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龍舟,在
公元前5世紀
的戰國時代就已經成為
中華民族的一項傳統習俗
,是端午節最重要的節日民俗活動之一。唐代詩人
張建封
的
《競渡歌》
淋漓盡致地描繪出了龍舟競渡的壯景
:鼓聲、紅旗指揮下的龍舟飛馳而來,掉如飛劍,鼓聲如雷;終點插著錦綺彩竿,作為標誌;而龍舟則向著標飛快地馳近。
就是這樣一項有著悠久歷史和深厚文化底蘊的傳統民俗活動,為何在宋代,就
戛然而止了呢?
一、賽龍舟引發的命案
我們首先從南宋時期的一個
命案
說起。
我們剛才說,賽龍舟在宋代
戛然而止
,實際上只是
針對宋朝政府
而言的。儘管刑法處罰十分嚴厲,組織參加、甚至是提議組織參加都會被
判處徒刑
,賽龍舟在民間居然還是
熱熱鬧鬧地舉行,幾乎從來沒有停止過
,特別是在南方,賽龍舟關乎參賽者和他們所代表的人們
榮譽地位乃至是信仰。
在這樣的背景下,
南宋理宗淳佑十年
,公元1250年端午節的後兩天,
江西信州鉛山縣汭(讀如瑞)口鎮和範塢
就舉行了這麼一場
賽龍舟
,結果兩條船上的人不知道為什麼,在比賽後打了起來。在江心,雙方各持
匕首、棍棒
大戰一場,結果一條龍舟傾覆了,
船上13人葬身水底。
一場龍舟比賽居然鬧出
13條人命
。當地的提點刑獄司長官
蔡杭
受命審查此案,並逐漸查清了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是
鉛山縣
的
汭口鎮
派出的
赤龍舟
和當地的
範塢
派出的
白龍舟
舉行的比賽。第一次比賽的結果是財力雄厚的汭口鎮的
赤龍舟敗給了白龍舟
,汭口不服氣,又請求第二次比賽,沒想到又輸了。命案就發生在第二次比賽之後。
按說赤龍舟本來應該駛向汭口,白龍舟駛向範塢。
範塢在汭口的上游,所以兩船要並行一段時間,也就是在這段時間,岸上的人看到這兩隻龍舟突然停了下來,然後迅速靠近,接著雙方的打鬥就開始了。
雙方都拿出準備好的武器和棍棒進行械鬥。
後來蔡杭透過調查,發現是白龍舟挑釁在先大家都有準備,打就打,然後雙方就開戰。赤龍舟上人多,白龍舟上人少。在水上鬥毆不比在陸地上。人越多,這個船就越容易失去平衡。所以白龍舟上的人就看準了這一點,派十名划槳手,專門破壞赤龍舟的平衡,把赤龍舟上所有的人都吸引到船的一側,
用力地去打盪船舷,來回搖晃。
這種戰法很有效,赤龍舟果然翻了,而且
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
所以白龍舟上這十名划船人員是導致赤龍舟傾覆的直接兇手。經過查閱檢驗報告,
蔡杭發現死者身上有棍棒和刀傷,雖然不致命,但是這些是導致這些人落水溺死的重要原因。
我們知道,現在的龍舟比賽是一項體育活動,選手之間的競爭是在體育比賽規則之下進行的。體育比賽自然是有輸有贏,可是沒聽說輸了的就拿刀子去找贏家拼命的。
就本案來講,一個龍舟賽的輸贏,怎麼還會導致13人死亡呢?
