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燈飾行業的暴利是不是最該討伐的罪魁禍首?

█黃河

時至今日,燈飾行業的暴利是不是最該討伐的罪魁禍首?

已經很有些年了,人們一直在討伐燈飾(藝術燈)領域的暴利現象,似乎它才是左右我們行業發展的罪魁禍首。

事實上真是這樣嗎?

燈飾確實有過暴利時期,但不是現在——水都過了幾秋了。

大約10-20年前的燈飾行業,售價在進價的基礎上乘以4—10倍很正常,個別的乘以100倍也被賣出去了——這是極例。

那當然是暴利。但2010年以後,這樣的風景就已經不存在了。很多人燈飾的售價,大致也就是進價乘以2或者1。5倍,這時毛利大約也就最多進價的1倍罷了,但還要出房租、水電、人工、庫存和其它費用。

其實利潤真的沒有你想象的那麼高!

時至今日,燈飾行業的暴利是不是最該討伐的罪魁禍首?

今天的燈飾行業,有50%的毛利已經不錯了,照明則更低一些,有40%的毛利已經不錯了。當然,也有把毛利做到10-15%的,這同樣會比較少些。甚至也有不賺錢或虧本賣的,可謂不一而足。

說實話,暴利也是一個環境。求大於供的時代,沒什麼競爭,哪個行業都是暴利的。一個LV的包、一條愛馬仕的皮帶、一瓶茅臺的年代酒,哪樣不是暴利?今天這種環境,恐怕也困難多了。不過,肯定還是有些行業、有些品類、有些品牌依然是暴利行業、暴利品類、暴利品牌,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我不譴責暴利,也不反對平價——關鍵是你選擇賣什麼?別人選擇買什麼?你有你的經營主張,別人有別人的消費主張。找到了契合點,再貴的東西也可以賣出去;找不到契合點,再便宜的東西也沒有人要。比如拼多多已經夠便宜了,但我一個東西都沒有買過。拼多多有拼多多的群體,我有我的定位。

但我們反對暴利而品質不好,反對暴利而服務不好——買個便宜貨,三五個月壞了,丟了就是;買個昂貴的傢伙,丟了就會心痛一兩年,併發誓以後再也不買那家的了。

明明是暴利,但買個東西用了很多年,不用還收藏著,就是很美好與溫暖的記憶。垃圾每天都丟,就是不會有任何美好的回憶。

時至今日,燈飾行業的暴利是不是最該討伐的罪魁禍首?

因此暴利並不可怕,關鍵是值不值;因此暴利並不可怕,關鍵是值不值得擁有;因此暴利並不可怕,關鍵是看買不買得起;因此暴利並不可怕,關鍵看有沒有找到需要的群體——或者那個群體還存在不!

你買一屋很有價值感的燈飾,那麼昂貴,那麼經典,看一眼就醉了;看看這個捨不得轉眼;看看那個,心裡愉悅。這時,消費者眼裡是快樂,是喜悅,是欣賞,是滿足,而不是燈!

當然,你如果想好東西很便宜,廠家就得破產,商家就得破產;廠家沒有本錢做品質,經營品味;商家沒有本錢做維護與服務。於是,這不可能產生高品質的產品與服務,也就不可能產生精品與傳承了。

所以,不要動不動譴責暴利,排斥暴利——如果你不懂,你就不要亂說,你更做不了暴利產品!暴利產品更尊重規則。暴利產品不在於多,也不在於大,關鍵是做出了品質、品味品牌、傳承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