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19的舊改元年後將迎來2020年舊改破局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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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2019年,被稱為“舊改元年”,廣州的舊改進度勢如破竹。隨著“進度條”越拉越快,2020年將是舊改的“破局之年”:越來越多舊改專案會加快拆遷程序。據統計,2020年,至少有25條村會進入最後的價值兌現時刻。

2019年,不少難啃的城中村都有了新的進度

“光打雷,不下雨”,十年僅成功啃下十條城中村

舊改是一塊非常難啃的大骨頭,短的耗個十年八年,長的十來二十年還沒動靜,長期“光打雷,不下雨”。

過去十年來,廣州僅成功改造了10條村。當中包括5條全面改造的城中村:獵德村、林和村、琶洲村、楊箕村、潭村;還有5條微改造的城中村:黃埔村、西塱村、永泰村、蕭崗村、線坑村。

不過,這個現象在剛過去的2019年完全得到改觀。單單在這個“舊改元年”,就有26條村確定舊改合作企業。截至2019年年底,廣州有至少247條舊村啟動改造相關工作,並有80%錄得有所進展。

2020年:“破局之年”,至少有25條村進入價值兌現期

2020年,將在2019年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成為舊改“破局之年”

統計發現,在200多條錄得進展的舊村裡,已經奠基、實施建設安置房/商品房的至少有25條村。也就是說,這25條村已進入最後的價值兌現期:村民完成回遷或者很快就有商品房推出市場。

其中,黃埔已開拆的舊村最多,其中,石化路以西的舊村安置房已動工,建設程序達85%;保利操刀的大塱村在去年1月就已開始動拆;另外,“過江龍”升龍集團拿下的黃埔舊改面積最大的湯村,現在也已開啟安置房建設工程,預計最快今年就可完工;還有碧桂園拿下的劉村,也已開始拆遷。

此外,南沙、白雲、海珠、天河的多條村在2020年也會有新進展。

多條城中村開始進入最後的安置或商品房階段

比如早在2011年就啟動舊改的海珠瀝滘村,啟動區的復建房也在建設中;南沙的東灣村在2019年已經奠基,住宅、商業地塊同步動工;白雲區則是佳兆業操刀的小坪村,目前安置房已開始動工,預計最快在2020年就有商品房入市。

荔灣區東漖村在2009年6月經廣州市政府批准實施整村全面更新改造。目前,復建一期、二期回遷房已完成交樓,大部分村民已入住新房。隨著,政府對舊村改造政策的嚴控以及新政策的出臺,東漖村經濟聯社從保障村集體發展及大多數的被拆遷人基本利益的角度出發,近日,已向未簽約的村民和住戶派發《限期搬遷通知書》,呼籲未簽約村民儘快簽約,共同實現早日回家的夢想;必要時透過法律途徑追究拖延舊改程序、損害集體利益的村民法律責任。

廣州2019的舊改元年後將迎來2020年舊改破局之年

重點:《意見》第16條

三舊”改造專案,多數原權利主體同意改造,少數原權利主體不同意改造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相關規定處理;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積極探索政府裁決。

對由市場主體實施且“三舊”改造方案已經批准的拆除重建類改造專案,特別是原有建築物存在不符合安全生產、城鄉規劃、生態環保、建築結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或妨害公共衛生、社會治安、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情況,原權利主體對搬遷補償安置協議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符合以下分類情形的,原權利主體均可向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裁決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合理性,並要求限期搬遷。

(1)土地或地上建築物為多個權利主體按份共有的,佔份額不少於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已簽訂搬遷補償安置協議;

(2)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不少於三分之二且佔總人數不少於三分之二的權利主體已簽訂搬遷補償安置協議;

(3)拆除範圍內用地包含多個地塊的,符合上述規定的地塊總用地面積應當不少於拆除範圍用地面積的80%;

(4)屬於舊村莊改造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不少於三分之二的村民或戶代表已簽訂搬遷補償安置協議。

對政府裁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且不履行裁決的,由作出裁決的人民政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進行裁決前,應當先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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