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不等於藝術。讓創意更好的服務設計

設計不等於藝術。讓創意更好的服務設計

因為公司的需要,上週去大學城招聘實習生。來現場的人並不多(被某廠捷足先登了~),然而有意思的是,一個大三的在校生在給我講述他在設計作品時的想法,另我想到了之前看過的一篇來自Austin Knight的《Design is not Art》裡討論的話題。於是有了寫這篇文的衝動。

說回這個學生,他的原話大致是這樣:(我問他為什麼這樣設計?)

我想讓我的作品與眾不同,因此我用了很多別人不會用的東西(元素),我認為這樣的設計才是最漂亮的。就像梵高的畫一樣,一下子就讓人記住了。

其實他這樣說,作為一個大三在校生來說,其實很正常。畢竟還小嘛~沒有經歷過實際專案的“薰陶”。但這句話裡面所映射出來的問題倒是還蠻多的。但今天我只想來談談其中的一個問題,即:設計和藝術的關係。

設計不等於藝術。讓創意更好的服務設計

圖片來自網路

首先丟擲筆者的觀點,

設計不等於藝術。如果將兩者混為一談,筆者認為犯了一個認知上的基礎錯誤。

儘管設計與藝術這兩者之間有著很多的相似之處,但本質上卻屬於不同的學科領域。它們有著各自不同的目標、內容來源及實現方式。

毋庸置疑,設計需要創意。創意在設計和藝術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很多設計師缺乏對這種區別的認知。實際上,正是由於缺乏對這兩者的本質區別的認知,才使得很多人將他們混為一談。首先來說下兩者的概念:

藝術

是指用形象來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包括文學、書 法、繪畫、雕塑、建築、音樂、舞蹈、戲劇、電影、曲藝等。

設計

設計是把一種計劃、規劃、設想透過某種形式傳達出來的活動過程。人類 透過勞動改造世界,創造文明,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而最基礎、最 主要的創造活動是造物。設計便是造物活動進行預先的計劃,可以把任何 造物活動的計劃技術和計劃過程理解為設計。

是不是沒看懂?O__O “…引自百度的百科…+_+ 稍安勿躁,下面用人類的語言來直接說兩者的三個明顯的區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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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稻田》圖片來自網路

1.不同的目標

首先藝術是關於自我表達的。它有著內在的獨立價值,其目標在於自我的表達。(說白了,就是自己發洩完了就好了·~看不看得懂隨便你~~)而設計則是關於產品和使用者的,目標完全取決於是否能夠解決問題。如果這個設計在實際運用當中沒達到要求,這個設計就不存在任何意義。

藝術具有思辨性。它會使你思考,能喚起你的情感,能激發爭論(有些人看了覺得是神作,而有些人看了就覺得是一坨那什麼~),能表現藝術家獨一無二的特質。而設計則在於幫你更輕鬆的解決問題。它會面對現有的問題,然後幫助人們提升效率,降低完成任務的成本。

藝術具有探索性。藝術家會不斷的給自己找麻煩,不斷的探索新的概念、風格或信念,有時就是要讓你搞不懂他在幹嘛~(搞懂了就不牛逼了~)而設計則在於謹慎的觀察與迭代,在於對解決方案的驗證及持續改善。它會充分利用和最佳化已有的模式,以此為基礎進行選擇性的創新。(這就是為什麼那些千萬或者百萬級的產品往往你都不知他到底改了哪裡,而只是增加或減少一些小功能)

藝術用於欣賞。藝術作品筆者認為完全就是供人們欣賞、思考或吐槽用~。好的作品都來自於藝術家的內心,能反映出藝術家個人的魅力。(不過確實有很多藝術家思考問題相當深刻~作品一看就會產生共鳴~)設計則關注功能性,用來幫助人們完成目標任務。好的設計來自於設計師對目標使用者的深刻觀察與理解,它能反映出使用者自身的現實需求。

so,

藝術是關於藝術家的,而設計是關於產品和使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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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的內容來源

前面也說了,藝術是一種自我表達方式,所以創作內容可以完全來自於藝術家本人(言下之意就是他怎麼YY都可以~)。

而設計是面向大眾的,其內容源自於產品目標及其所服務的物件,這些來源都是外在的。

儘管設計通常也會被認為是一種主觀上的行為,但實際上,隨著我們對於目標、內容來源及實現方式的理解的逐步加深,你就會發現這個設計越來越客觀。通常情況下,當設計以具體的產品形式為載體提供到目標使用者手中,我們便可以透過一系列的客觀指標來判斷設計的成功與否。

而對於藝術來說,這種邏輯並不成立,藝術永遠沒有好或者壞,一張畫可以給你無限遐想。

so,

藝術是主觀的,設計是客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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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創意所扮演的不同角色

創意在設計與藝術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迥然不同的。

對於設計而言,創意絕非目的,它只是解決問題、實現目標的一個手段。

而藝術則可以是為了追求創意而刻意追求創意,因為獨特性是衡量一個藝術品的價值牛不牛的依據之一。

一個藝術家會因為他的作品所體現出的獨特創意而感到自豪。

但設計師真正值得驕傲的是你的創意能夠幫助人們更好的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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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簡單的栗子:

一個擁有優美弧線但沒有把手的玻璃水壺,夠獨特,夠漂亮,但你會發現它賣不出去。水壺的作用在於燒水,它需要能夠耐高溫、能夠輕易接水和倒水等,但你會發現這個“水壺”完全無法達到這些功能,自然就賣不出去了。

