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宅基地的邊坡設計要不要送審?

前兩天,我的一個朋友委託我做一個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我還挺高興的,終於有活幹了。結果瞭解情況後,心裡卻很難受。事情是這樣的:

縣城裡有6戶人透過審批手續獲得連在一起的一塊長方形宅基地。地前方是會路,後側是高約6米的邊坡,邊坡坡頂約7米左右為縣某小學教學樓,前期小學在邊坡底已修築了重力式擋牆。

6戶人家嫌地基寬度太窄,一起商量後決定在邊坡頂打一排抗滑樁,樁成後門上把擋牆挖掉,如此來,既不影響教學樓的安全穩定又把宅基地擴寬了,豈不美哉!(如圖)

自家宅基地的邊坡設計要不要送審?

抗滑樁位置

自家宅基地的邊坡設計要不要送審?

開挖後

想象如此美好,卻把事情弄砸了!

6人找了縣城的章某做了設計並找了施工隊伍修了抗滑樁。就在前兩天去開挖了原擋牆,立馬驚動了小學校領導,校領導趕緊制止並報給了縣領導。一經詢問存在兩個問題:

1、6戶人家做邊坡設計和開挖擋牆並未知會學校,屬於擅自做主。(學校是重點防治單位)

2、該設計既沒有簽定合同又沒有透過審查機構審查,屬於違規作業。

這下可真難辦了,建設局和自然資源局的檢查下要求先做地質災害評估再重做邊坡勘察設計!這對老百姓來說真是雪上加霜!

6戶人當然有錯在在先,可是作為給他們設計的章某卻是罪大惡極!作為一名勘察工作人員,不僅沒有發揮積極的作用幫助6人做好前期工作,為了多撈錢,既不籤合同又不盡到送審的義務,使6人平白浪費一大筆錢,其職業操守之惡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