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419寶典:一文了解《涉密資訊系統整合資質管理辦法》新版十大變化

新版《涉密資訊系統整合資質管理辦法》在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作為安全419的小編,現將新版《辦法》的最新變化和重要內容梳理如下,方便相關單位瞭解規定詳情。

1.乙級涉密整合資質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業務

舊版乙級資質單位被限定在註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密級、秘密級業務。新版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上述業務。

2.涉密整合資質業務種類調整為八大類

涉密整合資質的業務種類數量由

九類減少為八類

,舊版的“綜合佈線”被取消,舊版的“系統整合”改稱為“總體整合”。取得總體整合資質的,還可從事軟體開發、安防監控和所承建系統的執行維護業務。

3.對申請單位的基本條件要求更加嚴苛

舊版要求一年內未因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受到處罰,新版則規定近三年內未被吊銷保密資質,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並對更多高管的國籍、身份、婚姻作出限制。

4.新增保密經費要求

新版在保密條件中,首次明確要求申請單位要“有專門的保密工作經費”。

5.新增境外投資規定條例

新版明確境外資本不可直接投資,採用間接投資方式的最終出資比例最終

不得超過20%

6.資質申請部門和所需資料發生變化

新版要求申請乙級資質的,應當向註冊地的省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新增近三年整合業務合同清單,涉密整合業務場所和保密設施、裝置狀況等申請資料。

7.資質證書有效期延長

資質證書由舊版的

三年

延長至

五年

8.延續申請的提交時間變化

延續申請由舊版的

提前30日

改為

提前3個月

9.終止審查條件減少

新版不再將“現場審查中發現保密組織機構、用於涉密資訊系統整合業務的場所、設施、裝置等情況與申請材料不符的”和“未按現場審查意見完成整改的”作為終止審查的情形。

10.保密檢查監督加碼

在“雙隨機”抽查的基礎上,增加飛行檢查等形式,飛行檢查及不定期突擊檢查,體現了對資質單位監管的嚴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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