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不一定能打贏官司!速看借條常見的12種陷阱

在日常生活中

難免會遇到資金週轉借錢還錢的情況

一旦遇到糾紛

借條便常會成為解決的關鍵

不過因為借條出具不規範引發的陷阱

並不是每個人都能避開

今天一起來get借條裡的12種陷阱

1、打借條時寫錯名字

包括:

(1)以綽號、暱稱、小名等出具借據;

(2)故意將名字寫成別字,如將“張曉鋒”寫成“張曉峰”;

(3)以與身份證姓名不同的曾用名出具借據;

(4)以不易辨認的潦草字型簽名。

在上述情況下,一旦在訴訟中被告否認是其本人出具的借條,原告就需要證明被告與借條中所寫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如果不能證明,就可能面臨敗訴的風險。

法官提醒

打借條時要核對借款人身份證原件並影印,或要求借款人將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證號等個人資訊寫在借條上。

2、以消字筆出具借條

現在市面上有一種消字筆,外觀與普通中性筆無異,但其墨水成分特殊,會在書寫後一段時間內自動褪色直至消失。

法官提醒

打借條時應仔細檢查對方提供的筆,儘量使用自己攜帶的普通筆,以防範類似風險。

3、由他人代寫借條

張三向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張三出具借條。張三聲稱要去找紙筆離開現場,後持寫好的借條返回,李四看借條內容無誤便未在意。

後李四將張三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借款,張三辯稱借條不是其本人書寫。經鑑定,借條確實不是張三筆跡,法院以李四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書寫借條時,出借人應要求借款人現場書寫,不能離開自己的視線,以防出借人找他人代寫。

4、以借條影印件、掃描件偷樑換柱

張三向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張三出具借條。張三聲稱要將借條入賬,持借條拿去別處影印後返回,李四未仔細核對借條是否系原件。

後李四將張三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借款,張三辯稱借條系影印件,不能作為定案依據。經鑑定,借條確實是影印件,法院認定李四提供的借據影印件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書寫借條時,應要求出借人在姓名、金額、日期等關鍵內容上捺印,以防借款人以影印件偷換原件。借款人要求影印、掃描借據的,出借人應保證整個過程不離開自己的視線,或對著明亮的光線仔細核對借據是否有書寫造成的印痕,以防借款人以影印件、掃描件偷換原件。

5、保證人簽名未表明保證人身份

張三向李四借款,該筆借款由王五擔保。在出具借條時,王五在借條上簽字,但未表明擔保人身份,借條內容中也沒有王五承擔保證責任的內容。

後李四將張三、王五訴至法院,要求張三歸還借款,王五承擔擔保責任。王五辯稱其之所以在借條上簽字,只是作為張三向李四借款的見證人,其並非擔保人。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王五系以擔保人身份簽字的情況下,法院判決王五不承擔擔保責任。

法官提醒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透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在有擔保人的借款中,借據中應載明擔保人的資訊及擔保責任種類(連帶保證還是一般保證)、擔保期限、擔保範圍,並要求擔保人在擔保人簽章處簽章。

6、將借條寫成收條、取條

張三向李四借款,並出具條據:今收到(取到)李四現金XX萬。

後李四將張三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借款,張三辯稱:李四與其之間有其他經濟往來,這張收條(取條)是雙方其他往來款,並提供了雙方之間在此之前的銀行往來明細。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款關係的情況下,法院判決駁回李四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收據、取條只能證明款項的交付,在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不足以證明交付該款項的性質。借款應出具借條,明確寫明是借款。

7、借款金額只寫小寫的數字

張三向李四借款5000元,李四自己書寫了一份借條,借款金額處書寫成“5000元”,張三核對無誤後在借條上簽字。後李四持該借條將張三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借款50000元,張三提出實際借款金額只有5000元,李四篡改借條內容。因為一次疏忽,張三陷入不必要的麻煩。

法官提醒

借條應由借款人自行書寫,借款金額應以大寫方式書寫並在大寫的金額後面以括號形式標明小寫金額,以防出借人在書寫借條時刻意留下空隙並篡改借條內容。

8、借條不寫利息

張三向李四借款,雙方口頭協商年利率為10%,借款期限一年,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在出具借據時,張三未將支付利息一事寫在借據中,李四礙於情面未再堅持。

後李四將張三訴至法院要求還本付息,張三抗辯稱雙方未約定利息,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雙方約定有利息的情況下,法院判決駁回李四要求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但不能提供證據證明雙方約定有利息,或自然人之間對利息的約定不明確,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將無法得到支援。出借人應要求借款人將利息的利率、結息方式等明確寫在借條上。

