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被看好的鹿晗與關曉彤的戀情,也持續了3年多。
在7月一直期盼鹿晗和關曉彤分手的博主,也停止了更新,併發出了祝福。
不得不說,鹿晗和關曉彤的戀情是打了好多人的臉。
這也包括了曾經鹿晗的經紀人楊天真。
作為鹿晗經紀人的楊天真,曾反對鹿晗公開戀情。
用楊天真的話說,她反對自己旗下的所有藝人公開戀情。
其實道理,大家應該都明白。
無論是男明星還是女明星,都有自己龐大的粉絲群體。
男明星會有女友粉,女明星同樣也有很多男友粉。
粉絲們會假想自己的偶像是自己的男、女朋友。
所以會不遺餘力的支援他們,買專輯,做資料,支援電影、電視劇等,做好一切應援工作。
而對於現階段國內的流量明星而言,粉絲就是流量。
誰擁有龐大的粉絲群體,誰就緊握各種頭部資源。
可鹿晗這位北京爺們,也是讓我們大吃一驚。
在自己事業最紅火的時候,公開宣佈了關曉彤是自己的女朋友。
當天微博幾度癱瘓,眾多女友粉痛哭。
在鹿晗看來,是對女友的一次維護和責任,而對於他的事業來說,無疑是一次大型脫粉現場。
但作為鹿晗的女朋友來說,誰不希望得到自己男友的認可,並且公開呢?
這是一種認可,一種愛,一種安全感。
就在今天,一向以真性情著稱的張雨綺,發文力挺鹿晗。
她一直都是敢愛敢恨的性格,這次發文,有網友希望她不要那麼隨意的挑選男友。
也有網友說,她是在藉此表達之前對楊天真的不滿嗎?
也有網友做了一個調查,如何看待鹿晗不顧楊天真反對,高調公開戀情?
發現有91.3%的網友支援鹿晗公開戀情。
那你們認為,明星是否應該公開戀情呢?
普通人談戀愛要公開戀情,那明星談戀愛是否該公開戀情呢?
回顧一下娛樂圈,有不少隱婚人士。
最著名的應該就是劉德華。
劉德華與妻子朱麗倩19歲時就相識。
當時的朱麗倩是馬來西亞人,曾獲過“新潮小姐”稱號,憑藉自己的顏值和身材,從事平面模特的工作。
而兩人在1992年就結婚登記,卻在2008年才公開。
劉德華隱婚了16年。
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選擇隱婚是對妻子的一種保護。
畢竟那個年代的粉絲都很瘋狂,很可怕。
楊麗娟作為劉德華的粉絲,16歲就開始崇拜劉德華,從此開始過上瘋狂的追星生活。
輟學、不工作、不交朋友、失去理智一般,只想追隨劉德華。
先後幾次借錢赴京赴港只為了追隨劉德華。
2006年楊麗娟的父親更是賣掉了自己的腎,為了讓她去見心愛的偶像。
而她的父親也在2007年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可也有人說,明星已經結婚,卻還要到處跟人說自己是單身,跟別人搞CP。
這種做法實在讓人覺得噁心。
而且對於明星的另一半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說到底,明星害怕公開戀情,不敢公開戀情都是因為粉絲。
如果沒有所謂的“男友粉”、“女友粉”,明星和經紀公司也不會那麼害怕戀情給自己的藝人帶來影響和損失。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也許追星會給我們帶來快樂、帶來一種前所未有的感覺。
但是我們不要過多的去幹擾明星的生活。
不要認為粉絲就可以干擾偶像的一切。
如果我們的明星與粉絲可以做到一種良性的關係的話,或許大家都不會那麼躲躲藏藏,也可以光明正大起來了。
明星也是人,普通人談戀愛需要公開戀情,明星為什麼不可以呢?
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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