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掉一個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讓他“什麼都不用幹”
沒有一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很多父母之所以會忽視,甚至否定孩子早期表現出的“自立”“自理”願望,大多是因為不瞭解這種行為表現背後的意義。
“你只管好好學習,什麼都不用你幹!”這是不少家長很樸素的想法。
等到養出一個什麼都不會幹的巨嬰寶寶時,往往追悔莫及。
來自哈佛大學的研究顯示:做家務的孩子將來更有出息,幸福指數也更高。做家務是孩子成長的第一步。
趁著暑假,放手讓孩子學做家務吧。
快到一年的開學季,幼兒園小班即將哭聲一片,小學一年級面對準備文具、收拾書包將會各種手忙腳亂。
如果說孩子年齡小,上述“風景”尚情有可原,那麼大一新生宿舍樓裡父母們喜氣洋洋地忙著購買生活用具、整理床鋪、洗洗涮涮的熱鬧場面則多少會讓人感覺不適……
“你只管好好學習,什麼都不用你幹!”多少父母正在以“愛”之名走上養廢孩子的道路。
⒈
孩子什麼都不幹,錯在父母
“我想幹”的時候,你不讓我幹!現在憑什麼嫌我“什麼都不幹”?
每個孩子曾經都是想勞動、愛勞動的可愛孩子,都曾經有過自理、自立和服務他人的強烈動機。
孩子想要透過自身努力,適應未來社會生活的願望已經初露端倪。
可是,是什麼讓現實變成了:
兩歲時的女兒想要幫著包餃子,20歲的女兒等著媽媽把飯菜端上桌;
兩歲的兒子想要自己洗襪子,20歲的兒子攢了一大盆臭襪子;
兩歲的孩子聽到媽媽說累了,揮動小拳頭說“媽媽我幫你捶捶”,20歲的時候說“媽媽我好累,你幫我捶捶”……
為什麼孩子會覺得父母的付出理所當然,甚至理直氣壯地壓榨和索取。
為什麼很多大學生工作中一言不合就“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地炒掉工作,甚至以“爺”自居?
俗語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孩子長大後的問題,往往源自幼年。
千萬莫到孩子成年後才追悔莫及,一定要順應孩子自理、自立、服務他人的成長需求,從小培養孩子做家務、愛勞動的好習慣;
不要忘記“德智體美”後面還有個“勞”,只有這樣才是讓孩子真正的全面發展。
⒉
孩子萌芽中的“自立”與“自理”,你get到了嗎?
沒有一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
很多父母之所以會忽視,甚至否定孩子早期表現出的“自立”“自理”願望,大多是因為不瞭解這種行為表現背後的意義。
沒有意識到孩子想要自己吃飯,預示著他想要成為一個像爸爸、媽媽一樣“有能力”的“大人”,沒有理解這是孩子邁向自理的第一步。
因而會將孩子搶勺子、筷子等行為解讀為“搗亂”,因而會嫌孩子弄得滿桌子都是飯菜,責備孩子“誠心”給人添亂。
殊不知,孩子這種行為恰恰是想要學會吃飯,以少給父母添亂。
在幼年時期,只要洞察孩子的需要並能夠給予一定的支援和鼓勵,培養一個生活小能手其實並不難。
比如,當孩子還沒有洗碗池高的時候,總是想要幫忙洗碗,這時候只要讓他嘗試著從洗自己的塑膠碗或不鏽鋼碗開始,參與到家務活動中來。
不僅可以鍛鍊孩子的自我服務能力,透過練習獲得一些基本的生存技能;
同時也可以讓孩子感受到來自父母的理解與信任,讓他真正的感受到自己是家庭中的一份子。
當然,孩子開始可能會很慢、洗不乾淨,不要緊,再偷偷幫他洗一遍就是了。
所以當孩子搶著掃地、擦桌子的時候不妨放手,將這項“工作”交給他。
⒊
讓孩子幹家務,竟然有這麼多好處
毋庸置疑,家務活動可以讓孩子的家務技能得到提升。但做家務的意義卻並不在於勞動本身。
下面這幅圖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麥克利蘭(McClelland)於1973年提出的冰山模型。
用冰山比喻我們每個人的話,我們一部分是外顯的、容易被他人觀察到的“冰山上部”,一部分則是深藏於水下,不易被發現的“冰山底座”。
雖然冰山上部的知識和技能,很容易被察覺到,但是它卻受制於冰山底座的牢固程度。
如果一個孩子的社會角色意識、自我認知、個性特徵和行為動機四個方面建構不良,那麼知識和技能必將成為無本之木,難以真正持久地顯現優勢。
相反,那些依賴於學習和訓練獲得的知識和技能部分,在孩子心智成熟後是十分容易學得的;
因此早期將四個方面的冰山底座打好會成為影響一個孩子未來發展的關鍵因素。
形成積極自我意識:我很能幹!
