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停售!一食品企業被吳京起訴判賠34萬,經銷商可不敢賣了?

30年前很多人肯定沒聽說過檳榔是什麼,但時至今日,只要你在商店稍微留意一下,基本上都能看到有關檳榔的商品廣告,尤其是前排最好的位置,已經被各種口味的檳榔佔領了。

這些檳榔的價格也相對不菲,最便宜的在15塊錢,貴的大幾十塊錢,很多時候它們的位置甚至優於香菸,二者也算是互相替代的產品。

然而近日,

戰狼公司銷售的檳郎產品卻被知名影星吳京告上了法庭,一審輸了判賠吳京34萬,二審上訴依然沒有贏

,為何會這樣?

侵犯明星肖像權

據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網路侵權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案號(2021)京04民終283號顯示公開,本案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立即停售!一食品企業被吳京起訴判賠34萬,經銷商可不敢賣了?

該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被告戰狼公司銷售的檳榔產品外包裝及兌獎卡均含有吳京的肖像,且標註“電影《殺破狼》主演吳京助力戰狼品牌”字樣。該行為利用吳京的知名度宣傳獲益,極易使一般公眾誤認為吳京為戰狼公司的產品代言人,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侵犯了吳京依法享有的肖像權、姓名權,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審判決結果為,被告戰狼公司賠償原告吳京經濟損失及公證費34。2萬元;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使用並回收、撤除、銷燬含有原告吳京肖像和姓名的產品和宣傳品等。

立即停售!一食品企業被吳京起訴判賠34萬,經銷商可不敢賣了?

法院在判決書中說明,戰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是淘寶店鋪“戰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主體,該公司在店鋪中出售的產品的外包裝均含有吳京的肖像,產品內的兌獎卡也含有吳京的肖像,上述肖像旁均標註:“電影《殺破狼》主演吳京助力戰狼品牌”字樣。另抖音平臺有多個使用者釋出有使用吳京的肖像照對涉案產品的宣傳。

戰狼公司使用的圖片系吳京的個人照,照片展示了吳京面部正面形象,具有高度識別性,戰狼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對吳京肖像權、姓名權的侵害,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立即停售!一食品企業被吳京起訴判賠34萬,經銷商可不敢賣了?

而線上下的糖酒會中,我們發現戰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公然在自己展廳中印著吳京的肖像和電影中經典動作,很容易讓前來選品的經銷商認為吳京是戰狼檳榔的代言人。

立即停售!一食品企業被吳京起訴判賠34萬,經銷商可不敢賣了?

透過吳京與戰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網路侵權案件,納食想提醒品牌方兩點:

1、不要心存僥倖,盜用名人、明星肖像或姓名為品牌做背書,在資訊時代,這種行為無異於掩耳盜鈴,不僅會遭到起訴導致名譽掃地,還會帶來後續的經濟損失。

立即停售!一食品企業被吳京起訴判賠34萬,經銷商可不敢賣了?

前不久,當紅流量明星李現訴福建晉江巧媽媽食品公司侵犯肖像權案一審勝訴,經李現方發現並起訴,後杭州網際網路法院下令,被告食品有限公司因未授權使用李現先生的肖像和簽名而侵犯了李現先生的肖像和姓名權,需要在一些顯眼位置連續30天釋出道歉宣告,向李現先生道歉,並賠償李賢經濟損失人民幣81萬元。

2、除了主動侵犯名人明星肖像權等行為外,納食還了解到一些“被動侵權”的案例。如一些所謂的“經紀公司”宣稱能牽線明星、促成品牌與明星合作,在品牌方給付高額費用後,“經紀公司”偽造合同,不履行明星出場等合同內服務,導致品牌方損失慘重不說,還遭到明星維權的二次打擊。

早在20年前,謝霆鋒就這樣“被代言”過,這也成為“明星被代言”案例中的經典。一段時間甚至大家在電視看到我們年輕時候的偶像,第一想到的不是他的歌曲或者電影,而是……

立即停售!一食品企業被吳京起訴判賠34萬,經銷商可不敢賣了?

(年代久遠,實在找不到高畫質圖片了,圖源見水印)

還有極具年代感的文具產品,“請”的居然是我們心中的一位“天王”。

立即停售!一食品企業被吳京起訴判賠34萬,經銷商可不敢賣了?

不知道,用了這個塗改液,會不會唱歌變好聽。

在與這些“中間商”打交道時,千萬要仔細甄別,千萬不要被與大明星合作的喜悅衝昏了頭腦,導致上當受騙,更不要成為下一個被告。

來自:納食、公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