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雙方約定年利率為12%,借款期限為一年,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借款到期後,張三無力還本付息,經雙方協商,由張三續借一年,李四將張三之前出具的借據銷燬,由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據,借款金額寫為11。2萬元,年利率為12%。

後李四將張三訴至法院要求還本付息,張三抗辯借款本金應為10萬元,1。2萬元系將此前的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但其未能提供相應證據,法院判決張三按照本金11。2萬元還本付息。

法官提醒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借款人要求將前期利息計入後期本金的,出借人在借條中應明確載明上述內容,否則一旦發生訴訟,借款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借據所載本金包括前期借款利息的,法院無法支援借款人的主張。

9、砍頭息

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雙方約定年利率為10%,借款期限為一年,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張三向李四出具了10萬元的借據,而李四隻交付張三9萬元現金,剩餘1萬元是預先扣除的利息,張三礙於情面未再堅持。

後李四將張三訴至法院要求還本付息,張三辯稱自己只收到了9萬元本金。訴訟中,張三需要蒐集證據證明自己並沒有收到全額借款,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官提醒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根據上述規定,借據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具有推定效力,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應認定為借款本金。如果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時預先扣除利息的,借款人在出具借據時應及時依法主張自己的權利。

10、打了借條未收到款

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張三出具借據後,李四將6萬元現金交付張三,稱剩餘4萬元隨後以轉賬方式支付,但隨後李四未支付剩餘4萬元,張三因雙方關係好並未在意。

後李四將張三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借款10萬元,張三辯稱自己只收到6萬元,但並未提供相應證據,法院判決張三償還李四借款10萬元。

法官提醒

借條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債權憑證,為他人出具借條即是為他人設定債權,應謹慎為之。借款人應待出借人實際支付借款本金後方可出具借條;如借款人出具借條後出借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借款,借款人應及時向出借人主張權利並保留相關證據;如出借人拒不支付借款本金,借款人應透過提起訴訟的方式撤銷其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條。

11、公私不分

案例1:

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三向李四借款100萬元,雙方協商確定借款期限為1年,年利率為12%,張三安排其公司財務人員為李四出具了借據,借據加蓋公司印章。李四認為甲公司是張三的公司,並未在意。後甲公司因未履行其他法院的生效判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李四得知上述情況後,將甲公司及張三個人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還本付息。張三辯稱該筆借款的借款人是甲公司而非其個人,其不應承擔責任。因李四未能舉證證明張三實際使用了借款,故駁回李四要求張三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

案例2:

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三代表公司向李四借款100萬元稱用於公司週轉,雙方協商確定借款期限為1年,年利率為12%,張三以個人名義為李四出具借據,該款項亦轉入張三個人賬戶。李四認為甲公司是張三的公司,並未在意。

後李四將甲公司、張三個人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還本付息。甲公司辯稱該筆借款的借款人是張三而非公司,公司亦未收到款項,其不應承擔責任。因李四未能舉證證明張三將該款項用於了甲公司的經營,故駁回李四要求甲公司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公司作為法人,以公司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權對外代表公司從事民事法律行為,但其並不是公司本身。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借款卻以公司名義出具借據,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借款卻以個人名義出具借據的情況下,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只能由出具借據的主體承擔責任。

出借人主張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或公司對其法定代表人個人債務承擔責任的,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舉證證明所借款項由法定代表人個人使用或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在出借款項時,出借人應根據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還款能力等因素,要求借款人以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名義出具借據。

12、代他人出具借據

張三與李四繫好友,王五與李四繫好友。王五向李四借款,李四便介紹王五向張三借款。因張三與王五並不相識,張三要求由李四代為出具借據,李四礙於情面同意了。

後因王五未歸還借款,張三將李四訴至法院。李四辯稱其只是代王五出具借據,借款實際由王五使用。法院最終判決李四償還借款。

法官提醒

借條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債權憑證,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出具借據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故出具借條應謹慎為之。

瞭解這些陷阱,你會寫借條了嗎?

光會寫還不夠

完美的借條模板在這裡

2021年,借條這樣寫才完美~

(含民法典新規解讀)

為適應民法典施行,2020年12月31日,最高院再次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因資金融通需要,發生民間借貸行為越來越普遍,民間借貸糾紛隨之增多。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債權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因此,內容完備、形式規範的借條,對於減少糾紛、有效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權益有著重要意義。

結合新的司法解釋,我們應該怎樣出具完美的借條呢?

