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盜墓賊託夢給妻子,要她去分贓

明朝一盜墓賊託夢給妻子,要她去分贓

同光三年(公元925年),閩國的建立者王審知病逝,次子王延鈞繼位。

不久,王審知與夫人任氏合葬在福州北郊鳳池山。

後唐長興三年(932年),王延鈞認為山崗風水不利,於是把父母遷葬到永福山下。

王審知死後約五百年的時候,即大明宣德四年(1429年),福州駐軍有三十個士兵溜出軍營,組團盜掘了王審知墓。

明朝一盜墓賊託夢給妻子,要她去分贓

《福州府志》收錄了本邑學者林謹夫撰寫的《發冢記》記載:“宣德四年,有種屯軍三十人將王冢盜發,壙門堅甚,只從上角鑿破一孔,以巨繩腰一人先下……”

王審知墓十分堅固,這夥盜賊費了很大勁鑿了一個小孔,一個盜賊在腰間繫上繩索,進入墓穴。

忽然間,這個盜賊沒動靜了,眾人“呼之不應”,就以“松脂作把燃”,順著長梯“魚貫而入”,眾人發現,先下去那位已經莫名其妙地掛了。

盜賊進入墓穴,發現裡面就如同房屋一樣寬敞,牆上掛著王審知的畫像,供桌上擺放著金玉製作的“供爐、瓶、燭臺”等器物,還有王審知和任氏的兩口紅色棺材。

墓室被盜墓賊劫掠一空。

明朝一盜墓賊託夢給妻子,要她去分贓

不久,先進入墓穴掛掉的那個盜賊,他的妻子做了一個夢,夢見丈夫哭著告訴他,他進入之後,被大蛇咬死了,並提出盜墓所得的寶物應該給他一半。

盜賊妻子向其他盜賊說起夢中的情景,這些人不同意,這女子就向管屯百戶王傑告狀,王傑受了賄賂,根本不不理她。

女子就告到懷安縣典史朱玉那裡,這個朱玉也得到了“金鐲玉帶”,因此他也不管。

盜賊妻子鍥而不捨,又繼續上告。

憲司副使李素魯、僉事鄒穆嚴查此案,將盜賊一一抓獲。

典史朱玉害怕了,“匿帝王物”那是大罪啊,於是就打算自殺。

後來有人勸他自首,將金鐲玉帶贓物上交官府,得以免罪。

明朝一盜墓賊託夢給妻子,要她去分贓

當時有個叫王琨的生員,自稱是王審知的後裔,要認領先祖遺物。

有司不相信,就派人檢視王琨的家譜,發現上面記載王審知墓葬物品,和墓葬現場的物品完全一致。

官府憑藉著這本王氏家譜,“照譜追物”,結果追出大量贓物。

官府的人把王審知畫像懸掛在大堂上,看見的形象是——“方面、大耳、巨目、弓鼻、紫面、修髯,儼然可畏。”

詭異的是,畫像四周都朽爛了,只有中間部分儲存完好。

王審知墓葬寶物中,有一隻水碗,“如橄欖然,瑩如金色。”

官員們不知道是何寶物,就找來一個回回人,這位識貨,他告訴大家說:“此玻璃碗也。”

可見一直到明朝時,玻璃還屬於珍稀寶物。

明朝一盜墓賊託夢給妻子,要她去分贓

官員決定把盜物放在府庫封存,將畫像及十分之一的珍寶判給了王琨,官府修復了王審知墓。

王審知在後梁天佑四年,被朱溫封為閩王,在位時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寧做開門節度,不做關門天子”。

王審知病逝後,被後唐追諡為忠懿王,其子王延鈞稱帝后,追諡為昭武孝皇帝。

而事實上,王審知並沒有做過皇帝,因此,他的墓葬只能稱為墓或冢,不夠“陵”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