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
我沒太睡好。當然,這事兒都是老劉的錯。即便作為他的好友,我也不認為,他有在凌晨兩點擾人清夢的權利,尤其是理由還那麼離譜。
老劉是被自己的老婆
趕出來
的。起因是五百塊錢。老劉是個手辦迷,準備用攢了很久的私房錢,買一個手辦。可到了老闆店裡,才發現自己記錯了價格,於是萬般無奈之下,
他一咬牙,打電話給老婆,撒了個謊,說邀請客戶吃飯,
要了
500塊錢。
然而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的老婆竟然破天荒
的
想看一下他吃飯的發票,於是,事情
就這麼說不清楚了。
為了保住手辦,老劉拿出了寧死不屈得勁盡頭,然後就有了故事開頭的那一幕。
當我一個呵欠接一個呵欠的聽他講完這段狗血的遭遇後,我承認自己也很想將他趕出去了。
可老劉看起來也著實可憐。
“明明知道說了實話,她不會同意,我還把什麼事都告訴她,我不是傻嗎,這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是啊,愛情真的需要坦誠相待要事無鉅細,一一彙報嗎?
伴侶之間究竟存不存在善意的謊言。
情感關係裡的距離感
《少有人走的路》一書作者斯科特·派克在書中寫到:墜入情網,意味著自我界線的某一部分突然崩潰,使我們的“自我”與他人的“自我”合而為一。
這一觀點顯然已經挑明,愛上一個人,意味著讓一個人走進自己的人生。當那個人進來了,也就預示著,我們將要放棄一些原本擁有的。讓出一塊空間,將這份愛情很好地容納進來。
當然,本著能量守恆原理,在我們放棄與割捨的同時,對方的到來也將填補這一部分缺空。
這是一個互相接納的過程。
所以,如此互相容納的關係,還需要保留距離感嗎?顯然是需要的。
在我的朋友中,有一對模範夫妻,而在他們的相處模式中,就有著一種有趣的距離感打造法。
老牛與老馮,是一對老夫老妻,結婚十二年,兒子
6歲。
老牛是個閒不住的人,熱衷於所有有挑戰性的東西。而老馮是個出了名的慢性子,最喜歡做的事是釣魚。
朋友們都覺得這樣的兩個人,能夠風風雨雨在一起這麼多年,是個奇蹟。
雖然性格不同,愛好不同,但若要邀請老牛和老馮一起出去聚聚,那麼找到一個人就夠了。因為這兩人,幾乎做什麼都膩在一起。
當然,那是一種空間上的在一起,行動上各做玩各的。
不過也有例外的時候,每個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天,要邀請他們,務必記得分開邀請。因為,這天,連他們彼此都不知道對方去了哪裡。
他們稱其為,“約定失蹤日”。在這一天他們可以盡情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人,而無需向伴侶請示,甚至可以把這一天的經歷,當作是自己的小秘密。
很多人,可能會說,這需要多麼強大的信任啊。但愛情存在的根本不就是信任嗎?
更何況,在實際的操作中,老牛和老馮幾乎從未將那一天的經歷當作自己的小秘密, 反而每次都迫不及待的開始分享。
坦誠與分享
在老牛與老馮的關係裡我更願意將坦誠稱作主動地分享。
分享與坦誠是有區別的。
坦誠的關鍵在於“誠”,即沒有欺騙的成分。
老劉之所以被趕出來,就是因為欺騙。
坦誠是一個帶有被動意味的主觀行動。
它總是源自於,對方的求知慾、好奇心,繼而對伴侶坦誠。即因為你想知道,所以我都告訴你
而欺騙的現象,則經常源自於,坦誠的程度。每個人都會多多少少有些不想說的事。若事無鉅細刨根問底,不能直接拒絕的,就變成了欺騙。
其實想要避免欺騙,有兩個方法
,
一,
換個提問的方式。
先給對方拒絕的權利,再說出自己想要詢問的原因,例如關心,或僅僅只因為好奇。
二,
直白的拒絕。
是的,你有
權拒絕任何你認為過度的追問。這是每個人的權利。但同時,基於良好關係的維護,還應該同時瞭解對方詢問的目的,透過其他的方式打消對方的疑慮,比如一個簡單的擁抱、親吻,或是告訴
Ta,即使保留了獨屬於自己的小秘密,愛Ta的心不會改變。
至於分享,是我更建議情侶們去嘗試的。
所有被動的所求,都不如主動地給予溫暖。
我愛你,就是我看到的一切美好,都想告訴你。很多的事情,我想自己去經歷,但那些美好的部分,我想與你共享。
不要強求伴侶與你有相同的愛好、習慣、處事方式,我們每個人都是與眾不同的個體。
我們應給予彼此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的空間。更無須強求自己也投身於那些,自己不感興趣的事情。
“雖然我無法融入你生活的每個角落,但如果你願意跟我說一說,我也是很快樂的。畢竟看到歡欣雀躍的你,本身就已經是我的快樂了。”
這就是獨處之後,分享的意義所在。
嘗試創造分享之前的距離感,在坦誠之上,尋覓更加自在的交流方式。
信任的基礎永遠都不是事無鉅細,瞭解對方的一切,而是我愛你,同時我也相信你愛我。
索要分手費也是一種AA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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