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幫這個從小失去媽媽可憐的孩子

我家親戚孩子,被她媽媽的現任老公和她媽媽在那邊生的兩個孩子給告了,

告她的緣由是,她和她媽媽從小就分開了,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只在成年後和她媽媽相認,偶爾打個電話,截直胡說八道,現在是她媽媽已經去世,又沒有什麼實質證據,所以那邊不想讓這個孤苦的女兒和他們三個平分賠償金。起訴書上我們都見了,只給她分得一萬塊錢。

她是她爸爸和媽媽婚生孩子,兩歲時媽媽和爸爸離婚了,她判給爸爸和爸爸一起生活。媽媽離婚後又再婚了,在那邊生了兩個孩子,那兩個孩子現在都成家立業了,她也成家立業了。

她媽媽去年冬天車禍當場去世了,透過打官司,車禍賠償金已經理賠到她媽媽現在生活寧夏某縣法院賬戶暫押凍結,

應為她媽媽現在的老公和她商量過說,人家要把給她媽媽辦喪事時所花的所有費用去除後,然後他要拿走一半,剩下的讓她媽媽生的三個孩子平分走,她沒有同意她媽媽老公先分去一半,她要求四個人平分,她媽媽的現在的老公又不同意共有賠償金四個人平分,

她媽媽現在老公,已經在他們寧夏居住地的法院把她給起訴了,她是陝西省人,也長期居住在陝西省某縣內,一直沒有離開過縣城。

她媽媽的老公是寧夏回族自治區某縣的人,長期和她媽媽生活在那裡,出車禍地也在他們現居住地,

現在應為她媽媽那點賠償金,她媽媽現在的老公把她給告到他們當地法院,她已經收到寧夏當地法院的電子版民事訴訟狀了,

現在她有沒有權利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讓寧夏某縣的法院把這個起訴案移交到她長期所居住的陝西省某縣法院審理?她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出書會不會被寧夏某縣法院駁回?

她應該怎樣才能,把屬於她的那份額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