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兒婚前買房也許是一個錯誤

這兩天,在蘭西老茶館微信群裡,成都市空巢的父母們討論子女的婚戀問題特別熱鬧。作為群主,也作為一位女孩的媽媽,我突然丟擲一個觀點:

女孩無房,更易婚嫁。

沒想到還有不少群友認可這一觀點。

給女兒婚前買房也許是一個錯誤

以前覺得給女孩婚前買房是好事,現在突然覺得問題多多,女孩還是先別買房的好。

1。 如果男方也是貸款房,兩套貸款房兩個小年輕根本承受不起,男方會直接怕了。

2。 即便女方父母願意持續幫忙還貸,但也不容易界定月付款來源。後期易產生糾紛。

3。 女孩一旦有婚前房,對婚姻的渴望度反倒降低,極其容易成剩女。

4。 一旦雙方都有婚前房,婚後可能說分就分,缺少共同的娃兒或共同的重大家庭資產,牽絆少了,衝動的代價會更大。

5。 男方因為面子原因,極少願意入住女方購的房產。買房等於白買。

6。 女方買房多半會靠近女方家庭,入住女方房產後,婆家父母可能不好意思來,得到婆家支援更少,關係會更淡。

綜上,丈母孃,老人婆們,說說你們的看法呢?

群友A:

蘭西媽媽 你說的確實是, 去年給女兒在高新買了套房, 女兒說現在耍朋友可能更難了。 她覺得找男朋友有愛情扶貧的嫌疑了 。雖然她自己工資房貸生活完全沒問題,我們每個月還固定主動給她承擔一些房貸, 就是希望她不要因為自己買房了 ,有房貸而不敢找男朋友, 做丈母孃感覺好難哦。

買房以前是覺得她自己有個房子, 有家的感覺, 反正只有一個孩子,以後的都是她的, 就買了, 沒想成了她的負擔了。

群友B:

蘭西媽媽 有可能哦

我有個朋友的女兒自己買了房子的,找個男的結婚了,但小夥子的房子在頂樓夏天熱翻,還是小戶型,女孩不願去住,只願住自己的房子。後來就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