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殺”升級,是時候了,他來了

“劇本殺”是當代不少年輕人喜歡的一種遊戲,玩家透過在實景場館蒐集線索、推理,最後找出隱藏的兇手。市場的迅速擴大,使得“劇本殺”亟須規範化,這引發人們對於這一新興行業發展的關注。

“劇本殺”升級,是時候了,他來了

2016年,第一批國外劇本遊戲進入中國,隨後幾年,劇本遊戲逐漸走出小眾圈子,成為年輕人喜聞樂見的娛樂方式。有資料顯示,相關企業累計註冊數量超過8000家,線下門店突破3萬家,市場規模超過100億元,“劇本殺”愛好者超過5000萬。“劇本殺”遊戲的迅速崛起,反映了年輕人休閒方式的改變與娛樂產業的高速發展,也必然面臨所有新興行業中普遍存在的階段性無序發展問題。

在“劇本殺”產業中,行業規範缺失,智慧財產權缺乏保障,好劇本稀缺,抄襲和同質化劇本氾濫、無聊情節過多等問題突出。歸根結底,好劇本稀缺只是“劇本殺”行業的表象,根本原因在於創新能力得不到保護,導致優秀編劇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創新能力不足,是“劇本殺”以及其他許多行業普遍存在的現象。一旦有原創產品獲得市場追捧,跟進者便使出渾身解數進行仿造,以求在市場中分一杯羹,從而導致產品原創者權益遭受侵害。當產品原創者的權益遭受長期不法侵害,經濟效益銳減時,其結果必然令原創者深受其害,喪失進一步創新的動力。如果文化創新能力集體喪失,同質化、抄襲就成為必然現象。

去年年底,導演郭敬明和於正都為自己曾經的抄襲行為釋出長文致歉。但值得反思的是,很多抄襲事件發生時間少則幾年,多則十幾年,即便是抄襲當事人輸了官司,也依然堅持不道歉、不進行賠償。出現這種令人驚詫的現象,一方面在於法律缺乏對原創產品尤其是文化產品的有力保護,即使法院宣判了,當事人也可以拒不執行判決;另一方面則是社會對於抄襲、模仿行為過於寬容,默許甚至暗中鼓勵抄襲、模仿,沒有意識到此類現象對原創者及行業生態的巨大傷害。正因為抄襲成本低而獲益高,鋌而走險的人便會不斷出現。郭敬明、於正的道歉,並非因為他們的覺悟突然提高,而是由於業內編劇作家集體抵制抄襲者、央視點評批評等因素推動。

值得欣慰的是,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已經從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於包括視聽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及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等有了更為嚴格、明確的保護,這將有利於包括“劇本殺”行業在內的各行各業創新能力的保護。

對於正在快速發展的“劇本殺”行業而言,激烈的市場競爭和行業洗牌是必然現象,優勝劣汰才能促進行業長期、正常發展。但前提條件是這些競爭能在制度健全、市場規範、監督齊全的環境下進行,讓創新能力在市場的溫床上不斷孵化、成長,如此,“劇本殺”行業才有可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吸引更多的年輕人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