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價等行為,“情節較重的,最高可罰500萬”!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採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銷售、收購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的,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價格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2023-01-21

禍從天降,賠償是大鍋飯人人有份?頭頂的安全,物業可以免責?

其實,國家對於高空拋物、墜物問題很早就注意到了,也非常重視,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法發〔2019〕25號)中就明確了,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2023-01-12

違法處理個人資訊的刑事責任

侵害公民個人資訊行為已具備本罪的其他要件,但尚未達到情節嚴重程度的,應當結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認定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並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023-01-09
定了!7月1日起實施!

定了!7月1日起實施!

所有車主注意中國汽車召回制度出新規了不再只是因為有安全隱患或問題召回未來汽車尾氣排放不達標車企也要召回新規將於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減少排放汙染,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生態環境部制定併發布《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202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