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買房,可又怕別人分走我們家的財產怎麼辦?(下)

昨天丁律師給大家介紹了地主爸媽在婚前給孩子買房,怎麼規避孩子離婚時自家的財產被別人分走。今天我們要給大家講講,如果孩子結婚後,地主爸媽要給孩子買房子又該怎麼做呢?

我要先給大家說的是有一個很有用的東西叫做“約定”,約定就是大家先說斷後不亂,我的錢錢我做主,我得說清楚這個錢是給我的兒子的。如果遇到一對明事理能理解你的小夫妻,只要你的孩子和他的配偶一起來和你做一個書面的協議,把你的真實意思表達在協議上各方簽字,那麼這就是最容易解決問題的辦法。可是真實的生活並不是理性的,生活中的一家人真的誰提起說什麼搞婚前財產公證,寫婚內財產約定協議就很傷感情了,搞得大家家庭不和睦。那麼,如果你不願意驚動孩子的配偶來寫協議簽字,這個事情又該怎麼做呢?且聽丁律師給你道來。

一,父母全額出資購房:

如果是地主爸媽全額出資,產權一定要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但是,

注意我這裡說“但是”了

:在民法典實施後婚姻法新的解釋出來後,這樣的情況可不當然的認定為贈與給你孩子的個人財產。你需要做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出資時要和孩子有一個書面的約定或者做個宣告。丁律師更建議你到公證處做一個宣告書公證,宣告你在出資買房時真實的意思是什麼。

二、父母給孩子補貼首付款的:

如果地主爸媽只給孩子出首付款的,按照現在的銀行貸款政策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向銀行申請貸款,而且房屋產權也需要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如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這種情況該房屋一定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地主爸媽說,我們又不好意思讓孩子配偶給我們寫借條啊,我們出的首付款怎麼保護呢?丁律師給你幾點建議吧:1,要求你自己的孩子和你們簽署一份借款協議,借款協議要明確借款的金額,借款買房的用途,借款時間以及借款的利息。2,透過轉賬的方式進行借款,轉賬時要備註清楚借款哦。3,借款協議一定是出資買房時就要簽署好哦,千萬不要後補。借款協議簽署後,是否主張還款、是否主張利息就是地主爸媽的權利了。如果孩子離婚時候,地主爸媽再一併主張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是可以的。

今天,丁律師就給大家介紹在孩子結婚後,父母給孩子出資購房要注意的問題。如果你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留言板留言或者私信“成都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