回憶的東西都無法令人割捨,這種虛擬所有權彷彿長期伴隨我們。

換個角度理解:我們期望從某些場景中找到同樣的情緒和回憶,或者期望照片中的那個人也能從你的微笑中感受自身當年洋溢的笑臉,這難道不是一種“虛擬所有權交易”?種種現象會很容易讓一個人產生懷舊心理,加深情感維度的依戀狀態。

總結來說:所有權依賴症像個磨人的小妖精,它的形成不僅表現在物品方面,還有人觀念,看法;但反過來看,觀念使人的看法變形,以導致對物品有依賴屬性,而不想斷舍離。

也正是如此,導致人們道理都懂,卻很難做到;那讓人天生如此著迷的所有權依賴症到底是如何形成的?準確來說它分為四個迴圈維度,分別為:

1.佔有,2)使用,3)收益,4)處分。

現實中,社會的執行離不開規則,規則對應的是權利與“分配體系”。

為可以持續有效的維持生存,人們本能地始終都會不斷反覆根據已有能力來鞏固生存能力,

以保證現在,未來及以後子子孫孫擁有儘可能多的必要條件及其所有權,這是發展規律不可改變。

舉個例子:公司存在的核心是解決社會能力,實則是種“業務佔有”,進而透過薪資方式僱傭更多勞動力。絕大部分人付出拿到相關薪酬,對於這筆資金的使用相對擁有“使用的權利”,這便是“財務所有權”。除此外還有擔保權,抵押權,保護權,分配權等諸如此類;不管任何權利使用都要遵守相關制度,以保證正常發展。

那人為什麼會對物品及情感依賴感更深呢?

亞當·斯密在他的《道德情操論》(1759)中說:人在世界上辛苦勞作,來回奔波到底是為了什麼?所有這些貪婪和慾望,對財富,權利名聲的追求,其目的到底為何?

難道是為滿足自然的需求?若是這樣,最底層的勞動者的收入也能滿足;那麼人類的一切被稱為“改善生存狀況”的偉大目的的價值何在?

別人的注意,關懷;得到同情、讚美和支援,這就是我們想要從一切行為中得到的價值。

富有的人忘情於財富,是因為財富能夠自然而然地為他吸引世界的目光;窮人則完全相反,他們以貧窮為恥。他們感覺到自己生活在世界的目光之外,一旦感到自己被世界所忽略,人類天性中最強烈的慾望將必然難以得到滿足。

簡而言之:人類的本能是盡最大限度的掌控所有能控制的一切;付出行動追求安全感,得到對未來的確定性,那依賴背後產生的根本是什麼呢?“思想觀念”。

根本原因是思想

斷舍離的精髓是“流通”,也就是

“出則進,進則出”

從某種意義上解釋,人之所以會放不下某些無用的“物品,感情,思緒”纏繞,本質是不能與當下的自身和解,屬於缺失性格的一種執念。在《大辭海·哲學卷》中,把其定義為太執著,形成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有兩個方面:

1)價值觀沒跟上,2)物質過剩。

先說前者:一個人的生活觀念大多數繼承父母,而父母所處的時代與現代相差甚遠。縱觀發展,現在物質產出總和及運輸已經增長的過於迅猛,父母眼中那種“太可惜了,不能亂丟”,卻時時成為你想丟東西時的羈絆。

如同,每次過節回家到父母臥室,你總能看到那些陳舊幾十年的衣服在櫃子裡;為什麼沒丟掉?因為心中的執念還在,他們認為“丟是不對的”;這些觀念來自於上一輩的教育。

再者躺在抽屜中落灰之後的手機為什麼沒被你扔到二手平臺回收?原因它陪你走過部分青春,或裡面還有“曾經的一些美好”等,諸如此類。

生活觀,價值觀沒有與當下發展拉齊,就會產生代溝;這就好比多數人聽過的那句話:“酒香不怕巷子深”,若放在當下網際網路時代,也許會成為品牌發展“最重要的誤導”。

話雖有點過,不過智遠必須精煉地展現出來:

我們當下所踐行的人生並非建立在“固有知識”應用的基礎上,而是審視未來,尋找當下我要做什麼。

因此斷離舍的“離”上升到思維層面,所強調的是對過去的執著;這就猶如人體隨著年歲的增長或長期處於不良的生活習慣中,面板、血管、內臟就會有一點點堆積起的毒素。

進一步,加上代謝功能的漸漸消退就會進入亞健康,不久出現某些病症,這些病症在確認之前又很難判斷是哪些堆積代謝物引起的,在我看來,對“我執”的放棄便是思想的改變。

再說後者:我們身處物質過剩的世界,

各種網路拔草種草式營銷隨意滲入“空間”內,讓人養成囤貨的習慣。

消費作為社會運轉的核心渠道,必然就有很多人在前赴後繼,孜孜以求地研究你如何買,如何買更多,甚至還要頻繁。商家為促進消費,將一件改善品挖掘成為你心中必需品,然後植入心智讓你主動下單,這樣對抗的並非“外部環境的變化”,而是自身沒有意識到的人性。

因此我們面對物質時,不是從“這個東西需不需要”的角度決策,而是這件物品都在用,我也要。不妨冷靜思考下,有多少商品是在“優惠打折”“高價低促銷”中被沉服,甚至有的人當時下單待快遞收貨時,早已忘記買的是什麼?

