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理解密摺以及密摺制度,首先需要找到“明折”以及“明折”制度,然後進行對照。否則,僅做詞義考察,怎麼講都講不清楚。

那什麼是“明折”和“明折”制度呢?

這就要追溯到官僚制的源頭,也就是秦制。但這太遙遠。為了效率,我們只追到唐朝的三省制。

三省是政治設施,三省制才是政治制度。而“明折”和“明折”制度,就在三省制裡。

三省制的運轉機制是:中書省草詔制令、門下省審復封駁、尚書省指揮政務。那皇帝呢?你總不能讓大唐皇帝啥也不幹吧?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中書省草詔制令之後,會把草詔檔案報給大唐皇帝。然後,大唐皇帝畫一個“敕”字。這之後,再交門下省稽核;門下省稽核後,會加蓋中書、門下的大印。然後,這份草詔就成了大唐帝國的最高官方檔案,即敕命。而後,敕命才會交到尚書省及其六部執行。

如果皇帝不批呢?皇帝一般都會批。對於中書省的意見,皇帝很多時候只做事後確認。所以,這就相當於中書省拿到了定旨出命權,而皇帝成了橡皮圖章。

如果中書制詔、皇帝畫敕之後,門下省不批怎麼辦?

這叫封駁。

門下省有這個權力,而且就是幹這個的。敕命有問題,我給你退回去,要麼重寫、要麼別發,反正是不許執行。如果老是這麼幹,那不僅皇帝沒面子,而且效率也太低。

所以,又在三省之外,設立政事堂。前期,政事堂就是一個開會的地方。後期,改了牌子,稱中書門下,還設了五房辦事機構,這才有了一點兒政治設施的意思。你權可認為是大唐宰相們可以開府辦公了。

中書省長官、門下省長官,甚至還要叫上尚書省僕射(僕射是副手,尚書令才是長官,但一般不設,想想也知道,權太重),以及皇帝特批的一些人,大家齊聚政事堂,一起開會。不同意見,提前消化,取得一致之後,三省長官再分工幹活:中書省草制詔令、門下省稽核透過、尚書省組織執行。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那官員的上書呢?也就是要講的“明折”呢?

奏摺,是清朝的說法,戰國叫上書、秦朝叫奏,漢朝開始名目繁多,有了章、奏、表、議。但無論叫什麼,一般都要經過政府,政府拿出意見之後,再讓皇帝做事後確認,皇帝確認之後再下發執行。

在秦漢,這個政府是丞相府。在唐朝,這個政府就是三省,也可以說是政事堂。

即便官員上書直接報給皇帝,皇帝也要將其批給中書省。所以,各種上書,一定要走中書定旨出命、皇帝畫敕確認、門下封駁稽核、尚書指揮政務的建制流程。

而且,只有大事才會搞得這麼複雜。一般事情,不需要走這套流程。政事堂的堂帖就能指揮天下。甚至,也不是所有的決策都要報到政事堂,尚書省及其六部也有一定的決策權,小事自己就能定。

比如官員任命,這肯定是大事。但五品以下官員(不含五品),尚書省的吏部就能決定;五品以上才需要走中書門下的流程,也就是交給宰相議決。

從這個流程中,你就會發現大唐皇帝只有面子,而沒裡子。因為權力都在三省和宰相手中。那唐朝皇帝是不是有點兒慘?

其實,秦漢時期,皇帝比這還慘。因為丞相府比三省彪悍,丞相也比宰相囂張。秦漢丞相有權發令抓人,而且抓來就能殺,甚至連皇帝的寵臣也能殺。為啥趙高跟李斯鬧矛盾之後就不敢出宮了?但凡李斯能抓到他,那就直接殺。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三省制,在唐朝中期以後,逐漸衰敗。因為皇帝一定要跟宰相搶權力。宋朝加強了君權,所以必然削弱相權。明朝則直接廢了宰相,凡事都聽皇帝的,相權只能在揣摩對照中才能找到一點兒流風餘韻。

