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麼把債要回來的2

第二座:騙

先說一下感悟哈,一般來說,惡霸和騙子比起來,我倒覺得惡霸還實在一些,至少人家上來就搶,沒把自己當人看也沒把對方當人看,被搶就被搶了,誰讓自己拳頭不夠硬呢?這算得上簡單粗暴。

而騙子就過分了,自己智商低,還把對方的智商看得和自己一樣低,這簡直就是在身體上加害以外再來一把人格上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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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朋友當時遭遇的就是這樣的侮辱,是個人都看出來這家公司把她的錢挪用了,再被當成傻逼之後她意識到一件事:騙子的嘴巴不是嘴,那就是個括約肌,說出來的話全是放屁,真信了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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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休養生息之後,她再度出發,這回不講什麼情面之類的,她簡單直接的在電話裡問了前同事三個直擊靈魂的問題:

你們是不是動了我的錢?(動了也沒法)

你們是不是在籌錢?(這個不太可能)

你們是不是認為我好忽悠?(這個是必須的)

沒有人天生就是鈕祜祿甄嬛,如果不是被逼急眼了,大家還是想歲月靜好下去的。怎奈現實就是你想當個人,但總有人不想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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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大家有皮有臉的商量下去的時候,對方就敢告訴你——老子做出這事之前,就已經把臉抹下來放屁股後面了。

所以前同事再被三連擊之後,依舊妄圖用“相信我好不”之類的廢話來忽悠,友人此時已經黑化——你敢不要臉,我就要撕破臉。老虎不發威你當我是hello kitty?於是展開了邏輯分析,為前同事逐字逐句的講述人生道理——

1、我相信你,但我不信你身邊那些人。

2、對,之前你們的支援我很感謝,但那不是不給錢的理由。

3、現在把你丟到這麼尷尬不是我的責任,是那幫人,你該找他們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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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完道理後丟擲最後通牒:三天後看不到打款,就到公司門口拉橫幅,拉完橫幅之後還不還錢,就透過法院起訴。

再次強調:合同和借據非常重要,不要嫌棄麻煩也不要覺得不好意思,只要雙方發生了經濟來往,該有的證據一定要有,千萬不要去考驗人性,你只能保證你自己,你怎麼能去保證別人?和人性對賭你多半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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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親們,請儘可能收集一切有效證據用於保護自己,凡事多和信得過的朋友和律師商量,比如舉橫幅要債的時候,不要稱呼對方為老賴,這些都有可能被反告,萬萬不要因為一時血氣上湧,錢沒要到先把自己給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