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藥品溯源夯實安全大堤

快評|藥品溯源夯實安全大堤

國家藥監局日前釋出《藥品追溯碼標識規範》《藥品追溯消費者查詢結果顯示規範》國家標準,對藥品追溯碼標識的原則、樣式、位置等要求,以及透過藥品追溯碼在藥品追溯系統查詢到的藥品追溯資訊結果的顯示方式和顯示內容等,做了明確規定。(6月29日《光明日報》)

國家構建藥品溯源體系,明確了企業是產品質量的責任主體,政府是執法監督檢查主體。換言之,藥品生產和經營者要承擔追溯體系建設的主體責任,在發生質量問題時能及時召回相關產品、尋找原因。“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相當於給藥品辦理身份證,讓藥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風險可控、責任可究,從而正本清源。

曾經,醫藥行業產品質量問題頻發,而且發現難、取證難、問責難的桎梏長期存在。如今,《藥品追溯碼標識規範》已經發布,加上前期已釋出的《藥品資訊化追溯體系建設導則》《藥品追溯碼編碼要求》等10個藥品追溯標準規範,國家藥監局已釋出12個藥品追溯標準規範。這帶來了突破性的變化,每件藥品都有身份證,每粒藥片都能溯源,消費者對藥品從原料到使用全程“清晰可見”,產業鏈全環節主體責任明明白白,可謂直擊藥品管理的七寸。

藥品溯源體系的建立,本質上是守住全民健康的底線,是為醫療行業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使用科技的方式全面提升藥品監管效能,夯實各方主體責任,讓藥品管理更加陽光、公開、透明,既是對消費者的負責,也是讓企業、醫院、政府職能部門更加明確各自職責範圍,共同織牢藥品產業防護網。

實踐中,應把好政策執行好。比如,溯源必須加上防偽,防止篡改和複製,才能透過這套體系追蹤、溯源到責任的真正主體上。同時,應注重消費者使用的便捷性,比如,建立合理的資訊溯源與查驗入口等。

文/廣州日報評論員 李冀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莫偉濃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胡俊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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