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網紅直播間喝農藥身亡,網友曾起鬨“快喝吧”!“喊客”和平臺要負什麼責任?

10月15日,湖南省株洲市的網紅“羅小貓貓子”在一場直播中自殺,經搶救無效去世。

當日,“羅小貓貓子”在個人影片賬號釋出影片並配文“這大概是最後一條影片了吧,謝謝你們一路陪伴”。她在影片中稱自己得抑鬱症很久,甚至在住院兩個多月,自己平常作品中快樂的樣子也只是為了讓大家看到後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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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近我真的繃不住了,想知道原因的話,就來小號看我的直播吧。放心,這一條直播一定不是帶貨或廣告。”她在影片中表示。

直播中,“羅小貓貓子”拿出一瓶褐色的液體,一口氣喝了下去,並舉著空瓶說“剛才我已經喝掉了”。喝完之後她掐著自己的脖子,看上去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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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直播中,有部分網友留言慫恿她自殺。

曾遭網友起鬨?

網傳截圖顯示,“羅小貓貓子”在直播間中拿出農藥時,有網友在直播間曾留言起鬨稱“快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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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使用者“你最珍貴”曾評論:“哈哈哈真喝了。”後該評論被刪除,平臺也無法搜尋到該使用者。而後在該直播平臺官方微博看到,網友“你最珍貴”已被封禁賬號,

理由是打擊網路暴力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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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小貓貓子”的好友接受四川觀察採訪時表示,那天“羅小貓貓子”並沒有想過真的自殺,只是想以這種方式給現任男友看,農藥是她稀釋兌了飲料,

喝下去也是因為直播間的人起鬨逞強喝下去的

,直播結束後也是自己打120急救電話。

10月16日,網紅“羅小貓貓子”家人接受採訪也表示:

自殺與前男友無關,而是直播間的人起鬨最終導致悲劇發生。

據悉,“羅小貓貓子”在該短影片平臺上粉絲有67。8萬,總共釋出38條小影片,內容多以生活穿搭類為主,此外,還經營自己同名淘寶店鋪。

起鬨網友要擔責?

據法治日報,黃熊律師表示,網友的言論屬於戲謔行為,不構成侵權法上的教唆、幫助,從道德上要嚴厲譴責,

但追究法律責任較困難。

直播喝農藥自殺,為法律所否定,不應在網路上釋出、傳播、展示,平臺對類似話題、彈幕、評論,應當盡到積極的管理責任和義務,否則,將可能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

據新華日報,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說,直播間起鬨的行為,

是否對主播最終自殺的結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這是起鬨者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前提。

如果起鬨者的起鬨行為,直接激起主播自殺的念頭,並對主播實施自殺行為產生直接影響,則這些起鬨者的行為

涉嫌教唆他人自殺。

至於是否可以定故意殺人罪而承擔刑事責任,存在一定爭議。方超強認為,考慮到網路直播的特性,促成主播自殺的直播間環境也是多個起鬨者的不同行為相互影響形成的,所以最終判罪定刑的可能性不高。但這不妨礙這些起鬨者就此承擔民事侵權責任。當然,主播作為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就其自身行為承擔主要責任。起鬨者的起鬨行為在主播自殺這件事上,並非主要原因;主播自行做出自殺決定和行為才是主要原因。

另據澎湃新聞,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則表示,“

從倫理道德和社會責任角度,此事件中的起鬨圍觀者是應當承擔責任的。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分析,在直播中留言讓事主喝下去的網友,涉嫌幫助自殺。如果查明,該留言與自殺有直接因果關係,則該網友

涉嫌故意殺人罪。

如果該留言與自殺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但渲染自殺現場氛圍,起鬨鬧事,對自殺有間接促進作用,亦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被治安處罰。同時,

起鬨自殺也是民事侵權行為

,起鬨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平臺要負什麼責任?

方超強律師認為,對於直播平臺,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於直播平臺的直播內容,使用者評論內容有禁止性內容規定,平臺應當及時遮蔽、消除相關禁止性內容,並及時向主管機關報告。

所以,具體在本次事件中,個人人為,直播平臺有及時斷開直播,遮蔽不當起鬨評論的義務,如怠於履行前述義務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過失。當然,具體是否存在過失,得個案中結合平臺的行為具體分析,目前並無統一的判斷標準。此外,如平臺確實存在怠於遮蔽相關內容的情況,其需承擔的,不單是民事責任,

還可能收到主管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而朱巍表示,短影片平臺屬於網路服務提供者,負有稽核使用者釋出資訊的責任。此事在直播過程中發生,對於平臺的責任可從以下幾方面分析。

1、自殺資訊是違規資訊,對此,所有平臺都應採取措施。但即時的直播時能否出現關鍵詞或相關資訊,讓平臺判斷確認這是一場“自殺”?

2、直播過程中直播間人數。如果人數多,平臺稽核責任更高。

3、平臺事後雖作出封禁措施,但事先能否稽核評估?如果平臺是先稽核再放出內容,當然就不會有直播這個行業。但相關工作人員在巡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應當予以刪除。此外,在直播過程中還會有舉報,此時平臺有權採取追封措施,特別是現在很多直播是可以回看的。

朱巍介紹,此次事件說明,平臺應該充分採取追封、現場封禁、現場監管等多措施結合的方式進行直播監管。直播平臺應建立人工智慧稽核與暢通舉報渠道相結合的方式,包括平臺對敏感詞的稽核、 捕捉等,來監管數量眾多的直播間。

此外,丁金坤律師表示,短影片平臺直播自殺節目,違反了公序良俗,在直播期間也未及時發現、制止事主的自殺行為。

平臺失職,須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

丁金坤律師稱,平臺不得直播自殺等違背公序良俗的資訊,違者將被依照《網路安全法》處罰。《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亦規定,網際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以及網際網路直播服務使用者不得利用網際網路直播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網際網路直播服務製作、複製、釋出、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資訊內容。

來   源:21世紀經濟報道

稽核人:孫瑋

釋出人:晏茵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