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二次評審,2400萬專案廢標

日前中山市財政局釋出一則投訴處理結果公告,投訴人因評審過程存在的評審違法行為提出質疑,最終判定2452萬的專案招標結果無效。

究竟發生了什麼?

違規二次評審,2400萬專案廢標

01

符合性審查,評審錯了?

在評標過程的符合性審查階段,全體評委均認定投訴人未提供★號條款要求的書面承諾函,

因此對投訴人作出符合性審查不透過的結論。

2022年7月28日釋出專案中標公告,投訴人於2022年7月29日向代理機構遞交了書面質疑函,質疑事項之一為:

其公司投標檔案中第2851頁至2858頁第九章第六節已按要求提供★號條款要求的書面承諾函。

採購人答覆中顯示:

依據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四條規定,代理機構於2022年8月1日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室組織原評標委員會協助答覆質疑,針對投訴人提出的質疑內容對其提交的投標檔案進行復核。

但由於本專案已釋出結果公告,複核時評審系統已無法進入,只能以之前系統下載的PDF版投標檔案進行復核,在投訴人PDF版投標檔案中第2851頁至第2858頁中發現了★號條款要求的書面承諾函,投訴人應透過符合性審查。

02

二次評審,位列第二名

除此之外投訴人認為:代理機構為處理質疑,擅自組織原評標委員會,

對投訴人的投標檔案單獨進行第二次評審的做法違反了《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四條之規定。

第二次評審過程有可能會存在不想影響評審結果而刻意打低投訴人技術評分和商務評分(非客觀分部分)的情形

,影響投訴人公平競爭。

招標代理機構稱:

在組織原評標委員會協助答覆質疑過程中,發現符合性審查錯誤,在改正符合性審查錯誤後,勢必要對誤判的投標人進行評審打分,由於符合性審查錯誤的糾錯救濟機制存在法律依據不明晰的狀態,因此,投訴人也順勢進入了後續的詳細評審環節。

但是,原評標委員會現場僅對投訴人的投標檔案進行了評審打分(其餘單位評審結果未更改),並出具複核報告,代理機構於2022年8月4日將複核結果書面回覆了投訴人併發布了結果更正公告。

違規二次評審,2400萬專案廢標

2022年8月4日釋出的更正公告綜合評分彙總表顯示:投訴人(廣東戰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位列第二。第一名中標人並未發生變化。

03

二次評審否違規?

最終

經審查,中山市財政局認為:

1、符合性審查

存在評審錯誤。

2、評標委員會在協助處理質疑時,

對投訴人投標檔案進行了商務和技術評估。

評審後,重新對各投標人的綜合得分進行排序,改變了原評審報告中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屬於對本專案進行重新評審的情形,

而評標委員會對符合性審查的錯誤評審,不屬於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的

可以重新評審的情形。

3、投訴事項經查證屬實,投訴事項成立,

認定中標或者成交結果無效。

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量時,可以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

依法另行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否則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04

哪些情況可以二次評審?

本案爭議的焦點除了

符合性審查評審性錯誤,

就是投標人關心的

什麼情況符合二次評審的情形?

劍魚君整理了現行的一些規定,投標人請收藏。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四條 評標結果彙總完成後,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評標結果:

(一)分值彙總計算錯誤的;

(二)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範圍的;

(三)評標委員會成員對客觀評審因素評分不一致的;

(四)經評標委員會認定評分畸高、畸低的。

《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第二十一條

除資格性審查認定錯誤和價格計算錯誤外

,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重新評審。

《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三十二條

除資格性檢查認定錯誤,分值彙總計算錯誤,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範圍,客觀分評分不一致,經磋商小組一致認定評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

,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重新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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