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說,此文必火

我們從小到大都受著“老”字輩支配的恐懼中,老師老丈人,老爸老媽,而這其中最不好惹的就是“老闆”,作為我們的衣食父母,打不的罵不得還得還得整天承受著他們莫名其妙的要求,挑戰著自己的認知與尊嚴的底線,在這樣的老闆手下工作,要麼修煉出菩薩心腸,要麼成就一副鋼鐵般的身軀。

現在無論是明星,自媒體,網站,還是電商,數不清的行業幾乎都是得流量者得天下,一個快速消費的時代引發了不少看起來賣相很好卻外強中乾的產品,很多老闆想要分一杯羹,只知其門而不得其法,然後就全部推給員工去想辦法,如果你提出疑問,往往會得到一句“什麼都來問我,要你有什麼用!”如果你是一個小員工,每天在自己的電腦面前勤勤懇懇的碼著字,老闆卻讓你寫出一篇10萬+的東西來吸引人,這一口從天而降的大鍋可怎麼扛才好。

老闆說,此文必火

這種老闆是把員工處於一個束手無策的狀況裡,還有一類人,有能力,也被人賞識了能力,看起來各得其所,可是卻做著讓自己相當無語的工作,只為了滿足一個譁眾取寵的目的,甚至不惜冒著欺騙的嫌疑。之前看過一本言情小說,上架的第一晚的頭一章就整整十萬的點選率,一看名字《男神在隔壁:強行相愛100天》,我實在忍不住想去膜拜一下是什麼樣的神作,能掀起這麼大的風浪,點進去一看,故事還是跟名字一樣狗血的故事,可是從文筆和寫作方式卻看得出來有些功底,不禁感嘆此人甚是厲害,有才華,又深諳網路小說的套路,抓得住讀者敏感的神經和記憶點,還能說服自己在這樣的題目之下寫出東西,不可謂不勇氣可嘉。

老闆說,此文必火

以前聽一個寫網路小說的朋友說起過她跟她責編之間的恩怨情仇,去年她信心滿滿的寫了一本自己認為相當不狗血不爛俗的小說,起了個很文藝頗有那麼點氣質的名字,可是卻被她責編在簽約之後就沒經過她允許改了書名和簡介,因為她的責編認為,她的書名太過隱晦沒有可以直接吸引到讀者的內容,其實這個作者知道能夠吸引人的書名是什麼樣子,裡面無非要加上幾個關鍵詞“霸道”,“腹黑”,“重生”,“青梅竹馬”,“王爺毒妃”,內容簡介再設計的雞飛狗跳虐戀情深,再暗示別人你這書裡還會有些小肉,那就萬事齊全了,甭管書好不好看,至少引得別人點進來了,這不就來了流量了嗎。

責編對於沒什麼名氣和力量的網路作者來說,就是實打實的頂頭上司了,書已經賣給“老闆”了,人家非要這麼操作,又能有什麼辦法呢?最後她只能忍痛的放棄這本已經寫了好幾萬字的書,離開了這家網站,因為她一看到自己的作品被冠上了那種名字,就覺著屈辱。

老闆說,此文必火

還有一個朋友之前在上海一家公司做文案工作,接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老闆直接下達給她的,為公司寫一篇拉眾籌資金的文章,一定要短小精悍,文藝無比,充滿理想與抱負,讓人一看就願意扔錢進來。可問題是,公司沒給任何的設定與資料,我的文案朋友就像編故事一樣編出了一篇文章,符合了老闆給出的所有要求唯獨缺少了真實,她感覺荒唐與不安,因為這樣的文章讓她覺著踩不到地面,可是沒想到僅僅過了一天半的時間,公司就籌到了200多萬的資金。我後來問朋友是不是特有成就感,她卻跟我說,覺得自己“有辱斯文”。

老闆說,此文必火

大家出來為了生活討口飯吃都不容易,平時發發牢騷還要繼續去工作,不過不要忘記工作的本質,我們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為了實現自己的價值,如果一直讓自己處於一個自己都不認同的價值觀環境中工作,哪有何來自我實現?永遠不要忘記那句老話,做人呢,開心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一份工作要犧牲你的快樂,原則,甚至尊嚴,堅韌如你,能忍就忍,忍不了就炒了那些無理取鬧的老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