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晶的行為,道義上無恥,法律上沒轍

苟晶被冒名頂替的官方調查結果出來了,很多人說她不是完美受害者,但是這不代表對冒名頂替的行為寬恕。相信也有很多人和我的感覺一樣,我們被苟晶給利用了,似笑非笑的表情配上說的話,聽完後背隱隱發冷……勝利者的微笑,別浪費氾濫的同情心和正義感,不值得,遠離

苟晶的行為,道義上無恥,法律上沒轍

苟在這件事上的所作所為,就是一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厚顏無恥的卑劣表演。法律是難以懲處她的,但報應會。公道自在人心,她自以為得計,但她幾十年辛苦建立的人設,這幾天其實已經全部敗光了。她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但卻模糊了做事與做人的概念。現在她的合作伙伴會怎麼看她,她的顧客又會怎麼想?

官方不太可能對苟晶進行嚴厲處罰。她唯一可以被處罰的地方是,如果她當年的第二次高考確實用的是應屆生身份,則涉嫌違規,加分應該被取消,有可能會被取消學歷。不過坦白講,她已經工作那麼多年,自己做電商,這個學歷對她來講應該不重要。

苟晶的行為,道義上無恥,法律上沒轍

而對於她誇大的內容,雖然有些地方有明顯的撒謊痕跡,但是由於她的老師在當時確實存在違法冒用她身份的情況,犯罪事實存在,所以不能說苟晶惡意誣告。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只能說苟晶存在舉報失實之處。但按照目前法律規定,為了保護舉報人,法律是容忍舉報人存在一定的舉報失實限度的。

也就是說,只要你基本事實沒有捏造,雖然中間的情節可能有些誇大,法律一般也不會懲罰你。

苟晶的行為,我覺得不是是否屬於完美受害者的問題。她主要是利用了網際網路傳播規律,刻意製造了話題和博人眼球的熱點,把自己打造成了流量網紅。這種行為,道義上無恥,法律上基本沒轍。當然,從客觀上來講,她也促進了山東當地政府對此事的調查,給後人以警示。不過,公眾難免會覺得有些如鯁在咽。

如果苟晶對自己的行為表示一些歉意,我覺得很多人可能會釋懷。但是,她明顯很得意,直播影片中還挑釁大家,說沒人讓你來關注,是你自己來關注的,你們關注後也沒什麼損失。這估計會讓很多人覺得有一種深深被騙的感覺。

也許,這就是法治和網際網路社會的代價。

苟晶的行為,道義上無恥,法律上沒轍

這樣的事情就是在消耗網民的善心善意,消耗媒體的公信力,與其說以後大家遇到新聞會冷靜,倒不如說會越來越冷漠

完美受害者這個名詞可以,社會輿論總是無腦偏向表面受害者。苟晶人現在已經從事電商行業了,流量對她來說才是王道。誇大事實,也是為了製造話題和博人眼球。還把真正的受害者訴求給蓋過去了。

比起受害者誇大事實,更反感網際網路廉價憤怒。太多人一聽受害者講述就迅速共情憤怒,發現誇大又責怪受害者欺騙。如果前期只是震驚關注呼籲真相,後期不會有那麼強的被騙感。群體憤怒追逐完美的正義快感和道德高地,像一把野火,光明和寸草不生相伴存在。呼籲真相的聲音,不必以無條件相信受害者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