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墜江案背後的秘密

(阿閔)

重慶墜江慘案中的公交車,如果撈不出來,那就是將一切秘密隨葬的“馬航370”,好在很快便撈上來了。之所以是“案”,是因為撈出來的東西能夠證明之,系人為犯罪作案,這是網路文章從法律上的認定。從法理上看,是不是人造罪孽呢。

實際上,撈上來的是一抔土,因為車輛與人的生命一同報廢了(而非“犧牲”)……聞悉此事,又想到了生與死。人生有限,世事無常,過好一幀、一天、一季……有生必將死,有死必有生,生與死,似乎互為充要條件。死亡,是生者,獨有的資格、特有的權利。可惜,造物主將那一車生命造得太濫了,且不論那防護欄造的是否堅固。資料顯示,那女乘客毫不顧及行駛安全,騷擾司機至少已有一站路程之久。他人是不是袖手旁觀,我不能肯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最終沒有有效的勸止,多數人的最終選擇不是“在沉默中爆發”,

而是“在沉默中滅亡”,悉數被判了死罪,墜入江底陪葬,似也是應得之果。所以,撈出來的不止是一抔土,更是一車血淋淋的教訓,一車人性骨髓裡有病的證據。

在今天網路時代的“全球村”社會,諸如“國際主義”、“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之類,尤顯相形見絀。長歌當哭,當在痛定思痛之後。人人共處一個穹頂之下,直面墜江的慘淡,誰還能獨善其身?誰還敢“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百年修得同船渡,在彼時彼地的同一車中,那種細如髮絲般機率的緣分,被絕大多數人以沉默旁觀的方式“診視”了。更加可惡和令人痛惜的是,自私自利之人不是珍惜呵護幾千年無數生命換得的來之不易的公共秩序,而是螳臂當車,慾望全車秩序和他人利益服從服務於自我,草率對待自己生命,還要“拉上”別人陪葬。於是,有人在網上寫道,“她錯過了兩站,別人錯過了後半生”……

死者為大,逝者已矣,都安息吧。造物主若是再精緻一些,至少要令那肇事女活過來,為他人做償債的牛馬,警示的活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