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發小抱團養老,4年後成仇人,62歲老人傾訴:我寧可一個人過

和發小抱團養老,4年後成仇人,62歲老人傾訴:我寧可一個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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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是一件無法避免的事情,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永遠保持年輕。

到了晚年,當子女都有了家庭,老伴又離開自己後,身邊沒有人照顧,難免會感到孤獨與不愛。有的人會找個伴侶搭夥過日子,可是想要遇到合適的人一起生活,並不容易。

有的人,她們不會考慮太多,只要彼此相互願意搭夥就行,對伴侶的要求不高。但有的女人,她們如果沒有遇到真心喜歡的,不會隨便嘗試。

於阿姨就是這樣的女人,她獨身8年多的時間,50歲的時候,她覺得一個人生活也挺好的。但是過了55歲之後,身體開始發生變化,她已經長出了不少白頭髮,一到換季的時候,膝蓋就會感到不舒服。

她才開始覺得似乎得找個老伴了,於阿姨嘗試過相親的方式,但是見過幾個物件,她都不滿意,後來於阿姨就放棄了。

她有一個發小,以前感情非常好。她老伴生病去世的時候,當時她很需要人照顧與陪伴,於阿姨以前經歷過和她一樣的事情,所以感同身受,她也願意給發小最及時的關心。

在發小的提議下,她們還決定一起抱團養老。當時於阿姨沒有猶豫,她覺得找個老伴這件事挺不靠譜的,如果找錯了日子同樣不好過。不如與自己最熟悉的朋友過日子,大家相處在一起也可以過得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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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於阿姨便搬過去和發小一起住。老家的方子很大,還有一個院子。

於阿姨買了好多的菜籽,很久沒有做過農活的她,和發小慢慢地弄了起來,她們還另外搭了一個小棚子,專門種百香果和青棗,每年豐收的時候,心情都特別愉快。

一起抱團養老的第一年,充滿著新鮮感,所以相處起來是非常的快樂。但後來因為發生一些事情,弄得兩個人的關係變得十分緊張。

於阿姨有一家店面,本來是給她女兒開蛋糕店的,但是她只做了兩年就不做了,因為她結婚後沒有太多的時間處理事業上的事情。於阿姨就把店面租了出去,每個月還可以有不少收入。

不過,發小的兒媳打聽到店面是於阿姨的,地段不錯,她剛好想要開一家奶茶店。當時發小就幫忙牽線,說把店面租給她兒媳,於阿姨很信任她,只是口頭上說每個月多少租金。

如果是租給不認識的人,租金會比給發小兒媳給的貴一倍。

前面半年發小有給租金,但是,後來就沒有再給過了。因為店面的地段很好,發小兒媳開的奶茶店生意非常火爆,收入一定是不錯的。但是,她不給租金,時間久了,於阿姨感覺心裡很不舒服。

她以為是發小的兒媳沒有給還是怎麼了,有一次就主動問了她,結果發小就很不高興地說:“不就是2萬塊的租金,你有必要一直催嗎?我又不是不給你錢。”

兩個因為這件事情,關係弄得非常不好,雖然住在一起,但是大多數時間都不講話了。

於阿姨的孫子已經可以上學了,她女兒就想著繼續工作。所以就讓於阿姨把店面要回來,每次跟發小拿租金都會吵架,於阿姨也覺得很為難,如今她女兒要重新開店,剛好就可以把店鋪收回來。

但是於阿姨和發小開口的時候,發小和她兒媳就開始耍賴了,說她們已經給了多少租金,可租多少年,不能把店鋪拿回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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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說的那些事情都是謊話,但是於阿姨百口莫辯,她們之前也沒有簽訂合同,只是口頭上答應而已。

發小和她的兒媳說謊了,也沒有證據,不過,她們十分霸道,就是不肯把店鋪還給於阿姨。最後,實在是沒辦法,於阿姨只能找律師處理。

於阿姨在女兒的幫助下,順利要回了自己的店鋪。可是,她和發小也成為了仇人。

以前於阿姨以為,和自己最熟悉的發小一起抱團養老,彼此不僅可以在生活上相互照顧,兩家人遇到問題的時候,大家也可以盡一份力,感情就會越來越深。

但沒想到,在一起生活4年後,彼此之間的情分也徹底散了。以前她們幾乎是形影不離的,可弄到最後,就算兩個不小心在路上碰見,不僅沒有打招呼,發小看於阿姨的眼神,還帶著一種恨意。

於阿姨會對以前的一個鄰居說:“千萬不要和發小抱團養老,如果時間能重來,我絕對不會那麼做,我寧可一人過,這樣姐妹之間也不至於成為仇人了。”

找個和自己熟悉的一起養老其實沒有錯,不過,我們都是不完美的人,只要和人相處都會產生摩擦。於阿姨很信任發小,所以當她把店面租給發小的兒媳的時候,沒有簽下合同,是不對的。

不管彼此的感情再好,碰到原則上的事情一定要說清楚,該寫的收據和合同,一樣都不能少。這樣做並不是太不講情分,而是一種自我保護,而且對兩個人都好。

如果你打算和好朋友抱團養老,一定要先有心理準備。它就像是經營一段婚姻,彼此的性格不同,時間久了總歸會有摩擦,姐妹之間的感情也很有可能就散了。

人生在世,很多事情都是無法預料的,就看自己怎麼選擇。但不論如何,都希望所有老人,可以過上幸福的晚年,身邊有知心人陪伴,生活才能多一份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