但皇帝一個人肯定治理不了國家。

所以,明朝大臣的各種上書,也不會直接報到皇帝那。最高等級的機密,也要內閣揭貼。如“寧南侯左良玉有本章一道,封投通政司;這是內閣揭帖,送來過目”。就是報給皇帝的軍機大事,內閣也要知道,關鍵是也能知道。

明朝以及清朝前期,官員的上書,稱為題奏本章,一種是題本,即因公事而呈給皇帝,一種是奏本,即因私事而呈給皇帝。

雖說都是呈給皇帝,但是一定要經過內閣。內閣不僅要看,而且還要票擬,也就是拿出意見。

那皇帝呢?皇帝可以參與意見。所以,意見有衝突,那皇帝就跟大臣博弈;沒有衝突,那皇帝還是橡皮圖章。但不管怎麼衝突、怎麼博弈,這個流程是有的,而且流程全公開。大家都在玩明規則,皇帝也不例外。

明朝或者清朝前期,及以前,大臣的上書都可認為是“明折”,而這套流程就是“明折”制度。因為無論是大臣的上書,還是皇帝的聖旨,都是明的。大臣的上書,不僅皇帝能看,而且宰相或內閣也能看,同時還要有副本,御史能看,其他大臣也能看。

只要走流程,那決策就會有規矩。

女皇武則天曾直接發敕。大臣劉禕則批評說:不經鳳閣鸞臺,何名為敕”。意思是沒有加蓋中書、門下的大印,就不能叫聖旨。雖然沒有禁止皇帝單獨下敕的法令,但三省制的流程就是一種規矩。這麼做,雖不違法,卻無規矩。

只要全公開,那私心便很難作祟。

大家坦坦蕩蕩、明白說話,而且說啥別人都知道。這時候,為私的成本就會非常高。宰相為私,大臣反對、皇帝猜疑;大臣為私,同僚反對、宰相批評;皇帝為私,則大臣們聯合起來統統抵制。第三種情況,明朝屢見不鮮。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這就是“明折”以及“明折”制度的威力。之後,再講清朝的奏摺和密摺。

清朝照抄明朝作業,卻在很多方面都給改了解題方法。奏摺和密摺就是其中之一。“明折”以及“明折”制度,就被清朝改成了奏摺,甚至還玩出了密摺。

但更改解體方法,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有一個“改題為奏”的過程。

本來,官員上書的正規檔案,是題奏本章。地方的題奏本章,會交給通政使司,京城的題奏本章直接交給內閣,之後內閣票擬、皇帝閱裁,最後再由六科傳發有關衙門和人員。而法理上講,六科還有封駁稽核之權,相當於唐朝門下省的職責,但在清朝也就那麼回事了,直接說傳發就行。

然而,奏摺的玩法,卻另闢蹊徑。

無論地方還是京城的奏摺,都會由宮門封進,然後直遞御前,簡單說就是直接遞給皇帝。於是,通政使司、內閣以及給事中,集體失業。奏摺多了,皇帝肯定批不過來。但沒關係,還有軍機處幫忙。到了乾隆時期,軍機處成了專職輔助皇帝批閱奏摺的機構。

那麼,題奏本章這個“明折”,就沒有了嗎?

當然還有,但僅是一些無關痛癢的事情。奏摺裡面的內容,皇帝認為有必要公開,那就批示上奏官員,改送題奏本章,走明程式、玩明規則。但觸及權力運作核心的機要之事,往往走了奏摺這套不公開或半公開的流程。為什麼說是半公開?因為有些內容還是需要官僚集團周知的,比如大臣任命、比如皇帝教誨。到了1901年,大清朝終於完成“改題為奏”,題奏本章才正式退出歷史舞臺,大清朝只用奏摺。歷史地看,這就相當於潛規則取代了明規則。

那密摺呢?

是不是皇帝覺得奏摺不好使,於是又在奏摺之外發明瞭密摺和密摺制度。從歷史演變來說,應該是先有密摺和密摺制度,再有奏摺和奏摺流程。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本來,題奏本章才是公文,奏摺不是。那奏摺是什麼?

