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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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抓會受到什麼處罰?
廣東君謀律師事務所盧葦叢律師解答: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涉嫌傳播性病罪,根據刑法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賣淫嫖娼情節較重的情形:
1、被查獲後拒不悔改、態度惡劣的。
違法事實清楚,違法行為被查獲後拒不認錯、態度惡劣的,該類情形屬於情節較重,將被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且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2、違法當事人已經發生性行為的。
若賣淫嫖娼人員已經發生了性關係,無論是否已支付錢財,視為賣淫嫖娼既遂,該情形亦屬於情節較重,將被處以拘留,且可以並處罰款。
3、長期或多次賣淫嫖娼的。
若賣淫人員長期以此為職業,並多次進行性交易,而嫖娼人員並非首次進行嫖娼的,該類情形亦屬於情節較重。曾因賣淫嫖娼被處罰又再犯的。違法當事人曾因賣淫嫖娼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查獲並處罰,再次因賣淫嫖娼被查處的,視為累犯,屬於情節較重情形。
4、多人聚集進行賣淫嫖娼的。
三人或三人以上同時進行性交易,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性質惡劣,應當予以嚴厲打擊,當然屬於情節較重。
5、患有傳染性疾病而進行賣淫嫖娼的。
若賣淫嫖娼人員患有梅毒、淋病等性病,在其不明知自己患病情況下而進行賣淫嫖娼的,不管是否已經傳染給他人,該情形屬於情節較重,若當事人明知其患有嚴重傳染病而故意進行賣淫嫖娼的,則涉嫌故意傳播性病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廣東君謀律師事務所盧葦叢律師解析:
賣淫嫖娼情節較輕的情形:
1、尚未發生性關係的。
違法當事人已經談妥價格但尚未支付金錢或已經支付金錢,若雙方尚未發生性關係即被查獲的,該情形屬於情節較輕,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到底是處以拘留還是罰款,這屬於警察叔叔的自由裁量權,大原則是,認錯態度好或不適宜拘留的將被處以罰款。
2、初次賣淫嫖娼且認錯態度好的。
違法當事人系第一次進行賣淫或嫖娼,且在被查獲後能主動交代違法事實,表示認錯認罰的,該情形屬於情節較輕。
3、透過口淫、手淫等方式進行賣淫嫖娼的。
若違法當事人未直接透過性器官發生性關係,而是採取口淫、手淫等方式變相進行性交易,該類情形亦屬於情節較輕。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盧葦叢律師簡介
88年至92年就讀於中山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在行政機關工作過,94年起從事律師職業,現為廣東君謀律師事務所主任,執業27年擅長於民事合同、家事婚姻、刑事辯護等,專業、嚴謹、誠信、處處為當事人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