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賦》裡李斯見呂不韋,為何懷抱小羔羊?這裡有個隱藏bug

導言:“禮尚往來”這個詞都挺熟,但怎麼送禮還真是一門大學問。正巧《大秦賦》裡就還原了經典一幕:李斯去拜見呂不韋,懷裡就揣了只羊羔,這是依照什麼古禮?

(一)不以摯,不敢見

古人十分重視禮儀,因為禮儀就是秩序,是保證社會齒輪正常運轉的必要條件,而禮的本質,說白了就是“自卑而尊人”,即把自己姿態放低,把別人捧得高高。人與人相處,第一印象很重要,如何送禮、送什麼禮,就成為人與人打交道的第一步。

實際上,在賓客一方得到主人的允許之後,是絕不能兩手空空前往的,必須得帶上精心準備的禮物才行,這個禮物在古代叫做“摯”,所以,才有《周禮·士相見禮》中所說的“不以摯,不敢見”的說法,顯然已經成為了人際交往必須遵守的規則。

先秦貴族基本分為士、大夫、卿、諸侯乃至於國君這幾個層級,在《周禮·春官·大宗伯》裡提到了一句話:“以禽做六摯,以等諸臣”,即用動物作為見面禮,來區別對待不同等級的臣子,這和明清時期文武官員用胸前補子上的“禽獸”來區分是如出一轍的。

那麼,這“六摯”都是分別用哪六種動物?

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燕,士執雉,庶人執騖,工商執雞

簡單理解就是,“士”這一階層之下,平民的話要拿一隻騖(野鴨子),至於地位更低的工商行從業者,初次見面拎著一隻雞去就行了。可見,貴族之下的平民乃至更低等級的人,見面送禮相當粗鄙與質樸,也就是常見的雞和鴨,沒什麼多餘內涵。

但到了讀書人也就是“士”這一階層,就得執雉(野雞)當見面禮了。現代人覺得野雞不好聽,但是古人眼中的“雉”卻完全不同。當時的士人以雉為禮物,是取雉不受引誘、不懼威懾、寧死不屈的特徵,從而隱喻自己的節操。

《白虎通》:“士以雉為摯者,取其不可誘之以食,懾之以危,必死不可生畜,士行威介,守節私義,不當轉移也。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小細節,士人相見拿雉(野雞)當禮物,由於野雞沒法生養,所以一般情況下都是死雉,而如果恰巧是在炎熱的夏天怎麼辦呢?死雉容易發臭,於是人們便想了個好辦法,直接將其做成風乾雞,然後再拿去送禮。

說完“士”,我們再看比他高一等級的“大夫”,一般多是送雁,這其中也蘊含深意。古人認為,雁以北方為居,因天氣變化而南北遷徙,來往極有規律,飛翔時也排列有序。而大夫作為天子之臣,也要像大雁追隨頭雁那樣追隨君王,忠心無背。

好了,終於到了我們熟悉的情節“卿執羔”了,《大秦賦》中的李斯去求見相邦呂不韋的時候,他的手裡就抱了一隻羔羊,這又有什麼講究,羔羊寓意著什麼呢?

(二)、卿執羔、仁義禮

不得不說《大秦賦》在這一幕的還原還是很用心的,按照周禮的禮儀,九卿是分為上卿、中卿和下卿,而上卿就相當於當時的丞相,因此當李斯去見當時呂不韋這位秦國相邦,懷抱一隻小羊羔是完全符合給上卿送禮的規格的。

但是,也不是說他這個行為完全沒有問題,還是有一些小瑕疵的。瑕疵恰恰就出現在這個懷中抱得小羊羔身上。他不僅沒給小羊羔精心打扮,而且抱羊的方式也大有問題。

上大夫相見以羔,飾之以布,四維之,結於面,左頭,如麛執之。

按照《周禮》的記載,這個羊羔你得給它穿上衣服,四個腳還得用繩索拴起來,從腹下交出其背上,在胸前結上繩子,而捧羊的時候,還得兩隻手各執羊羔的前後腿,就像捧小鹿那樣才行。最關鍵的點在於,這個小羊羔的頭,一定得是朝向左邊的。

但是呢,我們從劇中看李斯送呂不韋小羊羔,基本上只是還原了“執羔”的表面功夫,很多小細節還是有所欠缺,最後提一下,為什麼要送羊羔?其實在古人眼中,羊羔是“仁義禮”的絕佳化身。

《春秋繁露》所言:羔有角而不任,裝置而不用,類好仁者;執之不鳴,殺之不諦,類死義者;羔食於其母,必跪而受之,類知禮者。

所以給九卿送羔羊,其實就是在誇這個人品德高尚,猶如羔羊。而且我們熟悉的《詩經》中就有專門的一首《羔羊》,讚頌的就是一位品行高潔、德位相配的官員。

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羔羊之革,素絲五緎。

委蛇委蛇,自公退食。羔羊之縫,素絲五總。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由此可見,自古送禮的要點有二:

一個在於投其所好,另一個就在於戴高帽子。

至於李斯送給呂不韋的小羊羔後來怎麼樣了,是被涮了火鍋?還是養在了羊圈?大家可以自行腦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