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為啥三妻四妾?擱現代能同意嗎?這些歷史知識你該瞭解一下

中國古代的“三妻四妾”,在封建時代是很普遍的。 但是有一個例外,那就是“貞節牌坊”。 貞節牌坊最初出現在宋朝,而它出現的時間是元朝。 它是一種在社會生活中形成的傳統文化現象,用來鼓勵人們在婚前保持自己的身體與品德不變。

貞節的意思就是一個人不能違背自己的誓言,一旦違背了就會受到道德譴責。 然而古代人對於貞操很重視,對於自己的行為也有明確的規定,在這一點上他們並不會像現代人一樣隨心所欲而行。

古代也有“三妻四妾”和“三娶五降”等現象產生,比如宋代時期人們普遍認為娶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事,即使三妻四妾也不會被視為大逆不道。 但是如果娶多個妻子或者納妾很多,則會被認為是有違倫理、道德和禮法。 在封建社會中如果要對自己和後代進行約束和管理的話,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樹立貞節牌坊來作為一個“標杆”來引導人們遵守。 但是現在我們在社會中很難見到貞節牌坊了。

古代為啥三妻四妾?擱現代能同意嗎?這些歷史知識你該瞭解一下

一、三妻四妾

在傳統中國的家庭中,一個妻子就是全家的“頂樑柱”,承擔著繁衍後代的重任。:在古代婚姻和家庭中佔有重要地位的是妻子;而在我國古代封建倫理觀念中,妻妾之間是相互制約、互相依存的,妻妾之間也要遵循一定的禮法。 妻:指妻子;妾:指丈夫納側室為妾;婢(或婢):婢與妻相對而言,特指婢女為丈夫之妻;奴婢:主人對奴婢的稱呼。“婦”是指女子所生之子;“室”是指女子所居之室。

古代女子只能在自己家中做自己的事情,但不能隨便與外人接觸。 這裡所說“妻”與“子”之間關係密切。 對中國人來說,娶一個老婆相當於生了一個孩子,所以我們常說到三個老婆和四個老婆也不會覺得奇怪。

古代為啥三妻四妾?擱現代能同意嗎?這些歷史知識你該瞭解一下

二、納妾制度

在古代社會,男人有納妾的權利。 妾是指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她們可以在主人需要時,與主人共寢。 雖然不被法律承認,但古代社會中普遍存在這種現象。

她們和主子沒有血緣關係,地位卻比主子要低很多,可以說是主子的附屬品。 納妾只是一種手段,一部分妾的存在是為了滿足封建家庭的私慾和淫亂,另一部分則承擔著繁衍後代的任務。

古代女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只有使用權,她們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只能在主人的家裡當“家奴”。 也就是指那些不受寵的女子(當然有很多不喜歡小妾的女人)。

古代為啥三妻四妾?擱現代能同意嗎?這些歷史知識你該瞭解一下

三、名分制度

古代名分制度的確立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出現的,而其發展過程經歷了兩個階段,即:先秦時期,以家族為單位;西漢時期,以郡縣制為主要的社會管理制度;到了唐朝,以“三品”與“六品”為主的科舉制度確立後,就出現了名分制度。 名分制度在中國古代有很多優點: 1、名分可以根據需要隨意變更。 2、名分是一個身份符號,可以使人們獲得某種特殊的社會地位。 3、名分制不限制個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大小和權力大小,從而可以形成較為穩固的家庭秩序。 4、名分是一種財產權利與繼承權,在這一點上是受法律保護的。 5、名分制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它把一個人固定為某一個社會階層之一,為社會成員劃分了一條明確可供遵守的等級界線。 6、名分制使身份成為等級高低和身份貴賤的標誌,它使等級差別和階級差別得以固定化。

四、嫡庶制度

嫡庶制度是一種宗法制度,它在我國古代的歷史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如果一個家族的成員只有一個人擁有繼承權的話,那麼他就有可能繼承整個家族的繼承權,也就是說,他就是這個家族的“嫡子”。

在古代封建社會時期,人們一般會認為娶妻和納妾是非常正常不過的事了,甚至還有很多人認為納妾比娶妻還要常見。 然而在這種思想之下卻產生了一個很奇怪的現象,那就是嫡庶制度。 古代尊卑有序,從西周開始就奉行嫡長子繼承製,嫡子能夠更好地繼承父親或者母親所留下來的財產和家產等等。

當然,如果兩個嫡子之間出現爭奪權利和繼承權的情況的話,那麼就會出現一方奪取另一方家產或者母親所留下的財產來作為補償。

古代為啥三妻四妾?擱現代能同意嗎?這些歷史知識你該瞭解一下

五、正妻與正妻的區別

從《儀禮·喪服》篇所述,正妻的地位比丈夫要低一些,但並不是說正妻就沒有丈夫地位。 《儀禮·喪服》篇提到:“夫有婦行,子婦也;父有女行,子婦也;婦有男行,夫男也。” 其中的“男為大”,指的是男子;而“女為大”指的就是女子。 可見正妻在男子心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儀禮·喪服》篇中對正妻地位做了如下規定:“婦有大過,則告之夫;夫不義,則告之夫。婦小犯上不道,而不告發者,棄市;父犯上不道而告者,棄官;夫犯大婦奸不道而告者,棄官。” 這段話很明確地表明瞭正妻地位低得多和丈夫地位高得多。

但是《儀禮·喪服》篇中又有這樣一句話:“母已亡而未服者,正之妻;喪去未三年者,正之母。” 就是說正妻還沒有死就被休掉了:母已亡卻還未服喪者是不能休的(丈夫)、已三年了還沒有服喪的(妻子)是不能被休掉的。

六、三妻四妾之爭

我們要說到“三妻四妾”,首先是在我國的古代封建社會里,它是存在的,而且還是合法的。 我們都知道古時候女子的地位是很低,而且女子在古代就是屬於奴隸的地位的,而一個男人在娶了第二個妻子之後就會把妻子視為自己唯一能夠依靠和信任的人了。 而三妻四妾中“正房”在當時又是什麼樣的呢?那麼它就像我們現在說到一個女人有多麼好,或者說這個女人多麼能幹,都沒有人去說她不賢惠。 對於這一點我們也知道古代社會中大多數人們都會認為妻子比僕人要重要得多。

古代為啥三妻四妾?擱現代能同意嗎?這些歷史知識你該瞭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