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在停車位被盜,物業要承擔責任嗎?電梯房地下停車位收費合理嗎

車在停車位被盜,物業要承擔責任嗎

1、首先要看你是否是小區的業主了,如果你非法停車,物業沒有任何責任的。如果是業主,又分兩種情況,你每年繳納停車費,物業需要負完全的責任。你沒有繳納專項的停車費,物業負有部分責任。

2、同時需要看停在什麼地方,如果停在地面停車場,物業公司是無權收費的,關於停車收費不同地區有各地方的責任,但一般情況下,停車收費是有要求,例如要有封閉的停車場,有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地下停車場符合這種條件。如果是停在地面上,你只能追究物業亂收費的責任,如果是地下停車場,你可以蒐集管理人員失職的責任,例如值班時睡覺等。

汽車停放在路邊停車場被盜如何索賠

這件事情可以分兩種情況看待:

一、被盜車輛購買了盜搶險。如果車輛購買了盜搶險,那麼就直接報警和聯絡保險公司。報案後公安機關在車輛被盜發生時三個月內出結果,如果期間車輛被查獲,通知車主認車領車,如果三個月內沒有破案,公安機關出具證明。。

如果有向保險公司購買盜搶險,三個月後拿著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和準備車輛被盜的索賠資料向投保公司遞交資料。保險公司在收到索賠資料後會對車輛丟失的情況進行相關核實,若沒有道德風險的情況下無保險條款違約情形一般會在二到三個月內結案。對進行賠付。

如果車輛找到後賠款已經由保險公司賠付,那麼車輛的所有權將會轉為保險公司。如果車輛沒有找到,保險公司會行使代位求償,向停車場索賠。這就不用管了。

二、被盜車輛沒有購買盜搶險。如果車輛沒有購買盜搶險,那麼就沒有保險公司可以賠付。這時候就要報案,立案後拿著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和被盜車輛的索賠資料到法院起訴停車場索賠。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如果遇到自己的車輛的停車位被盜,往往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物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但是大多數情況下,只要當時屬於該物業服務的業主,車輛被盜物業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物業不承擔的可以聯絡律師處理。

電梯房地下停車位收費合理嗎

小區裡的停車位收費是合法的。但是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規劃設計中明確的專用車位,包括地上專有車位、地下車庫等。這部分是產權方的專有部分,產權人可按法律規定隨意處置,產權人是開發商,能按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二種就是公共區域的臨時佔道停車位,這一種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收費還是不收費,收多少是全體業主說了算。物業企業的這部分”停車費“實際上是受業戶委員會委託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務成本(比如設定道閘、劃線、維護停車秩序人員工資等)和合理利潤(國家規定不超過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應該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小區停車位的產權歸誰所有

有些地下車位確實屬於人防工程,佔用人防工程的車位不同於普通車位,所以您雖然花了11萬,卻也只能得到車位的使用權。那麼什麼樣的車位屬於有產權的車位?小編接下來為您介紹。

一些地方規定某些地下停車位的建築面積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規劃用途建造地下停車位,並和地上建築物一樣要計入整個地上的建築面積,該種停車位可擁有獨立的產權。

所以首先要先確定,您花錢購買的車位是真的人防工程還是屬於這種可以獲得獨立產權的車位。

另外,開發商的一張收據是不被法律所保護的,您應該與開發商簽訂車位買賣或者租賃的合同。

在購買地下車位時應該要留意合同細則中是否明確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規則,同時要明確車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護的產權。

像您的情況如果車位屬於人防工程,就沒有所謂產權,那麼您與開發商應該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裡要提醒您注意,根據法律規定,租賃的期限不得超過20年。

如果超過20年超出部分將不受法律保護。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小區停車位收費是合法的,但要分兩種不同的情況,車位的所有權歸開發商的,停車收費歸開發商所有,如果所有權歸為主,停車收費歸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