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釋出!針對劣質藝人管理辦法自3月1號起正式實施!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制定《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出爐,劣跡藝人按照情節輕重,分別實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

2月5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在相關主管部門指導下,制定並正式推出《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首次明晰演藝人員從業規範,首次明確聯合抵制和復出規定。3月1日起,該辦法將正式實施。

根據辦法,“劣跡藝人”將受到協會會員單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聯合抵制,且須在聯合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才可繼續從事演出活動。

《管理辦法》面向在中國境內從事音樂、戲劇、舞蹈、曲藝、雜技以及其他形式的現場演出活動的表演者。《管理辦法》指出,演藝人員是社會文化價值觀念傳播的重要主體,在社會生活中理應承擔“啟迪思想、陶冶情操、溫潤心靈”的重要使命。社會公眾對演藝人員的藝術修養、良好品德、高尚情操寄予更高要求。

正式釋出!針對劣質藝人管理辦法自3月1號起正式實施!

據悉,該辦法發揮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作用,對演藝人員從業行為作出規定,是一部包含從業規範和自律管理措施在內的成文管理辦法。《管理辦法》首次明確規定了演藝人員應當自覺遵守的從業規範,涵蓋遵守社會公德、堅守契約精神、尊重合作團隊與合作物件等十項義務性、責任性條款,以及十五項禁止性條款。“因酒駕、無證駕駛、肇事逃逸、惡意滋事等擾亂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及“在營業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等行為都包含在禁止性條款中。

對違反有關從業規範的演藝人員,演出行業會員單位將予以一定期限的聯合抵制。據悉,辦法設立了道德建設委員會,作為專門機構,委員會將具體承擔演藝人員道德建設和從業自律等相關工作,並將依據規定對違規演藝人員的從業限制和復出做出評議。

根據規定,道德建設委員會由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文藝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等管理人員代表,演藝人員代表,網路表演(直播)經營單位管理人員代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等群團組織代表和專家代表,新聞媒體代表,律師代表以及其他相關行業的代表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