看似讓孩子“受累”的勞動,孩子收穫的可是滿滿的勝任感和幸福感,形成積極的自我意識,俗話說就是建立“自信”。
在孩子眼中“長大”意味著像爸爸、媽媽一樣,而爸爸、媽媽在孩子眼中的形象是什麼?
可以做飯、洗碗、洗衣服,自如地支配自己的生活,也就是“做家務”是其中重要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
所以,別以為孩子會感覺很累,相反他很享受!
當他成功地把地清掃“乾淨”後,孩子就會獲得一種勝任感,“我很能幹!”,這就是孩子積極自我意識的源泉。
逐漸認識到自己的角色:我是誰,可以做什麼!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社會生活場所,參與家務可以幫助孩子意識到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
意識到我是家庭一份子,我可以幫助家人做些什麼。
在孩子小的時候,可以選擇一兩項他感興趣的家務活動,並將之委託予孩子。
過程中要不斷地提醒他堅持,逐漸形成孩子的責任意識,這件事就是我的責任。
比如可以讓孩子每天負責餵魚,或者吃飯後將桌椅整理好。
隨著孩子能力的提高再逐漸擴大到其他家務。
其實是幼兒園、小學裡的值日生都是在幫助孩子認識自己和他人和社會的關係,感受社會角色。
在這些活動中孩子自然而然就會形成責任感。
做家務形成的能力:培養樂觀、助人的個性品質
會打理自己的生活,能夠做家務的孩子,也會更為樂觀。
比如,幼兒園小班分離焦慮較強的幼兒,往往自理能力也比較弱;
比如不會自己吃飯、不會穿脫衣服、上廁所,因此面對陌生環境會更為無助。
相反,如果一個孩子這些都已經會了,自然當面對一個老師照料幾十名幼兒的時候,就可以自己解決問題;
對環境就會有較好的控制感,不會感覺到很多恐懼,更能融入集體,個性也自然會更為開朗、樂觀。
當然,如果孩子這些能力強,無論是自己還是老師都會讓他幫助其他人,孩子更容易建立“我可以幫助其他人”的意識與習慣。
所以說,孩子做家務貌似不重要,但卻與其積極和樂觀的個性特徵密切相關。
從“我能幹”到“我想幹”,助力內部動機的形成
我們身邊總有一些人做事積極主動,特別有“眼力見兒”,很多事情不用吩咐,就已經主動做了。
但也有一些人,做事被動,工作中總是“等”“靠”“要”,說一下動一下,甚至說幾下才動一下。
其實這並非全然EQ的問題,更代表著一種行為習慣,表現為行為的特定動機。
“等”“靠”“要”的人缺乏行為的內在動力,做事全靠別人要求;
積極主動人則“眼力有活兒”,願意主動去做,恰恰是這個“願意”才讓他眼裡有活;
這種行為習慣逐漸形成了一種做事積極主動風格,令其在生活和工作中更受周遭人的喜愛和歡迎。
孩子可做的事很多,比如在餐前、餐後襬放碗、分調羹、收拾桌面,當家裡的小值日生來打掃、鋪床、餵養寵物。
透過這些活動,孩子可以逐漸從自我服務過渡到為家人、為集體、為社會服務,成長為一個開朗、積極、有自信、有責任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