二、賽龍舟所承載的內容
原因是比較複雜的,首先,在古代,
賽龍舟絕不是一項體育活動,甚至也不是遊戲和比賽,它承載著更多的內容。
在南方,特別是閩粵地區的民間信仰中,五月是
惡月、毒月。
這月
多災多難
,5月5日是
惡日
,毒上加毒,必須採取各種方法
避邪
,
驅除百毒。《古今圖書整合歲功典》
在談到賽龍舟的時候說,賽龍舟最初是划船,直奔下游燒祭品,把酒倒進江裡
搞祭祀
,詛咒一切
災難、瘟疫和妖孽
。所以誰的龍舟到的早,誰就會搶得先機。在人們的觀念中,競渡在驅除災難方面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既然有競渡,必然有爭,有輸贏,勝利者洋洋得意,自認為能夠獲得龍神的眷顧,受到鄉親們的膜拜,還能為家鄉帶來
莫大的榮譽
。對失敗者來說呢,是
恥辱,是失望,是鄙視
。更重要的是,失敗者還為
龍神所棄
。這就難免引起爭鬥。因而在朝廷眼中,龍舟競渡賽神,還有民間信仰的
祭奠活動
,都容易引發社會
治安問題
,甚至是
犯罪
。所以要求各地對這類活動
嚴加查禁
。北宋太祖乾德五年,即公元967年,宋太祖就下令:
禁民賽神,為競渡戲,及作祭青天白衣會,吏謹捕之。
宋真宗時又重申了這條法令:
申命諸州禁競渡,違者徒一年。
南宋時期對競渡還是嚴厲禁止,法律規定:造意者徒一年,隨從減一等。也就是說,誰出的舉行龍舟比賽的主意
都要徒一年。
誰贊成響應龍舟比賽的,
仗一百。
這條禁令要說是非常嚴厲,龍舟比賽不能舉辦,
提都不能提。
蔡杭所面對的龍舟競渡案,正是當時浙東路典型的競渡引起的殺傷案。
三、賽龍舟牽扯的利益
到這裡,宋代嚴厲禁止賽龍舟的原因也就
大致解釋清楚了
,但問題是,被國家法令明文禁止的賽龍舟,在民間為什麼就是
屢禁不止呢?
這背後恐怕有著
更深層的原因。
蔡杭作為南宋著名理學家,他一直在思考
這種民間風俗和國法之間的緊張關係。
賽龍舟在民間已經綿延了千年,已經成為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國家單靠一紙禁令,能禁止得了嗎?事實上也沒有禁止得了。宋人梁克家在
《三山志》
中記載:
端午競渡,紹興中,因鄉村爭鬥殺傷,遂一切拘納,分諸院修浮橋,船後稍稍復造。
由此可知,官府為禁止競渡,採取的辦法是把民間的龍舟全都給收了,發到各地去造浮橋。可是過不了多久,新的龍舟又造出來了,
根本沒辦法禁絕。
龍舟賽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太重要了。也正是因為它重要,圍繞龍舟就會發生很多事情。蔡杭在江東待的時間很長,他知道一個龍舟競渡
牽涉千千萬萬人的利益
,而絕不僅僅是
習俗、信仰或者娛樂。
一場龍舟賽中,有
船塢的利益
,他們要
造船
。有
划槳手的利益
,他們要
吃飯
。有
村民的利益
,他們要
過節要祭祀。
不僅如此,背後的事情更多,有
賭龍舟的賭徒
,有專門從事端午祭祀巫術的巫覡(讀如席),有收受賄賂的監鎮和排岸司官員,還有商業競爭對手的富商,鄉土權威爭奪的豪族們。各種力量盤根錯節,都集中在一場龍舟賽上,怎麼能不出事?
