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各地開啟電動車“4+2”嚴查,涉及罰款和扣車,提前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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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的管理越來越嚴格,每個月都會推出一些相關的管理規定,馬上要進入10月份,新一輪的嚴查又要開始了,多地對電動車又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包括淘汰超標電動車、電動車上路必須要懸掛牌照、車主需要佩戴頭盔、車輛不能進入禁行區域等等,除了對車主有相關的要求以外,動車廠家的管理也開始嚴格化,總結起來主要是“4+2”嚴查,涉及車輛罰款甚至扣車,下面讓我們提前瞭解一下相關的資訊,避免到時候受到處罰。

10月起,各地開啟電動車“4+2”嚴查,涉及罰款和扣車,提前瞭解

嚴查車主:這4類上路行為將會受到處罰

在使用電動車上路的時候,車主需要遵守相應的規定,不然就會受到對應的處罰,從各地釋出的管理規定可以看出,從10月起,交警將會嚴查車主的這4種上路行為,我們需要提前瞭解,避免到時候受到處罰。

第1類:未上牌的電動車

車牌就如同電動車的身份證,它包含了電動車的所有相關資訊,不同型別的電動車會懸掛不同顏色的牌照,透過車牌可以方便的對電動車進行管理,比如電動腳踏車上綠色號牌、電動輕便摩托車上藍色號牌、電動摩托車與電動三輪車為黃色的號牌、超標電動車上白色號牌,無論是哪一種型別的車輛,上路的時候必須要擁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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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懸掛號牌上路,將會受到對應的處罰,比如廣東省廣州市,10月1日起,將對無牌上路的電動車進行嚴查,如果電動車未上牌仍上路行駛的,將會進行處罰,甚至扣車,另外河南省開封市、河南省平頂山市等城市,在10月份也會嚴查車牌,所以我們一定要及時的上牌並懸掛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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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使用超標電動車上路

進入2022年,很多城市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開始面臨結束,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以後,這些車輛將會禁止上路行駛,在前段時間廣東梅州、湖北宜昌等地已經禁止使用超標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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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10月,又有新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即將結束,比如廣東省清遠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的截止日期為10月16日,那麼從10月16日起,超標電動車將禁止上路行駛,另外還有福建福清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截止日期為10月31日,在過渡期結束以後,如果仍然使用超標電動車上路,就會面臨著罰款與扣車的處罰了。

第3類:未佩戴頭盔上路的車主

頭盔可以很好地保護車主的人身安全,2020年開始要求實現一盔一帶,夏季很多車主認為佩戴頭盔比較悶熱,但是進入10月份天氣轉涼,在使用電動車出行的時候一定要佩戴頭盔,同時10月份,頭盔也成為嚴查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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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個城市推出的電動車管理條例中,明確要求車主上路時必須佩戴頭盔,比如浙江、江蘇、山東等城市都有相應的規定,10月1日起,福建省寧德市也會實施《寧德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其中也明確規定了車主要佩戴頭盔上路行駛,對於未佩戴頭盔且拒不改正的車主,就會處以20~5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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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類:電動車上路時,不能駛入禁行區域

現在各大城市的中心區域交通壓力比較大,為了更好地管理電動車,特別是車標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很多城市劃出了禁行區域,在禁行區域內這些車輛是不允許上路的,如果駛入了進行區域,就會受到對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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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從10月1日起,山東省禹城市將禁止超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進入限行區域,另外山東菏澤、河南鄭州等城市,也同時設定了限行區域,車主在上路時一定不要進入對應的路段,不然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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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商家與廠家:這兩類電動車將禁止生產與銷售

除了對車主進行嚴格管理以外,現在管理部門開始對電動車的源頭進行嚴查,特別是對於生產與銷售違規的電動三輪四輪車的廠家與商家,以及改裝拼裝的電動車,都會進行嚴查。

第1類:禁止生產和銷售違規的電動三輪、四輪車

為了避免車主買到無法上牌的違規車輛,各地提出禁止生產和銷售違規的電動車,特別是電動、三輪四輪車,對於不遵守相關規定的廠家或商家,會進行依法查處,對於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月起,各地開啟電動車“4+2”嚴查,涉及罰款和扣車,提前瞭解

比如山東禹城10月1日起,明確規定禁止生產與銷售違規的電動三輪、四輪車,不遵守相關規定的廠家與銷售商家,都會受到對應的處罰,安徽省六安市,在9月15日,也提出了禁止生產與銷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的規定,10月份也將開啟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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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禁止銷售改裝的電動車

有些商家為了能夠增加銷量,會為銷售的電動車進行改裝,比如更換更高電壓的電池,更換更大功率的電機,有的還會解除新國標速度的限制,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也是下一步的嚴查型別。

10月起,各地開啟電動車“4+2”嚴查,涉及罰款和扣車,提前瞭解

從10月1日起,浙江金華、廣東廣州、廣東清遠等城市,也會加大對商家的檢查,透過嚴查,避免出現商家銷售改裝電動車的行為。

總結:

上面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10月起將要採取的“4+2”嚴查行為,電動車廠家與銷售商家,不要有改裝電動車與銷售超標電動車的行為,不然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同時車主在上路的時候也要遵守相關的規定,不使用超標車、上路帶頭盔、車輛要上牌、不進入限行區域等等,這樣既可以從源頭杜絕生產與銷售超標車,又規範車主的上路行為,從而讓大家能夠方便的使用電動車。

那麼,您對10月起將要實施的“4+2”嚴查怎麼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