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輕傷的陳繼志竟被判了24年,還被罰32萬,他是不是太冤了?

唐山燒烤店打人案的宣判結果下來了,主犯陳繼志被判了24年並處罰金32萬。

打人致輕傷的陳繼志竟被判了24年,還被罰32萬,他是不是太冤了?

看到這麼高的刑期還是很出乎我意料的,我印象中好像有期徒刑都鮮有超過20年的。陳繼志打人手段兇殘是事實,致女孩輕傷也是事實,但這些也不至於判24年這麼多啊!他是不是太冤了?

等我認真看了判決詞,我的乖乖,這陳繼志簡直是行走的犯罪百科全書啊!原來這24年是他犯下累累罪惡的總賬,燒烤店打人只是其中一項。

打人致輕傷的陳繼志竟被判了24年,還被罰32萬,他是不是太冤了?

那接下來我們拿出計算器給他算上一算,他犯的事有些是行政處罰,有些是刑事處罰,我也網上查了下那些刑事罪名,小夥伴拿出計算器來計算下。

非法拘禁,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他是主犯,算他三年。

打人致輕傷的陳繼志竟被判了24年,還被罰32萬,他是不是太冤了?

聚眾鬥毆,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多次鬥毆,人數眾多影響惡劣,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像這次燒烤店的案子,論影響力,應該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折中算他五年。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人致一人輕傷的可處兩年以下徒刑,唐山打人案中就有兩人被打成輕傷,這一項可以給他算上四年。

開設賭場,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徒刑並處罰金。這裡陳繼志的賭場開到什麼程度我們不清楚,所以這裡算他三年。

搶劫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可處十年以上、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這裡姑且按最低年限算他三年。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這個我沒查到怎麼判,那就先放著。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通常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這裡折中算他兩年。

尋釁滋事罪,一般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節嚴重的,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陳繼志光燒烤店打人案造成的影響就已經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了,按最低的給他算五年。

還有幾項我沒查到,他應該也是主要參與者,刑期並不會低。單就上面我查到的這幾項,加起來就已經達到二十五年了。

當然數罪併罰最後的刑期並不是簡單地將各項刑期相加。我查了下資料是這麼說的,把各種罪的刑期相加得到一個總數,如果這個數大於35,則執行總刑期不能超過25年。要是相加小於35,則執行總刑期不超過20年。陳繼志被判了24年,由此推斷他各項刑期加起來的數字絕對是爆表超過35的,所以這個24年他並不冤枉。

倒是這個罰金32萬我覺得有點過分了,才罰這麼點,是看不起陳繼志嗎?

人生能有幾個24年?陳繼志這輩子算是完了,並且還禍及家人。他有個10歲的女兒,等他坐完牢出來,女兒大概在22歲到34歲之間,正是談婚論嫁的年齡,但有這麼個威武不凡的岳父,誰又敢娶呢?

再慘還能有受害人慘?再慘那也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