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即將來臨 提防消費“陷阱”一定收好

五一假期即將來臨,新一波出遊高峰也隨之到來。以往,五一出遊多以周邊遊及中短途旅遊為主,隨著拼假的流行以及交通日趨發達,如今短假也能長途遊了。然而,如此繁榮的假期經濟市場不和諧音也時有出現,一些商家為牟利,設下消費陷阱,誘使消費者上當受騙。

“落地租車”成趨勢多長心眼防被訛

近年來,拼假出行的使用者增多,打破了短假出遊在時間上的限制,另外,隨著交通路網的完善及自駕遊升溫,高效、便捷、舒適的“落地租車”越來越受歡迎。而隨之而來的問題也不少。

五一即將來臨 提防消費“陷阱”一定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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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一,家住七廠生活區的郭先生跟朋友去外地遊玩,到租車市場租了一輛車。節後還車時,被租車公司告知車身出現劃痕,需賠付200元。郭先生也說不清楚到底是租車前還是租車後的劃痕,只能賠付。

近年來,汽車租賃行業發展較快,引發的糾紛也逐漸增多。業內人士提醒,租車出遊,糾紛主要集中在租金和保證金約定等問題上,這就要求租賃雙方要簽訂正規的租車合同。如果合同中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等條款,要與租車公司協商修改。另外,在使用前要對車況進行核查,檢查車身劃痕、損壞以及車輛交通違法記錄等相關資訊。同時,還要特別關注車輛的保險狀況,謹防因為車輛損壞或機動車事故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

旅遊合同細審條款

為儘量避免消費者在旅遊過程中與旅行社及景區服務人員產生糾紛,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在報名旅行社出遊時,一定要簽訂旅遊合同,尤其注意合同中的旅行線路、遊覽時間、是否包含購物等安排。

五一即將來臨 提防消費“陷阱”一定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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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哈爾濱998消費者維權熱線投訴,一位女士聽從朋友去泰國遊,因為和朋友關係一直很好,為此合同也沒要,更沒有看到旅行社相關協議,直接跟隨泰國遊,在泰國玩滑翔傘專案不慎將腳崴傷,花費近三萬餘元無法報銷,投訴給998交廣因無證據無法維權。

對於旅遊經營者擅自改變行程、遺漏景點、減少服務專案等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意見的規定》中明確規定,只要旅行者保留證據依法維權,經營者應當賠償未完成的約定專案的經費。

需要指出的是,五一期間,“一日遊”的糾紛也逐年上升。今年2月,國家旅遊局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釋出了《國內旅遊“一日遊”合同(示範文字)》就“一日遊”進行規範。鑑於“一日遊”一般在外地而且具有時間短、行程緊等特點,因此建議消費者即使是“一日遊”,也要與旅行社簽訂旅行合同,防止出現維權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