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會視角下的“社群營造”與社群治理

作者|王義

封面|ZCOOL站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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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社會視角下的“社群營造”與社群治理

國家和社會相對分離是現代國家發展的基本趨勢。中國由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過程中,打破了國家對社會的全面控制,社會自主性力量不斷成長,構成特色鮮明的國家——社會二元結構。在這種結構下,如何正確處理國家介入管制與社會自主自治關係,尋求二者的合理平衡點——達致國家與社會的良性互動就成為一個極其重要的課題。

社群是國家治理的基礎,也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毫無疑義地成為國家與社會關係的一個縮影。

從法理上講,社群作為居民生活的共同體,主要透過社群自治實現生命共同體價值與目標。國家(政府)之於社群的角色主要集中在提供法律、政策以及社群的整體規劃、資源配置、治理引導等,政府不應該隨意干預社群的具體治理過程,更不能將社群視作自己的附屬品,進行全面控制。

但從現實情況看,現代化程序中的國家與社會關係變遷面臨複雜多樣的矛盾困擾,反映到社群治理層面就是被學術界普遍詬病的“行政化”已成久治難愈的頑症,政府權力張力過度,既嚴重侵蝕了社群的本源意義,也降低了社群治理總體效能。化解難題,需要站在全球視野,吸收借鑑我國臺灣地區以及其他國家“社群營造”的做法和經驗。

什麼是社群營造

“社群營造”又稱社群再造或社群總體營造。

目前存在多種解讀:

維基百科給出的定義是:“居住在同一地理範圍內的居民,持續以集體的行動來處理其共同面對社群的生活議題,解決問題同時也創造共同的生活福祉,逐漸地,居民彼此之間以及居民與社群環境之間建立起緊密的社會聯絡,此一過程即稱為社群營造”。

我國

清華大學羅家德教授

認為,“社群營造就是要政府誘導、民間自發、NGO幫扶,是社群自組織、自治理、自發展,幫助解決社會福利,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提升社群的集體社會資本,達到社群自治理的目的”。

中山大學羅觀翠教授

認為,“社群營造最基本的理念是參與式的社群規劃,強調由下而上的發展模式,由居民自己提出需要,指出社群應有的設施、經濟和社會活動模式以及如何發展本土文化、社會關係、經濟、人文素養等,最終目的是社會環境的保護和培育,促進居民與環境的和諧關係以及社會和民族的可持續發展”。

儘管大家的看法不同,但

社群營造的基本內涵

至少有以下五點獲得了學術界認同:

居民全體參與,地方文化的再檢討,人與自然共生,相互扶助的情誼以及社群資源的價值創新與宣揚。

社群營造的有關做法與經驗

在聯合國倡導下,世界上很多國家都開展了社群營造運動,為了學習借鑑,我們選取了我國臺灣地區、韓國、日本三個樣本。主要考慮是三者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無論是歷史文化,還是生活習俗等存在更多地共性,便於更好地吸收和借鑑。

日本

日本是社群營造的先行者。

據學者考證,社群營造源於日本學者描繪日本戰後都市自治體的理想藍圖,

經歷了三個階段:20世紀60—70年代的“訴求與對抗型”社群營造、80—90年代的市民參與型社群營造、90年代中期以來的市民主體型社群營造。

日本古川町被認為是日本社群營造最成功的經典案例之一。該町建於16世紀。中心分為三町,風景秀麗,原屬於防衛型城市,現為林業和小型物資集散地,人口保持在15000—16000之間。在1970年後開始的“發現日本”熱潮掀起了日本古川町歷史街區休閒空間營造的熱潮,透過全體居民持續不斷的努力,街區環境得到很大改善,同時其成功多樣的街區營造活動及成果,成為日本歷史街區營造成功的典範之一。研究者認為,

古川町的居民社群營造的成功主要歸功於4個方面:全民動員、參與,木匠文化的繼承和發展,“老規矩”的形成和條例化,傳統節日和習俗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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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臺灣社區營造活動起源於20世紀90年代。

1994年,臺灣“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提出“社群文化活動發展計劃”與 “社群總體營造計劃(1994—2002)”,試圖

透過社群文化推展,以凝聚社群共識、改善社群環境,進而推動地方產業與文化的轉型,以達成以社群為生命共同體的目標。

此後,政府還先後制定和實施了 “新故鄉社群營造計劃”和“健康社群六星計劃”。在實踐中湧現出很多典型事例,如桃米社群、金鈴園社群和嘉義新港社群等。以桃米社群營造為例予以說明。桃米(全稱桃米里)位於臺灣南投縣,生態資源豐富。隨著臺灣工業化和城市化劇烈變遷,桃米出現了經濟困頓、人口外流、環境惡化等諸多問題。1999年“9。21”大地震使桃米遭到巨大破壞,桃米重建引發社會關注。桃米與新故鄉文教基金會合作,有序開展社群營造。經過10年努力,桃米已經從一個傳統的農村,轉型成為臺灣著名的生態村——一個結合有機農業、生態保育和休閒體驗的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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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韓國社群營造起步於20世紀60年代,經歷了政府主導居民為主體兩個時期。