借條

為購買房產

,今透過銀行轉賬

向好友

張三

借到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

,月利率1%

,於××××年××月××日到期時

還本付息。逾期未還,則當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

計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債務人)違約,守約方(出借人、債權人)為維護權益向違約方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鑑定費等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身份證載明的雙方(各方)通訊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借款人的微訊號為:*******

借款人:李四

身份證號:××××××××××

××年××月××日

憑證名稱:借條

最好不要寫成“欠條”!欠條也是民間借貸中常用的一種憑證。欠條是交易過後產生的應付賬款的一方(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的證明其欠款事實,同時表明開具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義務的憑證,反映的是欠款關係。

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貸,也可以是買賣、承攬、勞資糾紛等其他法律關係,因此僅憑欠條尚不足以證明爭訟錢款的性質。換句話說,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絕對不能寫成“收條”。收條是指債權人在收到錢款時向債務人出具證明還款事實的憑證,並不對債務人產生“還款(付息)贖條”的義務。因此收條反映的是給付關係,不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相反是用來消滅債權的。以收條作為證據向法院起訴,一般不會得到法院支援。

借款事由

註明借款用途能夠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辯。如果數額不大,或不寫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寫“茲向好友張三借款……”

交付方式

由於借貸多發生在熟人之間,如果借款金額小使用現金支付的,很少有人會打借條。當然,你還是可以在借條上選擇現金交付。

不過既然打了借條,最好就是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錢款,必要時可以在借條中註明借款人的銀行賬號。發生糾紛時,有借條+銀行匯款憑證作為證據基本上就不會輸。

由於借條屬於實踐性合同,即款項實際交付才生效。司法實踐中,涉及大額借款或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時,債權人還要承擔實際交付的舉證責任,如果是現金交付就很難舉證。

借貸人關係

根據“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物件發放貸款,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物件發放貸款”,是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

因此,在借條中表明借貸雙方是好友關係或是其他親屬、同學、同事等特定身份關係,證明並非是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資金。

出借人

司法實踐中,未載明出借人的借條推定借條持有人即為權利人,借款人抗辯持有人並非真正債權人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借款人以“借條上所載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體不適格)”為由抗辯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所以借條中寫不寫出借人身份證號無所謂。

同時,出借人是否在借條上簽字不影響借條的效力。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應當寫明幣種。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票據填寫規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角”“分”之後不寫“整”(或“正”)。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書寫中將“元”寫成“圓”也是可以的。

司法實踐中,如果借條上的借款金額出現大小寫不一致的,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和邏輯推理,一般以大寫金額認定,除非有證據證明是所借錢款是小寫金額。

利息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借款期限

根據民法典第188條規定,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是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而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當事人可以隨時要求還款,3年訴訟時效不會開始計算,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因此大家要注意,要麼就別約定借款期限,如果約定了,期限到了之後,應注意3年訴訟時效。如果3年訴訟時效快過了,就要及時採取措施,透過書面等形式向對方催收,並保留主張權利的證據,讓訴訟時效重新起算。

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676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實現債權的費用

這句話看起來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非常有必要加。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此,此項約定可能部分無法獲得法院支援,但仍然可以進行約定。

送達

這句話看起來也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也非常有必要加。

在民事訴訟特別是民間借貸糾紛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臨“送達難”的問題。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證人等)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時,往往出現郵寄送達因“原址查無此人”“遷移新址不明”“原寫地址不詳”等被退回。如果無法送達給被告的話,法院經常採用公告方式進行送達。

公告送達能把訴訟週期拉得很長,更重要的是,在這個期間,被告很可能已經轉移財產!

如果合同中約定送達地址,法院不用擔心送達難的問題了,當事人也不用因為公告送達等方式被拖延很多時間。總之——省時間!

微信

隨著微信的普及,在許多訴訟中,微信的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等都成為訴訟的關鍵證據。而在微信證據的認定中,目前難度非常大,由於目前微信並未實名認證,因此最大的難點是如何證明這個微訊號就是債務人本人的微訊號。

這個問題在許多人看來可能覺得不可思議,我跟他一直是用這個微訊號聯絡的,不是他會是誰呢?

但是法庭上一切都必須講證據,微訊號目前存在假冒的可能性確實存在,在沒有其他證據能夠印證該微訊號是債務人本人的情況下,法院很難裁判。並且現在債務人也都會請律師,每次對微信證據的抗辯都是真實性不予認可。

但是,如果在借條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約定了對方的微訊號,那麼當發生糾紛時,該微信就可以直接認定為是債務人本人的微訊號,上面的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就都能夠核實了。

有了這一句話,打起官司,實現債權——省力!

借款人

借條上出借人籤不簽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須簽名捺印。借款簽名須在“借款人:”後寫全名,並與身份證所載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證號。同時還要讓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時(借款數額較大)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

同時,最好讓借款人將簽名捺印的身份證影印件作為借條的附件,或將身份證影印到借條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什麼?又在擔心借條丟了要不回錢?

4招,緊急補救!

有借條不一定能打贏官司!速看借條常見的12種陷阱

有借條不一定能打贏官司!速看借條常見的12種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