奏摺是地方督撫以私人身份呈給皇帝的文書。簡單說,就是大臣給皇帝寫的信,或噓寒問暖、或情感服務、或打小報告。

皇帝和官員之間,本來是公對公的關係。因為皇帝無私事。對於古代皇帝,我們不要將其視作一個人,而最好將其視作一個衙門。衙門跟衙門之間,就只能公對公,而不能私對私。那清朝大臣為什麼還能跟皇帝發展出“私交”來?還能寫信,而且常常寫信?

因為任人唯私,所以必有私交。

很多地方督撫,本來就是皇帝的包衣奴才,也就是皇帝的私人。這些人在皇帝身邊的時候,就已你儂我儂;出去辦事,自然常常相思。但關鍵是信任。大臣可能騙皇帝,但奴才不會騙主子。

所以,奏摺,實際就是皇帝和親信間的通訊,算是私人信件。既是私人信件,那就要保密,不能公開。

所以,最初的奏摺,自然就是密摺。我們從奏摺的適用物件、主要功能和具體內容,也能看出它的秘密屬性。

首先是物件。最初的物件範圍很小,不是什麼人都能給皇帝上奏摺。康熙時期,只限於皇帝的家奴、親信、耳目和一些高階官吏。後期擴大,主要是在雍正朝,各省提督、總兵、布政使、按察使和學政,都被賦予了上奏摺的權力。不是皇帝的自己人,就不能給皇帝寫信。

第二是功能。奏摺的主要功能是請安、謝恩和慶賀,等等。這些功能,都不是在說公事,而是在說私事。同時,皇帝出巡的時候,還會給太后、太皇太后上請安折。所以,初期奏摺的家信特色極為明顯。後期,奏摺變成正式公文,也就有了更多的行政功能。

第三是內容。這一點就不用解釋,直接看雍正皇帝的奏摺批示就行。

朕就是這樣的漢子!就是這樣的秉性,就是這樣的皇帝!爾等大臣若不負朕,朕再不負爾等也。

哪家公文能這麼批?甚至,你都不能說雍正在回信,他這是在發微信。你儂我儂、溢於言表,全是情感宣洩。但還有更離譜的,比如雍正批給年羹堯的:

朕實在不知道該怎麼疼你,才能對得起天地神明。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如果不知道,你都以為這兩個傢伙在搞基。談戀愛、說情話,也很少這麼肉麻。而這卻是大清皇帝在臣下奏摺上的御筆批示,相當於回信。

在康熙朝,奏摺這種文書雖然沒有得到法理認可,但已經有了從私信向公文轉變的趨勢,也就是兼具了公文屬性。所以,這就要求把密摺區分出來。雖然都能上達天庭,但有些內容不僅堅決不能公開,而且必須保密,最好只有皇帝和奏報官員知道。

所以,這個趨勢發展大體如下:

最初,奏摺就是密摺,完全是主子和奴才間的私人信件。但,其中記錄了很多不為外人道哉的內容。如康熙五十一年上諭:

朕為國為民,宵旰勤勞,亦屬分內掌事,此外所不得聞者,常令各該將軍、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官因請安折內附陳密奏,故各省之事不能欺隱,此於國計民生,大有裨益也。

“因請安折內附陳密奏”,本來是一封奴才向主子請安的“私信”,但“私信”裡面有密奏。既然有了密奏,那就必須保密。

接著,皇帝就要強調保密工作,而奏摺也就有了向密摺轉變的需求。如康熙四十八年,康熙皇帝在蘇州織造李煦的請安折上的御批:

朕體安。近日聞得南方有許多閒言,無中作有,議論大小事。朕無可以託人打聽,爾等受恩深重,但有所聞,可以親手書摺奏聞才好,此話斷不可以叫人知道,若有人知,爾即招禍矣。