這種思維方式直接導致我們生活空間內,80%的商品存在都是無意義;可從斷舍離出發,你就會考慮該物品我都沒用幾次,還是把它留著吧。

簡而概之,

人總是習慣思考“有效性”,而忽略了作為“有效性”的前提條件是“必要性”。

因此,物品本身帶著某些看不見的黏著劑,一開始決策時,就沒有斷然“看起來將來也沒有使用的需要,可以不買”,進而如願以償得到後,會產生一種若有若的感覺;到處理時刻,更是“棄之可惜”。

說這麼多關於思想觀念背後本源生活觀,價值觀,物質產能過剩,網際網路高速發展帶來的影響,一個簡單的結論就是:執念是經過時間檢驗後祖祖輩輩傳遞下來的,並無對錯之分,也許部分不再適用於當前時代,不要被觀念束縛。

從心智做出改變

那到底如何有效的做出“斷舍離”呢?從深層次來說首先要改變“思想觀念”,再者在個人的不確定感(personal uncertainty)中調整感情,物品所有權依賴症的閾值,這裡有大概四個維度的方法論:

1。 去“我執”

顯然,思想改變是最難的事情,我也在不斷踐行;兩句話表達為“你要清楚,80%的雜念,事情,物品,人,情緒對你都是無關的”,“把自己從本身抽出來去審視自己”;決策的任何時刻,不妨把它們銘記在心。

你在看電影或玩遊戲時,因為代入感太深,於是角色哭你也忍不住留下眼淚,角色笑你也笑。不妨試著把意識往後收一收,意識到自身正在電影院的座位上,於是電影中那個角色和你毫不相干,難過的事情也影響不了你。

進一步說,一個人憑空在世上,隨著大腦的發育和周圍環境人事互動的過程,我們會對自身有個定義。這種定義可能只是種代稱,但它會因為時間的沉澱讓你“思緒太重”,不如定期放一放,那些舊框框真不適合現在。

2。 調閾值

“無法容忍不確定的程度”(the Intolerance of Uncertainty)中最重要的兩個對沖點在於:1)對事情或情景可預測性的渴求,2)在面對不確定性時的認知和行動失能。簡單來說,這是種認知偏差,

導致我們將未知事件理解為“威脅的資訊偏差”,從而造成焦慮的持續。

譬如我把這件物品扔掉,我不知道什麼時候還需要使用,然後你就會產生“物品偏見”;這種思維方式在於:我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會失去什麼上,而不是會得到什麼上。

Dugas在1998年提出的GAD認知行為模型中,將不確定性的低高容忍程度視為一種催化劑,這種思維模式稱之為反事實思維。

當下次再遇到不捨得斷舍離的事情就採用

“如果……就.……”

的形式展開。譬如:如果我當時下單時理性一些,就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了,現在看來這件商品真沒必要;如果我當時跟他及時分手,好像現在也不會失去什麼。

在使用過程中會出現“上行與下行”兩種,前者具體表現為正向方式思考,後者則為負面維度展開;當消極的結果超出個人預期時,我們也可用“要是……就是好了”的措辭來思考。

因為預期結果不一致會引起我們的注意以及反思“為何現實結果超預期”,換句話說就是,

讓你的大腦儘可能往正向思考,遠離物質情感兩者對所有權的依賴。

3。 做減法

我也曾經認真思考,斷舍離是不是意味著我要過極簡人生,那我的家是否就變得“空無一物”?現在看來好像不是,似乎東西也不少;斷舍離之後我是不是就控制住了購物的慾望?好像也不是,現在我依然逛街,逛超市,搶優惠。

若你也這樣認為就大錯特錯了;在開展一段時間後,我發現它應該是

“找到一種與物品之間舒適的生活模式”

若非要說我從什麼時候想要開展斷舍離的,那應該是當我每天早起從床上下來發現地上堆滿各式各樣的東西,讓自己覺得空間好小的時候;那一刻我明白,與物品纏繞並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從扔東西開始,逐漸屋子變得空曠;進而發現情緒也變得舒暢,然後好像更能靜下來聆聽自己。日常閱讀也不再是碎片化,耐心多讀幾篇專業內容更能讓自身深思,因此變得醒悟,

原來“斷舍離”的核心是“流通”呀。

總結一下

寫如何收拾雜物來改變人生的書很多,在我看來好像也沒有讓自身過得很好;原因我們都不缺方法論,而缺少正確“認識”。這就猶如“知識是力量”的前提是,知識必須是合適自身的,才會發揮力量,換言之,找到適合的就是向內求的過程。

每天都是斷舍離,過程中,要把“我”當做主角,不要把“物品”當做主角。腦子裡少想著好可惜,還有用;多想著“我喜歡嗎”“我適合嗎”,不妨換個視角也許能讓你眼睛一亮,自己想想難道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