另外,我們查閱宋末元初的史料,發現龍舟競渡背後其實有著
巨大的利益之爭
。一般來說,是爭三種東西。
第一,是爭渡口
,蔡杭在另一個案件中就發現了渡口的問題。就是一個宗族或者一個村落的人,憑藉著強力或者權勢佔據一個渡口,壟斷整個渡江的生意。大家都知道信江是信州最重要的水上通道,汭口又是咽喉口岸,所以這兒的渡口作為稀缺資源,爭奪肯定非常激烈。在其他地方我們看到有透過龍舟競渡來決定誰佔據渡口的。
也就是誰獲勝,誰佔據渡口,誰佔據渡口,誰就盈利。
我們提到的這個案件是不是爭奪渡口,受到史料的限制,我們尚且不得而知。
第二,是爭奪田地或者水面
,在一個固定的區域內,田地的數量和水面的數量都是有限的。在田地裡耕作,在水面捕魚,或者種植水作物,
是當地居民的主要的謀生手段。
有些地方還會出現河道的變動,
水量的豐欠和水面的變化會影響到不同地區居住的人們的利益。
我在河南岸,你在河北岸,河道北移,我這邊的土地面積就增加,你的土地面積就減少,湖面也是一樣。你填湖造田,我這邊就湖水漫堤,你的田地增加,我的田地減少,水面的爭奪就更加複雜。這該怎麼辦呢?答案是
用賽龍舟來解決,誰勝利,誰就能取得更多的資源。
這種情況下,大家怎麼會不紅了眼?
第三,裁決糾紛。
在南方有很多地方保留了古老的習俗,用競渡來解決生活中的糾紛,特別是村落之間的糾紛。
這很像遠古時期的決鬥,不過他們是在水面上比賽速度,所以龍舟競渡是一種古老的習俗,這沒有錯。
但在南宋末期,民間競渡包含了更加豐富的內容,其中主要還是利益的爭奪。所以
江淮、閩廣、江西都有龍舟賽。
龍舟賽的形式大同小異,但是龍舟賽背後的爭奪卻是千差萬別的。
四、解決方案
其實不僅僅是宋朝,
從宋到元,南方各路都嚴禁賽龍舟。
也正是因為看到了這些利益爭奪的激烈殘酷,蔡杭作為理學家,他從一個案件入手,就看到了當地的風俗和國法的衝突,也看到了一個龍舟競渡案件背後複雜的利益之爭。他認為信州、饒州,土地貧瘠,多丘陵山地,渡口是非常重要的收入來源,霸佔渡口就可以獲得源源不斷的財富。
所以蔡杭下一步就是要整頓渡口的秩序,嚴厲打擊霸渡的行為。
對於各種非法經營的船隻進行檢查,而且要查處那些走私夾帶的。對於在經營擺渡的過程中有
敲詐勒索,攘奪財物,強買強賣
這些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特別是要
禁止私撐船過渡。
這樣一來,官府加強了對渡口的管理,霸佔渡口,非法取財的行為被懲處,
所以渡口周邊村鎮爭奪利益就大大減少,鬥毆殺傷的行為也相應的會減少。
結語:
民間的賽龍舟往往不是簡單的比賽。在龍舟競賽的背後,其實事情的本質是
利益之爭
,資源之爭。
這種爭奪你多一分,我就會少一分。
所以在賽龍舟中會出現
鬥毆殺傷甚至是人命。
在這種形勢之下,法律是很難禁止競渡的。因為民間的信仰力量非常強大,再加上利益爭奪,所以賽龍舟出現大量的案件,既有信仰的原因,
其實也是法律和風俗的衝突問題。這個問題一直到現在都還存在。
南宋著名的理學家真德秀認為法律可以懲奸除惡,但是不能化民成俗,一味的認法,禁止民間已經形成的風俗習慣,成本高昂,而且極有可能會造成激烈的衝突。
那麼真德秀認為怎麼樣去化民成俗呢?以國法定其是非,以教育使其明理,養民、富民、教民,使講義之風日長,逐利之風日銷。歸結為一句話:自天子至於庶人,以修身為本。這是宋代理學家鮮明的主張,也是《名公書判清明集》中的名公們不懈的追求。
參考文獻
1. 《清明集》,中華書局,1987 據《宋史》卷四百二十《蔡杭傳》
2. 賽龍舟(中國社會出版社出版圖書)
3. 賽龍舟:中國民俗文化叢書,泰偉 著,中國社會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