皇帝到底說了什麼話,才斷不可以叫人知道?李煦又到底告了什麼密,才會人知定招禍?不管是什麼話,反正就是不能公開,一定要保密。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而且,這種保密御批非常之多。皇帝特別擔心奏摺中的秘密洩露出去。如康熙三十二年給李煦奏摺的硃批,“凡有奏帖,萬不可與人知道”;再如康熙四十三年給曹寅奏摺的硃批,“倘有疑難之事,可以密摺請旨。凡奏摺不可令人寫,但有風聲,關係匪淺。小心,小心,小心,小心!”三個小心都不夠,必須說四個。

最後,如此小心、如此機密、如此不可為外人道哉,再又被權力所加持。於是,到了雍正朝,密摺正式演變為密摺制度。具體而言,包括四點制度化的內容:

一個是定期收回硃批奏摺。書寫密摺之人,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將原折和硃批一起上交,由宮中保管,而且嚴禁私抄留存。

二是製造專用箱鎖。雍正皇帝專門定製了上報密摺的皮匣,還配了專門鎖鑰,發給可以密摺上報的官員,專門用來傳遞密摺。

三是密摺直送內廷。地方督撫的密摺直接送到內廷乾清門,地方小官的密摺交由皇帝指定的王公大臣代為轉呈。轉呈的王公大臣都是皇帝心腹,如怡親王允祥、尚書隆科多、大學士張廷玉等。

四是皇帝親自拆閱密摺。不管是直送內廷乾清門的密摺,還是由心腹王公大臣轉呈的密摺,最後都要遞到雍正案頭,也必須由雍正皇帝親自拆閱。

不用管密摺內容如何,單就這套嚴密流程,你就能知道密摺和密摺制度絕對不是什麼正大光明的君子政治。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那麼,密摺以及密摺制度,或者也可以說奏摺,有什麼好處或作用嗎?

雍正皇帝評價說:

朕即位以來,令滿漢文武諸臣及科道等官,皆用密摺奏事。蓋欲明目達聰,盡去壅蔽。以收實效也。

“明目達聰”“盡去壅蔽”,這話說得多好。在最初,很可能真有這個作用。但越到後來就越不是這麼回事。

首先,皇帝制度成了真正的獨裁製度,關鍵是這個制度是為私的。

以前,皇帝是大清帝國的最高領袖和最高權力衙門,而現在竟成了大清帝國的最高情報衙門。

康熙晚年一直鼓勵大臣密摺奏事。但規模一般、人數有限。能上報密摺的,不過百人。而雍正朝就邪乎了,短短十三年中,參與密摺上報的官員,就多達一千一百多人。現存的雍正硃批奏摺,超過四萬多件,其中漢文三萬五千件、滿文七千件,而大多數都是密摺。

奏摺逐漸上升為公文之後,主要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奏報者可以留存的;一類是要宮中收回的;一類是可以公開散發的。密摺大體屬於第二類。其他已經有了公文屬性,而第二類主要是情報屬性和秘密屬性。

明朝皇帝也搞情報,但會假手於人,也就是東廠和錦衣衛。而清朝皇帝則身體力行,自己直接帶線人、搞情報。這絕對不是什麼好事,既無法“明目達聰”,又無法“盡去壅蔽”,而是徹底的道德敗壞。大清皇帝在用密摺制度監控大臣。

並非全是密摺,不是還有奏摺嗎?

但這更成問題。題奏本章,雖然呈報給皇帝,但內閣和六部可以看,甚至要提前看。因為政治是公開的,大家都在太陽底下行事。但現在的奏摺則直接報給皇帝,相當於廢了六部和內閣。這才是真正的乾綱獨斷和皇帝獨裁。而皇帝的上諭,除了公開的明發上諭外,還有點對點的寄信上諭,發給某人的就某人知道,別人根本不知道。發給江蘇巡撫的上諭,就江蘇巡撫知道,六部相關衙門根本不知道。這不僅是皇帝獨裁,而且是秘密政治。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為什麼要秘密?

