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車友對公告資訊中的“總質量”與“整備質量”兩項分不清楚,以下以第349批次公告中的貝納利BJ700-5E為例進行說明。
機動車總質量
,是指機動車裝備齊全,並且按規定裝滿客(包括駕駛員)或貨物時的重量。
機動車整備質量
,是指機動車的幹質量加上冷卻液和燃料(不少於油箱容量的90%)及備用車輪和隨車附件的總質量。
機動車整備質量和總質量有什麼區別:
1、範圍區別
:機動車總質量=機動車整備質量+駕駛員及乘員質量+行李質量,總質量的範圍更大。
2、含義區別
:機動車的整備質量與機動車的設計水平、製造水平以及工業化水平密切相關。而機動車總質量只是表示各種質量的總和,沒有別的含義。
因此
,公告上顯示,貝納利BJ700-5E的整備質量為220Kg,理論上是指其幹質量加上冷卻液和燃料(不少於油箱容量的90%)和隨車附件的總質量為220Kg。
由於這些資料有車企自己提供,監測站驗車時也不會去稱重,某些車企為了讓其車型空重資料看起來更亮眼一點,在上傳整備質量時只計算其空重。
而貝納利BJ700-5E的380Kg的質量則是,220Kg整備質量加上駕駛員體重,以及載物的重量。
和夢想兩輪闖天涯,看遍世間的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