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期當斬?假的!陳勝吳廣這個千年謊言,最終卻導致了秦朝滅亡!

誤期當斬?假的!陳勝吳廣這個千年謊言,最終卻導致了秦朝滅亡!

秦二世元年(前209)七月,秦朝官府徵調百姓去防守漁陽,一共有九百人。陳勝、吳廣也在這次徵發的行列中,並擔任屯長。他們屯在大澤鄉時恰遇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估計已經誤了到達漁陽規定的期限。於是陳勝、吳廣對這群人說:“如今誤了期限按秦朝法律規定當斬,逃走也是死,起義幹一番大事業也是死,同樣都是死,還不如為國事而死。再說大丈夫不死便罷,要死就要名揚後世,王侯將相難道都是祖傳的嗎!“於是他們殺死押解戍卒的軍官,假冒公子扶蘇和楚將項燕的名義起義,由此揭開了秦末農民起義的序幕,沉重打擊了秦朝。雖然,最終陳勝吳廣的起義失敗了,但它從根本上動搖了秦王朝統治,為後來項羽、劉邦滅秦創造了有利條件。所以可以這樣說,沒有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這第一把火,秦朝就不會滅亡。

但是,真如陳勝吳廣所說的那樣,誤了期限就要被殺頭嗎?其實不是。秦朝刑罰雖然嚴苛,但沒有嚴厲到遲到就殺頭。根據現代考古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記載,沒有按期到達其實只是很輕的罪行。《秦律·徭律》是這樣規定的:“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誶是訓誡,貲是罰款。意思是為朝廷徵發徭役,如耽擱不加徵發,應罰二甲。遲到三天到五天,只是訓誡;六天到十天,罰款一盾;超過十天,罰款一甲。所以陳勝吳廣編了一個誤期當斬的謊言,最後竟然導致了秦朝的滅亡。

誤期當斬?假的!陳勝吳廣這個千年謊言,最終卻導致了秦朝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