因為私心作祟。自秦制伊始,中國傳統的政治就是公開的,而唯獨清朝是秘密的。那這個私心又是為了誰?為了滿人部族。按照官僚制走流程,和珅能火箭提升嗎?滿人能稱霸朝堂嗎?和珅跌倒,不是嘉慶吃飽,而是漢人官僚開始崛起。再加上鴉片戰爭和太平天國運動,滿人部族利益才被掀開一塊。否則,普天之下只能桎梏於私心作祟的政治枷鎖之中。

今試以京官滿漢缺額觀之:自大學士、侍郎、尚書滿漢二缺平列外,如內閣,則滿學士六,漢學士四。滿蒙侍讀學士六,漢侍讀學士二。滿侍讀十二,漢侍讀二。滿蒙中書九十四,漢中書三十。又如六部衙門,則滿郎中、員外、主事缺額約四百名;吏部三十餘,戶部百餘,禮部三十餘,兵部四十,刑部七十餘,工部八十餘。其餘各部堂主事皆滿人,無一漢人。

這是鄒容《革命軍》的一段摘抄。單看這個權力安排,革命黨能不造反嗎?清末憲政,的確走得比較急。有人說是因為立憲派和民眾缺乏耐心。而最缺乏耐心,還帶頭鬧事的,肯定是革命黨。但革命黨不鬧事,中國能把滿人部族利益的權力牢籠擊爛砸碎嗎?所以,根子不再廣東的革命黨,而在北京的權貴們。

又為什麼清末中國不能從帝國切換到民族國家?滿人部族第一個不答應。清末變法時,慈禧專門加了兩個緊箍咒,一個是“四不變”,三綱五常不能變、祖宗之法不能變、滿族統治不能變、最高皇權不能變;一個是“五不議”,軍機處事不議、內務府事不議、八旗事不議、翰林院事不議、太監事不議。而全部的核心,就是滿族統治不能變,其他全是這一點的附屬品和衍生品。

而原因就是大清的政治為私不為公。

第二,大清皇帝之勤政還不如明朝皇帝之懶政,“明目達聰”純屬扯淡。

明朝皇帝的懶,是出了名的。而清朝皇帝的勤,也是出了名的。尤其是雍正皇帝,每天批閱的奏摺和密摺數量,絕對冠絕古今。勤比懶好,勤政比懶政好。但也要看勤的內容是什麼。因為密摺和奏摺可以直達御前,所以大清皇帝想不勤都不行,每天總有批不完的摺子。但這些折多半

都是垃圾。

雍正二年,廣東巡撫年希堯一氣上呈了三件奏摺,但奏摺內容全是之前呈報過的。奏摺從廣東折騰過來一遍,然後又折騰了一遍。你都不知道這個廣東巡撫是咋想的。雍正皇帝也只能無奈哀嘆,該批還得批:

業經報明該部之事,又何必多此一奏,想爾粵省更無事可入告矣。如許遙遠,特差人齎奏此三事,殊為可笑。

舊聞重報,算是疏漏,但沒完沒了的請安摺子,就真心是在折騰皇帝了。雍正三年,福建學政黃之雋,不知道吃錯了什麼藥,不停地上摺子叩謝聖恩、頌揚上諭。對此,雍正也沒有其他辦法,也只能批示說:

凡百隻務實行,不在文字語言,頌聖具文,朕實厭覽。此數奏甚覺浮泛不實,如此等之奏,再不必,朕實無暇。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當然,官員們一定會利用奏摺渠道,給皇帝拍馬屁,也就是提供情感服務。但情感服務太多太過,也能噁心到皇帝。雍正九年,鎮海將軍王釴“怒”贊上諭說“捧讀之下,感激愈深”,覺得自己不為皇帝效犬馬之勞,就不配為人。這個馬屁太過無恥,雍正直接表示不能接受:

