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身份上位的現兒媳,婆婆為什麼反而更喜歡婚內出軌的前兒媳?

我是男的,不具備跟你調情的條件,直接開門見山說事吧,我母親和我和我兩個媳婦的事。

不要驚訝,兩個媳婦不是同時娶的,我沒犯法,也沒那麼好福氣,實際上我的婚姻很苦澀,只是一般人體會不到。

我24歲和前妻結婚,那時候什麼都不懂,感覺還是個沒玩醒,父母就張羅著讓我結婚,第一次見面覺得她挺水靈的,就認下來了,那時候父母的眼裡就是我們傢什麼都沒有,能娶到這麼好的兒媳是積了德。

可能就是因為先入為主吧,我母親覺得她什麼都好,有什麼錯也輕易原諒,我在婚姻裡過得不幸福她也視而不見,我父親在的時候還好一點,會說說我母親,父親去世後就越發固執了。

前妻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任性,嘴快,刻薄,你說一句,她能說一百句,抓住一點事就把你往死裡損,非把你從尊嚴到肉體損得體無完膚才罷休,所以在我們婚姻維繫9年期間,除了前3年還算恩愛外,後面基本上是將就在過,我鬥不過她,只能讓著她。

唯一的優點,也就是對我母親好了,用我媽的話說,比好多親女兒都好。

但是我娶的是一個老婆,不是我媽的女兒。

至於為什麼不離婚,一個理由,母親不讓。

(2)

再說我現在的媳婦,就叫她蕙吧。

我是在和前妻結婚第六年認識的蕙,因為婚姻不幸福,蕙一開始是我傾倒苦水的垃圾桶,慢慢的就產生了好感。

忘了說一點,這個時候的我,不再是什麼都沒有的窮光蛋,可以說是什麼都有了,我不是那種窮逼一個還到處拈花惹草的男人,我會對我生命裡的每個女人負責,我母親,我女兒,我前妻,蕙,我自認為都對得起她們,盡最大能力讓她們過上了好的生活。

我和蕙的事,被我前妻知道後,鬧得很大,她這個人,什麼事只要她知道了,也就等於全天下人知道了。在公司裡跟我鬧,跟蕙鬧。完全是李國慶和俞渝的翻版。

但是我母親依然不允許我離。

蕙和前妻相比,年輕小好幾歲,顏值,學歷,家庭背景都強很多,但是我母親就是視而不見,你跟她比較,她不聽,一句話,就是不答應。口口聲聲說前妻好。父親去世後,我母親很孤單,我不想惹她生氣,這事只好拖著。

拖了幾年,才離掉,還是因為前妻出軌。

我拿著她的出軌證據,給母親看,我很震驚,她居然還幫她說話,說什麼我先出軌的。到這個時候,我對我母親徹底死心,感覺不是親生的一樣。

離婚後,因為母親疼愛孫女,女兒跟我,但是基本上也是奶奶在帶,不是蕙不喜歡,而是我母親根本不讓她接觸蕙。

離婚後,前妻經常去看女兒,所以她依然是我母親的“好女兒”。

(3)

蕙現在正在月子裡,二十多天了,我母親只來看了一眼,讓她照顧她,更是不可能。

她一直不喜歡蕙,原因成謎,我甚至懷疑可能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不喜歡蕙,蕙從一開始地主動想搞好婆媳關係,給我母親買這買那,給錢給物,一口一個媽,慢慢過渡到徹底失去信心。

蕙很難過,母親來看她的時候,只待了幾分鐘,說了幾句話,就走了。蕙覺得她成了我們母子關係變壞的罪魁禍首,又覺得自己生的是女兒,要是生個兒子,可能情況就不一樣。

我告訴蕙,絕對不是,我前妻生的也是女兒,怎麼就對她這麼好?她就是老糊塗了,不知道現在蕙才是她的兒媳,才是她兒子的老婆,而前妻只是一個外人!她要不是老糊塗了,就是本質壞。

我知道我作為兒子,說母親壞,是大逆不道,但我就是不明白,她為什麼會變成今天這模樣?連三觀都不正了,兩個兒媳,前兒媳出了軌,她都能接受,現在的兒媳這麼好,她死活不待見。

我現在人到中年,事業上沒有更大的野心了,年入幾百萬,我覺得夠用了,不貪了,但是如果一個男人家庭關係處理不好,再成功也是失敗,我更想看到的一家人和諧美滿,母親老婆女兒其樂融融。

想聽聽你的分析。

小三身份上位的現兒媳,婆婆為什麼反而更喜歡婚內出軌的前兒媳?

PS:

這位母親,對兩任兒媳的態度差異,確實值得拿出來當學問來研究,看上去,它好像顛覆了常理。

前兒媳出過軌,按說,這是作為任何一個婆婆,都絕對不能容忍的事情,怎麼可能對她有好印象呢?

可是如果你能轉變一下思路,就會很好解釋,婆婆對前兒媳好,或者對現兒媳不好,都是對比的結果,那麼不妨這麼問:

因為是小三兒媳出現在前,前兒媳出軌在後,母親會覺得,是小三的出現,才導致了前兒媳生出異心出軌。

所以,前兒媳之前在她心目的形象越完美,她對現兒媳就越厭惡。這跟三觀沒關係,母親自有她的邏輯,前兒媳出軌固然是減分了,讓母親難受了,但是她減掉的分,都加倍地轉嫁到了現兒媳的身上了。

這道理,就跟你喜歡一件祖傳的古董,突然有一天,它被一個熊孩子打碎了,你當然會覺得它不完美了,會心痛,但是你不會恨這件不完美的古董,修好後你依然喜歡,你只會恨這個熊孩子,古董被打碎得越嚴重,你越恨他。

當然,你可能更恨那把熊孩子領進家的那個人,因為那個人才是責任鏈上的第一個環節!

所以,與其說是母親不喜歡現兒媳,不如說是不喜歡兒子,是兒子先找了小三,搞亂了家庭,不要她一直看好的那個好兒媳了。這種不喜歡,和她不喜歡現兒媳的小三身份是同性質的。這麼一分析,是不是覺得母親三觀非但沒有問題,反而很正。

她唯一應該反思的是,在兒子鬧離婚的很多年裡,她的反對,有沒有意義?

實事證明,沒有,她認可的好兒媳的標準,與兒子認可的好老婆的標準,並不能重疊。這一點,倒是對所有父母都有借鑑意義,不宜過多摻和孩子的婚姻。

對於女人,教訓更直接和現實,如果你以小三的身份愛一個已婚男人,讓他離婚娶你,並不意味著大功告成,可能煩惱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