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等問題 捷成股份被責令改正

中新經緯12月3日電 捷成股份公告稱,因公司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部分財務處理不規範、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等問題,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和徐子泉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對陳同剛、張文菊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北京證監局表示,經查,捷成股份存在以下問題:

關聯方資金佔用。

2018年底至2019年3月,公司控股股東徐子泉存在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為,累計佔用金額7400萬元,其中2600萬元已於2019年底歸還,

尚有4800萬元未歸還。上述資金佔用事項未按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捷成股份對此表示,上述情況系公司財務處理不規範,未及時與徐子泉為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進行抵賬,導致出現資金佔用未歸還的情形。鑑於此,上市公司已採取及時、適當的補救、改正措施,公司於2021年11月29日與徐子泉簽署了《抵賬協議》,徐子泉已全額清償佔用資金,

目前已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東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公司部分財務處理不規範。

部分資金業務未根據業務實質進行會計處理和披露;部分影視投資專案未真實回款,導致相關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部分無形資產未及時確認,導致攤銷成本計提不準確;個別影視劇製作專案會計核算不恰當,不符合相關會計核算規定。此外,公司還存在個別專案存貨核算不恰當、預付版權款列報不準確、個別無形資產版權核銷滯後、未嚴格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等問題,導致相關財務資訊披露不準確。

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

2021年1月29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業績預告》,

預計2020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為虧損33000萬元至48000萬元

。4月23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

將2020年度預計淨利潤修正為虧損120000萬元至127000萬元。

4月28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2020年經審計淨利潤為虧損123083萬元。公司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淨利潤與年度報告披露的經審計淨利潤相比,金額存在較大差異且未及時修正。

北京證監局表示,捷成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以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徐子泉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和《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對公司的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北京證監局表示,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決定對捷成股份和徐子泉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北京證監局表示,應採取有效措施,儘快解決資金佔用問題,及時更正相關財務資訊,完善內部控制,加強資金、業務、財務方面的管控,提高經營管理規範性和會計核算水平,保證上市公司資訊披露質量。

捷成股份對此迴應稱,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上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後高度重視,並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積極整改,並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整改報告,並表示將進一步加強相關人員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規範運作意識;同時加強內部控制和資訊披露管理,不斷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資訊披露質量。

二級市場方面,捷成股份股價較上一交易日跌1。04%,報4。75元。截至目前,其總市值達122。3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