汝等漢軍人人如此奏,如出一口,言行相符者百無一二,朕實難以批諭……行與朕看,不必務言於朕聽也。

雍正跟年羹堯關係好的時候,那真是各種肉麻“情話”都能說。既然這樣,那官員們就一定要把“情話”交流貫徹到底,內容上比不了你倆肉麻,但可以用頻率補。於是,君臣之間能把奏摺玩成發微信、談戀愛,沒完沒了地“蜜語甜言”。田文鏡的摺子,雍正每次都批,而且認真批,絕不能一個“知道了”完事。因為老田是小情人,必須寵。你皇帝給我田文鏡批,那我田文鏡就給你謝恩。於是,君臣往來,沒完沒了。最後,雍正實在煩了:

你差人奏摺太勤了,何必費此無益盤纏,況朕日理萬機,亦覺煩索。你奏來,朕自然批諭,若如此來往,則無寧止矣。

有疏漏、有謝恩、有馬屁,還有甜言不夠頻率補,但起碼大家都有個目的。而有些摺子真心沒啥目的,就是為了奏摺而奏摺。雍正五年,江南總督範時繹上奏說自家轄區普降瑞雪,於是造了一尊神像。雍正看完,直接怒了,你們那地方下雪跟我有啥關係、你造一尊神像跟我有啥關係,於是怒批:

朕日理萬機,毫不體朕,況歲底事更繁,哪裡有功夫看此幕客寫來的閒文章,豈有此理!

但是,我做不了好官,做一個體量皇帝的官,以後不報垃圾奏摺了,這個可以嗎?那你肯定死得比誰都慘。

雍正在給山東巡撫的硃批中,大罵浙江馴服黃叔琳,說這傢伙多次接到硃批諭旨,竟然不奏謝聖恩,真是豈有此理。後來,黃叔琳犯事,雍正直接翻他不上謝恩摺子的後賬。皇帝跟大臣翻後賬,而且還翻不謝恩的後賬,你只能說雍正不是什麼“這樣的漢子”,完全是刁蠻任性的“女朋友”。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這就是雍正皇帝的勤政,這種勤政,於國何益?除了刷存在感、佔佔頻寬,還能幹啥?與其如此,還不如明朝皇帝躲在後宮睡大覺。

第三,奏摺指揮天下一定能搞出天大的笑話來,“盡去壅蔽”想都別想。

唐朝的政事堂,可以用堂帖號令四方。但堂帖是正式檔案,甚至比敕書的權威還高。關鍵是有人把關,你送個荔枝、謝個皇恩、拍個馬屁,不僅到不了政事堂,甚至都到不了六部。所以,人家是真有事才號令四方。但是,清朝皇帝用奏摺號令天下,有時候就是沒事找事。

雍正六年,陝西商人秦泰在路過河南孟津的時候,丟了一個裝有一百七十餘兩銀子的包裹。這在當時可是一筆大錢。於是,秦泰四處張貼告示,承諾誰能拾金不昧歸還包裹,就跟誰平分銀兩。就在秦泰丟失包裹的地方,一個叫做翟世有的河南老農正為他看管包裹,並等著他取回。秦泰後來取回白銀,而且說到做到,要跟翟世有平分銀兩。但樸實的老農民翟世有竟分文不取。

這件事發生在河南,而河南是田文鏡的地盤。於是,田文鏡就將這件事寫成奏摺,報給雍正。中間肯定各種添油加醋,沒準兒還要玩一個標題黨《我省老農拾金不昧,陝西富商迎回鉅款,厲害了、我大清》。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如果奏摺有人把關,那這種奏摺頂多報到禮部下面的某個司。然後,司部員外郎隨便誇獎幾句:你們河南真不錯,田文鏡好好幹,這事給你上《邸報》頭條,你看行不?然後,也就沒有然後了。

但是,這事遞到皇帝那裡,便立即成了大事。於是,一片長達1200多字的《恩賞義民翟世有頂戴銀兩諭》,新鮮出爐。這個河南老農翟世有,堪稱時代楷模,給我賞、重重賞,給七品頂戴、給紋銀百兩,還要把事蹟刻碑傳頌。

