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從吊銷到撤銷,糾正與《行政許可法》不一致的規定

“撤銷”屬於行政許可一個環節,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撤銷”的程式,但應遵守“正當程式”,即告知陳述和申辯權利等(見文章:撤銷行政許可應遵守正當程式原則)本次《醫師法》將《執業醫師法》“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由發給證書的衛生行政部門予以...

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