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非借不可讀也

寫在前面:欣聞一名同事,受雲南同學的啟發,他專程去了首都圖書館,以便能在那兒能跟我的書見個面。圖書館真的比較夠意思,在首都圖書館,我的同事真的滿足了這個心願。作為小眾作家,能得到同學和同事的這般垂青,我真的感恩萬分,但願有更好的作品回饋同事和朋友的厚愛!

現在還有人讀書嗎?

估計讀實物書的越來越少了,因為,手機成為我們身體延長部分之後,手上好像只適合拿手機,不適合拿書了。

不知道是手排斥拿書,還是腦子排斥手拿書,現在讀實物書的應該是越來越少,以至於像我這樣算是愛讀書的人,也通常以電子書和有聲書代替了實物書的閱讀。

對比閱讀感覺,還是實物書更有效果。一些知識類的、重要的書籍,還是實物書閱讀,不然,電子書只會讓人讀個片段,或者是斷章取義的,達不到閱讀的效果。作為一個熱衷碼字的人,我當然還是希望有人讀書的,不然,間歇性出版的書籍,要是沒有讀者,我豈不是浪費了感情?

現代人不讀書,很多人將其原因歸結為可以娛樂的內容太多了,其實不然。清代才子作家袁枚寫過一篇文章叫《黃生借書說》,裡面有一句非常經典的話叫“書非借而不可讀也。”作者寫的是,小時候因為家貧而四處借書的經歷,尤其是冬天,手指凍得伸不開,可想到別人催書日緊,伸出手哈口氣,繼續完成抄書的工作。那些富貴人家,書多的“汗牛塞屋”,可他們根本沒有讀書的興趣,原因不過是,書太多了。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社會上有一種書叫“手抄書”,即某人從哪兒獲得一本書,因為書稀罕,所以讀者就幾個人一起沒日沒夜地把書抄下來,後面想讀的人,在前面抄書的基礎上繼續抄著,當年傳得最廣的一本小說叫《第二次握手》,我見過手抄本,不知道當初從北京一直抄到我的安徽老家,那得是條什麼樣的抄寫路徑呢?

那是一個奇蹟,人都是稀罕沒有的東西,抄一本書那得有多大的耐力,要知道,那時候,不僅書缺,寫字的本子,甚至鋼筆都是欠缺的。其實,在抄書之前,很多人都已經可以把書裡的故事背下來了,可依然阻止不了抄書的熱情。

我曾經還幫人保管過一本手抄本,之所以讓我保管,一者因為那些高年級的同學知道我不會偷看(我看了,他們下次在我面前就沒有神秘感了),再者是,我告訴他,我父母不會翻我的書包。父母親歷來對我們的書包都保持著十分的敬重,也許父母是對知識的尊重。

那個手抄本據說是黃書,當年我少不更事,那些大哥哥們會在放學回家的路上交流,他們說的很神秘。一看他們的樣子,估計他們就是在說那些東西,我就故意跟他們保持著距離。

後來,借得比較多的書是三無產品的“雜誌”,那時候,各種名目的雜誌特別多,雜誌裡的內容,差不多都是長短篇小說或者故事會的,到外面出門的人,講究的,會在船上或者火車上買上一本,回到家後,這本雜誌就成了寶貝,差不多要過村裡每個識字人的手。先是彩色封面掉了,接著是裡面的書頁磨花了,最後是摺頁,直至捲成一團,再後來變成沒頭沒尾。

當然,那也是一個極端的年代,後來,書漸漸地多了起來,什麼書都開始公開出版發售了,書店裡也有很多人,記得年輕時,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早晨吃得飽飽的,就跑到書店裡,站在書櫃前面看書,以至於,營業員會不停地提示,選好書的,請儘快到櫃面交錢。我們都是老油條了,假裝著放幾本書在邊上,看著像是選好等著付款的,然後一門心思、一目十行地看著書架上的書。實在是被盯緊了,在書店裡換個地方,等會兒再回來接著讀。很多當代作家的小說,都是站立式閱讀的。以後有了安靜的書房,有了塞滿書房的書籍,再也沒有一本書讀的有當年那麼認真。

當上作家以後,我依然會閱讀,不過,現在閱讀跟當年是完全不同了,我會按照文學表達的要求讀,讀完我會把自己的收穫寫下來,最後透過作品傳播出去我的閱讀和寫作的成果。

市面上書越來越多,讀書的人我可以想見。讓我比較欣慰的是,我的書都進了各地的圖書館,當雲南的同學在省博物館邂逅我的書後,又有北京的同事在首都博物館搞了一個“專題日”,這真的是我的莫大榮幸!

當今作家分兩類,一類是為了現世聲名寫作的,一類是為了將來存世而寫作的,我估計屬於後者。將來要是有人說,我的書非借而不可讀的時候,那我真的會萬分欣慰,但願能等到。

書非借不可讀也

感覺是在研究我的專輯。

書非借不可讀也

書非借不可讀也

這是我自豪的長篇。

書非借不可讀也

這是歷史 和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