甚至,雍正還把這件事上升到政治高度,“乃風俗休養之明徵,國家實在之祥瑞”。河南老農翟世有拾金不昧,就這樣成了國之祥瑞。

同時,雍正也沒忘記怒贊一下寵臣田文鏡。河南為什麼能有這樣的楷模國民、河南為什麼能有這樣的國之祥瑞,全是因為你田文鏡啊,你田文鏡的教化工作做得好、做得出色、做得無與倫比,你功不可沒。

拾金不昧,而且拾鉅款不昧,這事該獎不?該獎。該宣傳不?該宣傳。但玩到皇帝寫1200多字的感謝信,而且還是上諭,這是不是有點兒過了?不過,好事就得宣揚。但上升到理論高度呢?成為大清政治清明之佐證,“風俗休養之明徵”,是不是有點兒過了?你這到底是怒贊河南老農,還是在猛誇自己?

但這事沒完。田文鏡得了雍正1200多字的上諭,能不繼續折騰嗎?

當年七月,田文鏡又上報河南窮人陳懷金拾金不昧二十四兩八錢銀子,也是全數奉還、也是不要酬謝。於是,雍正再次點贊加評論,“誠所謂瑞也”,這就是國之祥瑞!

你田文鏡跟雍正“郎情妾意”地沒完沒了,那別省督撫能不眼紅嗎?

肯定眼紅。

轉過年九月,天津就上奏說本地婦女撿到白銀六兩五錢,而且也是全數奉還、也是不要酬謝。於是,雍正下旨賞賜,給米、給布,還賜了匾額。

天津的這個節奏,跟得真緊。估計天津衙門天天看《邸報》、讀熱搜,然後非要製作出這種“流量文”奏摺。

那其他省呢?必須如法炮製,皇帝喜歡這種事,那就滿省去找,找不到也要造一個。雍正八年五月,山西巡撫石麟呈報說,本省百姓趙亨清撿到九兩一錢銀子,也是全數奉還、也是不要酬謝。事還是拾金不昧的事,但人變了、地變了、銀數變了。河南褒獎了、天津褒獎了,那山西只能也得褒獎。

然後,全國各地官員終於摸到皇帝的脈了,紛紛上報各種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直到雍正十三年,直隸總督李衛還有類似奏摺,而雍正仍舊樂此不疲地批示表揚,“以匹夫匹婦之愚,而能輕財尚義,慕善樂施,允屬難得。於斯足徵風俗向淳之漸,覽奏朕懷曷勝愉悅”。

雍正朝的密摺制度,真能“明目達聰,盡去壅蔽”嗎?

在雍正看來,這些個好人好事,說明什麼?說明我這個大清皇帝,當得當真不錯。而現在看來,這不就是個笑話嗎。而所謂“盡去壅蔽”,到最後真得去了嗎?

河南田文鏡發了一個朋友圈,說我們省有人拾金不昧。然後,雍正皇帝又是拼命點贊、又是深度評論。接著,河南田文鏡再發朋友圈,說我們省又有人拾金不昧了。然後,雍正皇帝還是拼命點贊加深度評論。再之後,天津巡撫發朋友圈、山西巡撫發朋友圈、直隸總督發朋友圈,統統都是自家地盤有人拾金不昧。而雍正則不停地逐個點贊、逐個評論,一直點贊加評論了好幾年,而且樂此不疲。各地官員就一直在拿主子皇帝尋開心。

這種奇葩事情的原因是什麼?原因就是末梢神經壞死,然後把腦袋憋大了。權力全都集中到皇帝手中,地方督撫只能想盡辦法取魅中央。那地方上就不能有個為民造福且剛正不阿的海瑞嗎?地方督撫大多都是皇帝的私人奴才,還有什麼海瑞?這種等級的集權制下,海瑞活不過第一集。

密摺以及密摺制度,只是清朝政治敗壞的表象。實質則是其為私而不為公的政治劣根,以及明規則不行而潛規則盛行的行政弊病。所以,密摺和密摺制度到底有沒有用?也許有用,也許開始有用,而根子卻是爛的,甚至還要把奏摺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