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婆婆才46歲還交了男朋友,我該不該要求婆婆公開遺產?

因為公公已經去世,我和老公婚後一直與婆婆同住,但是婆婆說身體不好,一直不管孩子,現在女兒兩歲了,家裡經濟實在緊張,我要復出工作,她才答應幫帶。我剛上班才掙3000,給她600塊錢零用,平常並不需要她給家裡買任何東西,600全部是她的零花錢,我給自己父母才500。結果老公居然因此想要回工資卡!

我的婚姻說起來一地雞毛,這要從訂婚後公公意外去世說起,我按時間順序一條條列吧,嫌篇幅長可以直接看第7條:

1。我是16年10月訂婚,公公17年元旦晚上應酬喝酒,當天夜裡睡夢中腦溢血沒了,享年57,婆婆46。喪禮我以未過門媳婦的身份去了,結果婆婆哭喪的時候話裡話外,怎麼聽都是在說公公是我克的。

2。我和父母都是包子性格,婆婆這樣一鬧,父母也沒好意思提彩禮,陪嫁我一輛飛度代步。

3。老公婚前說結婚買房子,現在只剩婆婆一個人,我主動提出和婆婆一起住。但婚後才知道訂婚前,老公家已經買了一套小房子,婆婆的名字,貸款不多,每月還款1800。但婆婆45歲內退,每月才1200。

4。我們這講“紅蓋白”,公公百日後匆匆結婚,老公說養我,千方百計鼓動我辭職,懷孕後辭職在家才發現是想讓我在家給婆婆做飯,說婆婆心臟不好血壓高,公公去世後一直狀態不好。所以整個孕期,是我這個孕婦照顧40來歲的婆婆!

5。公公遺產什麼情況不知道,婆婆堅持不肯把自己名下的房子租出去,說捨不得讓別人住自己的新房子,70多的小平米,裝修花了18萬,一直閒置。

6。老公是電力公司普通職工,工資6000多,我近三年沒有上班,飛度一直老公開。婆婆藉口要還貸完全不補貼我們,一家四口人,真的過的緊巴巴的!三年下來卡上剩那點錢,這段特殊時間花的乾乾淨淨。

7。孩子出生後,到兩歲前,婆婆除了颳風下雨天天去跳廣場舞,說身體不行,需要鍛鍊管不了孩子。兩歲我要去上班了,婆婆才管孩子。我開始上班後,有一天老公約我下班先去婆婆新房子過一下二人世界再回家。我下班早一點,去了之後居然看到一個不認識的老男人,細問之後知道,他居然是婆婆跳廣場舞交的男朋友。婆婆給了他一把鑰匙!他偶爾會過來休息。

8。因為婆婆看孩子我只給600,老公覺得我侮辱婆婆,找我要工資卡,要替婆婆還房貸1800多,還要每月給婆婆2000,因為我父母不看孩子,我父母500標準不變,他開車一個月一千出頭,工資還有幾百自己零花,要我用3000工資養家。

之前對婆婆自己掙1200還房貸1800,不出租房子還要裝修花18萬,我一直不聞不問,公公的遺產我也沒有過問,畢竟婆婆只有老公一個兒子,她願意怎麼折騰都行。

可是現在婆婆剛剛50歲,還交了可以給房子鑰匙的男朋友,對方有多少孩子還不知道,所以我堅決不同意還給老公工資卡,而且要求公開公公遺產,如果替婆婆還貸,房子必須過戶到我和老公名下。

婆婆不同意過戶名字,說她自己手裡沒有財產,怕我們虐待她,老了不管她。

我要老公的態度,可老公說,父母掙下的錢,是他們自己的事,給他全款的大房子他已經很感恩了,而且他已經成年,是回報父母的時候,所以給母親還房貸,給母親生活費都是理所當然。婆婆有權利自己處理她和公公賺下的財產,我們無權干涉。

我真的氣死了,所有的家庭不都是老人支援孩子嗎?我們不需要老人支援,我們管老人的生活,想管個明明白白都不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