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來內地告狀了!開口200萬!

近日很少在網上曝光的劉德華先生居然來內地杭州告狀了,而且開口就是要200萬賠償!對!你沒聽錯!

劉德華來內地告狀了!開口200萬!

網上經常會看到侵犯名人肖像權的事件發生,而這次劉德華告狀事件也不例外,被告方是 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是肖像權、姓名權侵權糾紛。10月23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我們來看看劉德華的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肖像權和姓名權的侵權行為,並賠償原告肖像使用費等損失共計人民幣200萬元;

2、請求判令被告在原告認可的全國性公開發行的報紙及今日頭條、被告官方微博、被告官方微信公眾號等網站首頁公開刊登道歉宣告;

3、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公證費共計人民幣1萬元;

4、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劉德華來內地告狀了!開口200萬!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原來跟某科技公司的生產的某品牌淨水器有關。

“給我一杯忘情水,換我一生不流淚。”上世紀90年代,劉德華的一曲《忘情水》紅遍大江南北,直到現在,這首歌依然膾炙人口。然而,正是因為這首與“水”有關的歌,劉德華被某些做淨水器的企業盯上了。

劉德華來內地告狀了!開口200萬!

在廣告圖片中(由於肖像權問題,圖片已打碼),劉德華身穿西裝、面帶微笑,半身照旁還有他的簽名,一眼看去,會想當然地認為,劉德華就是該品牌的代言人。有了天王巨星“坐鎮”,廣告效果自然不錯,除了在網上大量傳播,這一淨水器還上了某知名媒體的頭條。不過,劉德華的經紀公司很快也注意到了這則廣告。

早在2016年7月,劉德華的經紀公司就公開發布了兩封宣告函,否認了劉德華代言淨水器一事。宣告函中提到,劉德華從未而且無計劃代言淨水器及淨水器相關產品事宜,並且沒有授權任何公司、個人在淨水器等相關產品上使用其本人的肖像、姓名或簽名,市場、網路、媒體上出現的相關宣傳及報道均為杜撰的虛假廣告與不實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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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公司還表示,對於上述侵權行為,公司將進行調查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儘管如此,近年來,依然有做淨水器的公司“我行我素”,繼續使用劉德華的照片和簽名打廣告。終於,劉德華一紙訴狀,將這家公司告上了法院。

原告認為,原告系從事演藝事業超三十年,享譽內地、港澳臺地區,甚至全球的演員及歌手,其肖像和姓名具有極高聲譽和商業價值。被告以營利為目的,在未經原告許可、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在產品和包裝上使用原告肖像和姓名、簽名,損害了原告精神利益和經濟利益。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未果,故訴至法院。

明星的頭像照片可不是隨便就能到處用的啊?一不小心200萬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