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才會如此深沉

隔行如隔隔山。

愛你才會如此深沉

先特別申明一下:我真的是一介平民,與他人無關。

一直認為華為是中國最大的電子產品企業,也是國家和百姓推崇的愛國企業,比富士強好!比小米好!比任何企業都好!

買華為就是愛國,買華為就是支援國貨,買華為就是相信政府和企業……

所以也不管華為究竟質量如何,也沒有象買別的東西一樣貨比三家,就是買!買!買!

雖然貴,但我們一家還是買了三部華為手機,三臺華為平板電腦,作為支援華為的實際行動。

愛你才會如此深沉

愛你才會如此深沉

雖然我們買的起蘋果,雖然周圍的朋友說用小米,ViⅤ0價效比高,但我不屑一顧:

愛國情結是用錢買的到的嗎?!

去年十二月,出現了華為高管孟晚舟女士被美國和加拿大拘捕一事,我和許多愛國網民一樣,一有空就上網吶喊跟貼,要求美國放人,為孟晚舟喊冤……

當得知孟晚舟被保釋,心裡真為孟晚舟高興,畢竟可以少受牢獄關押之苦!

當網上傳言孟晚舟是外國國籍,已在加拿大買了大別墅,身上的衣服都是幾萬時,我至今都不相信。

因為華為是我心中最好的愛國企業,孟晚舟女士又是公眾人物,怎麼可能不是中國國籍?!

一定是誣陷!

不久,網上又爆出華為老總任正非用蘋果產品的新聞。

愛你才會如此深沉

開始我一樣懷疑新聞的真實性,可一看有圖有相,就很迷茫了:華為老總用蘋果,到底說明什麼?

是對華為自己的產品不自信,還是看看蘋果的產品的優劣性,做到取長補短?!

但對於網上的爭論我第一次只是旁觀,而沒有主動跟貼!

因為我有點看不懂了:響應愛國號召,我買了華為;為了支援國貨,我買了華為,結果是華為老總用蘋果……我的知識和閱歷限制了我的想象。

十月發生了胡玲事件:華為公司的一名HR胡玲在華為內部發表了一篇為研發人員發聲、實名舉報自己的leader楊某官僚作風不作為,不善待研發人員事件,不要相信HR,他們沒有誠信的公開信,在華為內外掀起軒然大波。

胡玲同時認為有些領導分配不公,研發事業部員工累死累活,被批評為B+就要面臨辭退,而HR連續得B依舊可以“

作威作福

”……

我很為胡玲擔心:因為我知道這種敢揭黑幕、敢說真話的員工往往會被群而攻之,被孤立,被辭職的……

愛你才會如此深沉

但我希望華為作為知名企業,能有不一樣的胸懷,不一樣的寬容,畢竟胡玲作為充滿朝氣的年輕人敢發聲,對企業的發展是利大於弊的!

讓我感到高興地是,華為老總任正非明確表示“要貫徹職責分明,賞罰清晰,首先得所有的事情反映都是真實的,而我們現在的幹部體系,還做不到。自我批判也不是無情打擊,我們真正實施的目的,就是從上到下所有人都要講真話,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及成績。”

認為胡玲“實名投訴”是“好現象”,“支援保護當事人”,“研發員工,都是幹得非常好的”……

我當時就回帖為華為、為任總點贊: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允許犯錯,鼓勵說真話是華為讓世人稱道的特色……

任總說的好:“精神上的支援比物質更重要!讓敢講真話的人有機會承擔更大的責任”……

任總認為:“華為從上到下要調整,要使用敢於講真話,敢於自我批評,聽得進別人批評的幹部。只有這種人擔負起華為的各級管理責任,華為才可能在困難的環境中穩定地生存下來。

“如果大家認為形勢很好,不必那麼緊張,那麼,我認為太平盛世最典型的標誌,是人人都敢講真話,領導聽得進去真話。為了實現我們的目標,我們管理者必須首先進行自我批判,帶動後繼者前進。”

這樣的企業才是有前途的!

誰知一個多月後,媒體報道:華為HR胡玲已經“主動”離職,胡玲也給華為的同事留下了最後的祝福……

看著手中的華為手機,我不知它是真的質量還是……

心裡一片蒼涼:這就是優秀企業的非凡氣魄?!

我為胡玲難過,因為敢於奮不顧身,敢於仗義直言的勇士本應受到歡迎和支援。

正義的胡玲走了,華為留下的將是什麼……

麻木不仁,受害的最終是我們和我們的後代!

華為今年真是多事之秋,胡玲之事還未遠去,華為又出現了“251”事件:

愛你才會如此深沉

華為前員工李洪元離職被公司投訴敲詐勒索,被羈押251天,最後因為證據不足無罪釋放。此事又在網上引發熱議。

李洪元於2005年入職華為,2018年1月離職。因離職補償金額與公司意見不一,雙方經商談同意給李洪元補發331576。73元離職補償。

2018年3月,李洪元過去所在部門的秘書,透過私人賬戶向其轉款304742。98元(稅後金額,交易摘要為“離職金額補償”)。

但在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卻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於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但最終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2019年8月23日被釋放,總共被羈押了251天。

據李洪元介紹,因2016年舉報所在部門業務造假,他明顯感到被針對,被構陷。

……

這時的我暈了……

更讓我崩潰的是華為姍姍來遲的迴應:

華為有權利,也有義務,並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

我們尊重司法機關,包括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的決定。

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援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

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我分明感到了一種大公司的傲慢和冷漠:針對因公司舉報,而蒙冤被關251天的前華為員工李洪元,華為的表態如下:我舉報你,我沒錯,但我堅決捍衛你告我的權利。

我什麼都不敢說了,因為我失望,更害怕:

孟晚舟只有一個,但人人都可能是李洪元!

失去民心容易,得民心則難!不要小看平民的力量。

請不要再以“愛華為就是愛國”……來要求我們,因為對於華為,我沒有安全感!

“我以後不會買華為的任何產品!”這是我一個小小百姓唯一可以做到的。

(圖片來自網路)#情感寫作小能手# ##我要上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