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汙染天,太原市釋出“排程令”……

本報訊(記者 任曉明)為應對持續性的汙染天氣,11月2日,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秋冬季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排程令,嚴格管控四類汙染源。

市生態環境、氣象部門分析研判,11月2日起至8日,我市以南風、西南風為主,空氣溼度較高,不利於汙染物擴散。從4日夜間至8日,全市將進入一輪較長時間的中度汙染過程,預計出現連續中度汙染,可能出現入秋後的首個重汙染天。

對此,我市釋出排程令,要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密切關注空氣質量,從11月2日16時至8日24時,管控四類汙染:

對於工業源,要求美錦鋼鐵、太鋼(包括東山石灰石礦),以及清徐縣美錦、梗陽、亞鑫焦化企業減少汙染排放,對發電企業燃煤機組、熱源廠燃氣鍋爐,提出主要汙染物濃度排放要求。除績效評級為A級的企業外,其餘磚瓦窯、耐火窯停產(汙泥處置等豁免企業除外);B級以下(不含)石灰生產企業停產(減排清單中生產脫硫劑的豁免企業除外)。

對於面源,重點是開展執法檢查,以城鄉接合部、城邊村燃煤汙染執法檢查為重點,杜絕散煤復燒。同時,嚴禁露天焚燒垃圾、秸稈、落葉、柴草。

對於揚塵源,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工地圍擋100%設定、物料堆放100%苫蓋、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現場100%溼法作業、出入車輛100%沖洗、渣土運輸100%密閉)”要求,未達到要求的工地停止戶外施工。嚴格控制噴霧降塵、道路灑水和沖洗作業時間。

對於移動源,排程令要求,國五以下(不含國五)中重型柴油貨車、渣土車輛(不含汙泥運輸車)停止運輸。除“綠標”外的各類施工機械停止使用。

根據汙染物擴散條件變化,我市有可能提前解除或延長排程令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