九十年代以來,伴隨著地方自治發展,2000年10月韓國製定公佈了 《地方行政體制改編特別法》,強化基層的自治職能,掀起了國家新一輪社群營造事業高潮。

為了更好地調動居民參與社群營造積極性,韓國政府開展了終身學習城市建設事業

。2007年12月,修訂後的《終身教育法》增加了終身學習城市計劃的相關條文。2014年,韓國全國227個基層自治單位有一半以上被指定為終身學習城市。被指定為終身學習城市後的基層單位紛紛制定了學習振興計劃、條例,開展了多種多樣的學習活動。以教育和學習為基礎的由居民資助發起的社群營造活動逐漸興起。

終身學習計劃不僅提升了社群居民參與意識和自治意識,而且將韓國社群營造由行政主導時代推進到居民主導時代。

總結上述社群營造實踐,其共性經驗如下:

一是社群營造從本國、本地區的實際出發,有的放矢,突出特色。

二是循序漸進,從初期的政府主導發展到居民主導。

三是形式多樣,不搞一刀切。

四是非政府組織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如何推進我國社群營造

社群營造能夠在最基礎部分推進國家社會關係的重塑,將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有機結合,對於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

社群營造是推動社群建設的有效形式,不僅可以解決困擾城鄉社群建設的難題,而且對於推進社群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當下中國,已經有部分城市鄉村嘗試開展社群營造活動

,如廣東佛山鷺洲村成立“鷺洲村社群營造聯合會”,採用“手繪鷺洲、影藏鷺洲、口述鷺洲、家傳鷺洲”四種手法,大力推進“人、文、地、景、產”於一體的社群營造專案,給鷺洲村帶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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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全國範圍看,社群營造沒有形成規模,更談不上頂層設計。

個別城市鄉村社群營造的自發運動和國家有意為之的自覺行動存在較大差距。今後一個時期,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社群營造活動,將社群營造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整體設計中,積極推進。

將城鄉社群統籌推進作為社群營造的總佈局。

社群營造是在各國城市化程序中出現的一個新事物,目的都是為了解決城市化帶來的社會治理難題。我國正處在城鎮化快速推進階段,一方面,城市社群發展迅速,另一方面,農村社群方興未艾,二者都遇到了瓶頸和困難,急需創新思路和方法。建議國家和政府加強頂層設計,借鑑其他國家和地區社群營造經驗,結合我國的社群建設,在城鄉社群開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社群營造活動,推動城鄉社群共同繁榮進步。

將社群自治作為社群營造的基本方向。

社群是居民生活的共同體,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本質上是一個自治體。但多年來,我國城鄉社群建設都是在政府主導下推進的,行政色彩十分強烈,成為制約社群發展的一個重大障礙。

社群營造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遵循社群發展規律,破解社群行政化難題,還原社群自治的本來面目。

透過社群營造活動,增強居民的自治意識,提高自治能力,為社群科學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將社群居民主動參與作為社群營造的重點。

社群居民能否主動參與社群生活,不僅是衡量社群治理水平的重要標尺,也是決定社群活力的關鍵要素。

社群居民參與不能採取原子化的個體方式,而應採取組織化的方式進行。

這對於居民學會如何過公共生活很有意義。中國傳統文化和習俗中一個很大的缺陷是沒有讓中國人學習和適應如何過公共生活。社群營造可以讓我們補上這一課。社群營造透過讓居民過有組織的生活,實現社會的再組織化。社群營造有利於提升社群居民的尊重、信任、協作、參與等共同體意識,改變其價值認知,使其以主人翁狀態投入社群建設和發展。

將非營利組織作為重要抓手。

非營利性組織將居民組織起來,以集體行動方式與政府組織互動,為社群居民謀取合理利益,並可以滿足居民多樣化的專業服務需求。從我國臺灣、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社群營造的實踐經驗看,非營利性組織是社群營造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發揮了主力軍作用。以日本為例,2012年,日本從事社群營造的非營利組織達到19784個,佔非營利組織總量的42。7%。考慮到我國的現實,目前的當務之急是加快非營利組織與社群的深度融合,為此有必要加大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力度並建立各種型別的社群發展基金。