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打破常規、創意四射一類便沒有任何意義。而對於藝術來說,則不存在這些邏輯的約束,突破和創新本身便可以成為終極目標。“受眾群”與“實用價值”這些他們都不需要考慮~(所以還是藝術家好,隨性~設計師太苦逼啊~)

so,

藝術透過創意表達創意和心情,設計透過創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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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模糊的界線

很多時候,藝術和設計間存在模糊的界線。例如很多藝術家為了活下去,就得賣畫或者其他方式解決謀生問題,然而畫廊或者委託方其實是有要求的。他們是精明的businessman!他們會讓簽約的這些藝術家專門針對某個受眾群體(當然是買得起並願意在這方面花錢的人)創作。這時候,這類藝術創作對於產出和結果有著較為明確的預期,本質上是圍繞著受眾一方,而非藝術家本人了。(嘿嘿,哥對這方面還是很瞭解的。錢的魅力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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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呢,設計也有可能成為個人化、藝術化的表現途徑。不少經驗豐富的設計師既能打造出美觀迷人的視覺風格,同時也能確保視覺表現形式對產品體驗起到恰當的提升作用。(例如現在的扁平風格,例如當年風靡一時的vista玻璃風格,以及巴洛克風格運用到現代主義建築上~咕~~(╯﹏╰)b)只要你留意,便能在我們所熟悉的很多產品當中發現具有藝術表現力的視覺元素。必須承認,視覺美學在設計領域起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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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美學的重要性

這樣一說來,是不是發現設計與藝術在很多時候都在穿插和交集。事實確實如此。但要在實際當中對於某件個東西究竟屬於設計產出還是藝術作品進行明確的判斷,我們必須從三點本質區別的角度出發,並對其創作過程進行考量分析。同時,由於視覺表現形式往往是造成兩者界限模糊的主要因素,所以我們不妨聚焦在這一點上,試著對產品設計方案的合理性進行判斷:

如果一個產品既具有明確的功能性,同時也具有良好的美學愉悅性,那麼它便擁有了成功的基礎。

如果一個產品具有明確的功能性,但在美學愉悅性上表現欠佳,那麼它同樣有可能取得成功。

如果一個產品只具有良好的美學愉悅性,而不具備明確的功能性,那麼它將註定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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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產品設計而言,功能是視覺美學得以存在的基礎

。視覺美學對於產品體驗的提升作用是無可辯駁的,但它絕非產品取得成功的關鍵點哦。(比如微信,其實真的設計得很一般,完全沒有設計感,但為什麼它辣麼成功呢?因為功能是使用者需要的,並且視覺設計上基本挑不出什麼毛病,沒有為美而美。)

so,

設計師的工作是透過“設計”來傳達行為與視覺上的美學,透過對於產品目標和服務物件的充分理解來傳遞創意的實用價值。藝術美學為設計帶來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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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豪斯時期的平面設計,圖片來自網路

反思

關於設計與藝術之間的區別,其實筆者最想說的關鍵點在於:意識到

設計行為並非執行者的自我展示方式

。對於很多設計師來說,特別是在職業生涯的初期階段,這一理念的確是難以被接受和認同的。(很多人就是在炫技,筆者一直認為沒有解決問題的炫技就是耍流氓,只能在不會的人面前自嗨~罪過罪過·~筆者有些激動了·~\(≧▽≦)/)

筆者工作了8年時間,感觸最深的一點是:

你必須一直保持著謙虛的態度看待任何事情。你什麼時候翹尾巴了~就代表你開始停步不前了,千萬不要因為一點點的進步而沾沾自喜。騷年~前方的路還很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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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謙虛的態度去做你的設計,你會發現很多從自我認知出發所進行的假設與判斷其實都是站不住腳的。無論你是多麼牛逼的多麼高級別的設計專家,你自己永遠不可能代表產品所面向的目標使用者群體。所以我們應該認識到以下三點:

設計是關於使用者所產生的需求,而非設計師本人。

為了創造出能夠有效達成目標的產品,設計師必須理性的分析,以理解目標、探索並驗證方案的形式進行。設計是一種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非展現內在創意的技法。

設計師必須以合理的方式運用創意,使解決方案能夠更好的服務於產品目標。設計必須有明確的意圖,每一個設計決策背後都要有足夠堅實的理由作為支撐。

如果設計師正依靠於主觀看法或所謂的直覺來進行設計,那麼他便不是在進行真正的產品設計,他所做的實際上是藝術性的實踐。反之,如果設計師正在基於可靠的分析、研究和進行判斷,那麼他在執行的便是設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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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設計的出發點是需求和解決問題,考慮因素是使用場景、受眾人群,從而會引發風格、造型語意的選擇,目的是傳達明確的資訊,使受眾和產品無縫對接。所以

設計往往是需要理性的。

藝術是精神世界的投射,是可以不考慮受眾的自我表達,是昇華到哲學世界的探索。因而藝術可以從單純的繪畫音樂走向更多形式。筆者認為藝術的形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負載於其中的思想和精神。

藝術與設計的聯絡在於它們共享美的法則。節奏與韻律,制衡與張力,整體與細節,矛盾與衝突,各種對立統一的動態平衡讓美充滿層次。

藝術發現問題,設計解決問題;

藝術需要解釋,設計是種共識;

藝術是一種探索,設計是一種觀察與迭代;

藝術為藝術家們創造,設計為終端使用者創造;

藝術沒目的,設計有特殊的明確目的;

藝術追隨風格,設計追隨功能。

看了辣麼多·~相信你的想法已經發生了變化~~動起來·~騷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