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創乾貨丨我出錢你不出力了,賺了錢怎麼分?

天創乾貨丨我出錢你不出力了,賺了錢怎麼分?

投資人把錢投給創業者,創業的不好好幹專案,自己套現了怎麼辦?你要想到了這一點。

股權投資中,投資者作為出資方往往不會參與公司的實際運營,因此產生了資訊不對稱所帶來的風險。到最後,往往最棘手的是專案怎麼分賬。

舉個例子

A輪投資一個專案,投資人出了1000萬,佔20%。

一年以後,這個專案就被4000萬併購了,按比例投資人拿回多少?

你會發現奇怪了,專案明明是有了成績,1000萬投入,怎麼才拿回800萬,反而賠了200萬?

箇中原因,就是雖然投資人佔的20%,但跟創始人的出資義務不對等。

給大家舉個例子,假如說你是投資人,買了一條船,並且交給一幫人去打魚,這幫人很努力,他們冒的風險很大,所以我們商量決定打上來的魚這些人分8,你分2。

但這些人打了一個月,就不幹了,那這一個月打的魚需要二八分,那船是不是也需要二八分?

顯然是需要的。因為那條船就是你的投資,船和魚已經融在一起了,分不開了,所以這麼分肯定是不合適的。清算優先權的道理跟船和魚的道理一樣。

回到例子當中,公司被4000萬收購了。投資人需要拿兩筆錢:

第一筆錢是1000萬再加上一定的收益率(資金存銀行也是有收益的,所以這裡不光是需要拿回投資金還需要算是一定的收益),假如收益率是150%,那麼就是1000萬投資金乘以150%的收益率,為1500萬。

第二筆錢是4000萬減去已經給我的第一筆錢(1500萬),剩下2500萬再乘以20%,等於500萬。所以說投資人加起來要拿回2000萬。這樣分是相對合理的,因為真正賺的錢是4000-1500的部分。

所以說投資人加起來要拿回2000萬。這樣分是相對合理的,因為真正賺的錢是4000-1500的部分。

按照清算優先權的方法,創始人退出需要先把投資人的成本剔除,投資人無論如何都不賠,除非收購價格比本金還低。

清算優先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條款,決定公司蛋糕怎麼優先分配給某特定系列股份的股東,然後再分配給其他股東。

只看表面數字,雖然看起來是像簡單的數學題,但創業實際上往往沒那麼容易。股權一半是科學,一半是藝術。合夥人和員工的關係以藝術為主,企業與投資人的關係則以科學為主,主要就是條款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